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職工常規工作管理制度

2021-03-13 18:05:37 字數 1862 閱讀 1640

一、教職工必須服從學校統一安排,按時到崗,認真履行職責,按質按量完成本職工作。

二、教師的教學常規工作必須按學校的統一要求認真進行,學校按考評細則定期進行評估量化考核,教師的上課、坐班一律按課表,由學校行政人員輪流考勤,期末按獎懲細則實施獎懲。

三、教職工因事、因病或其它原因不能按時到校上班,必須履行書面請假手續,由校長審批後交辦公室存檔備查,原則不允許出現先缺後請假、**請假、口頭請假,否則一律視為不假缺席。

四、教職工無故缺課1節,扣資30元,無故缺坐班1節,扣資20元;事假缺課1節扣資15元,缺坐班1節扣資10元,病、特假除外(注:特假指本人家庭主要成員婚、喪、嫁、娶、父母生日等)。教職工全期無故、事假不得超過5次(含開會)(或累計不超過5天),否則,當年度不得評優選模、晉級晉職,全期無故、事假達10次以上(含10次)(或累計超過10天),本年度考核為不稱職。

五、教職工病假3天以內由學校審批,所缺課程不扣資,但以後必須盡量補上,3天以上的病假原則上必須履行正當手續,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個別特殊情況除外),其間所缺課程或耽誤的工作自己協商調整的不扣,由學校安排代職代課的,個人承擔每天10元的代職代課金。3天以內的間斷性病假全期累計不超過8天(特殊情況除外),超出部分按事假或無故論處。

六、教職工公差以上級通知或學校安排為準,在規定期間內,按規定報銷差旅費用,未經學校同意的出差,按事假或無故論處,不報銷任何差旅費用。

七、教職工參加提高學歷的自考、函授費用自行負責,面授、考試期間所缺課程按特假記,以後盡量補上,實行結業後一次補助300——500元(以結業證為準)。參加繼續教育學習或其它教育教研培訓,按上級通知和學校統一安排為準,學校報銷通知規定內的培訓費和往返車船費,並據地域類別進行適當生活補助(具體執行依據後勤管理制度)。

八、不定時工作的服務崗人員,未請假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所負責的校內工作必須做到隨時找有人在崗,凡未請假離開崗位,每次扣資30元/次,事假扣資15元,因瀆職造成損失的加倍扣罰。

九、定時上班的服務崗人員由行政參照教學崗考勤,每缺席1節(次)扣資20元,事假扣資10元。

十、工人或兼職人員因事、因病請假,準假期的工作由學校進行調節調配,並適當給予加班者一定補助。

注:1、教職工書面請假一律由校長審批(校長外出,教學人員在教導處請假,非教學人員在分管領導處請假)。

2、請假、缺課情況每週日晚教師會上公布。

3、婚假7天,喪假5——7天,嫁娶、修造宴客准假3天,長期重病按[川人工(1994)38號]檔案執行。

各功能室管理人員職責

1、負責學生上課時裝置的提供、管護。

2、負責各室內的清潔,保持教教學儀器、用具的整潔,無灰塵。

3、按時上班,確保各學科教師的正常教學秩序。

4、定期不定期檢查裝置使用情況,並及時通知學校,負責搞好與各學科教師的交接。

5、負責對裝置和器材進行清理和有序存放。

6、非教學時間不得擅自開放。

7、建立好各室的所有檔案資料。

8、厲行節約,節約用電。

9、負責各室的安全工作。

各功能室管理制度

1、按時上班,不得無故缺席或遲到,否則按無故論處。

2、非教學時內不得擅自開放,否則,學校查到一次罰款20元。

3、各學科教師上課,必須與管理人員進行交接簽字,若使用後發生損壞必須落實賠償,否則由管理員或學科教師負責。

4、管理人員必須定期搞好教室及裝置的清潔,學校若查到清潔衛生差,每次罰管理員10元。

5、室內嚴禁吸菸、追跑、喧鬧。

6、若出現裝置丟失或人為損壞,由管理人員負責追查賠償責任。

7、因管理員不到位,影響教學秩序的一次扣資30元。

8、利用業餘時間開展課外興趣活動及知識培訓或其它有償服務活動必須將方案報學校審批同意後方可實施,學校按服務費的一定比例提取電費及裝置磨損費。

9、上課期間,學生的安全、裝置的管理和維護由當的堂課的教師負責,否則按有關制度處罰。

教職工管理制度

一 教職工一日行為規範 1 上班 1 按時上班,不無故遲到,早退,中途離校或不到校,自覺履行 教職工請假制度 2 騎車者進出校門,校內須下車推行,車輛按規定停放有序。3 學生行禮招呼,應自覺應答還禮。4 提前做好上課 崗 前的一切準備工作。5 班主任組織學生做好室內外包乾區的清潔工作,值日老師做好辦...

教職工管理制度

十五 有事必須請假。請假必須履行手續,由當事人寫請假條送校長審批。他人代假,或先斬後奏作曠課 曠工 處理。十六 教職工必須服從組織 聽從安排 必須保證政令暢通,做到有令必行 有禁必止,學校安排的工作不推諉 不退讓 要顧全大局,積極參加公益勞動或學校臨時性布置的任務。十七 公升旗全體教師必須參加,上操...

教職工考勤管理制度

一 考勤細則 1 工作時間 1 教職工每天工作八小時。不含突發性活動如開例會等 2 依幼兒園工作需要,各部門人員進行輪流值班。2 病事假審批 教職工請假一日內 含 由副園長審批,請假三日內 含三日 由園長審批。出勤統計由會計負責。3 考勤執行 每日上 下班教職工由本人簽到登記進行考勤,考勤期間未簽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