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管理制度

2021-03-16 10:02:05 字數 941 閱讀 4673

1、為保障對建設工程施工人員意外傷害實施救濟,維護職工合法權益,使其在作業遭受意外傷害後得到合理的經濟補償,分散企業風險,促進企業安全管理。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3、根據誰投保誰受益的原則,保險公司所賠款納入投保單位補償給遭受意外傷害人員的補償費總額內,但保險公司所賠意外傷害款由受害人或受益人領取,急救費誰墊付錢誰領取。

4、意外傷害保險的物件為在本專案部所屬施工場地施工,並與之所屬單位簽訂施工協議及安全責任書的所有人員。

5、保險統一由專案部向具備合法保險資格的保險公司投保,險種為團體意外傷害險。

6、保險的保險期限為本合同段整個工程工期。各施工隊所承擔勞務合同期驗收離場後,即終止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責任,所發生的工傷事故均不屬保險範圍。

7、保險辦理及費用繳納由專案部投保時統一辦理,分包單位施工人員意外傷害保險投保理賠事項,統一由施工總承包單位辦理。

8、在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在我合同段各施工隊從事與本合同段施工相關的工作,並在專案部花名冊備案人員,在施工現場或施工期限指定的生活區域內遭受意外傷害的,專案部應當立即通知保險公司,積極辦理相關認定、索賠事宜。並按保險條款約定辦理手續,給付保險金賠償。

9、在保險合同有效期內,被保險人遭受保險責任範圍內的保險事故時,必須在事故發生2小時內通知專案部,並保護好現場,再由專案部及時上報有關保險部門。事故處理完後,代辦人員應將保險單、單位證明、交費憑證、給付申請書及所需證明等,收齊後交專案部向保險公司辦理索賠手續。

10、被保險人由於下列情形之一致殘或死亡的,不認定為意外傷害:

(一)因犯罪或者違反治安管理**的;

(二)自殺或自殘的;

(三)醉酒導致**的;

(四)鬥毆**的;

(五)保險義務人或被保險人的其他故意行為。

(六)保險條款規定的其他無效賠償情況

11、保險義務人或被保險人弄虛作假逃避繳費義務或騙取保險補償費用的,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危險作業人員意外傷害保險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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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合同範本

合同編號 投保方 甲方供電公司公司 保險方 乙方 投保方 供電公司公司以下簡稱 甲方 保險方以下簡稱 乙方 經甲方 單選 公開招標 邀請招標 競爭性談判 詢價 單一 談判,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及其他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投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