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公司車輛管理補充規定

2021-03-05 19:45:56 字數 1037 閱讀 7546

為了進一步加強車輛管理,防止交通事故的發生,落實相關責任,針對車輛管理及使用的幾個環節進行補充規定。

1、車輛鑰匙和行駛證管理規定:

a、派車人員在派車時,必須將車輛鑰匙交給有駕駛資格(駕駛資格以公司副總以上領導審批名單為準)的駕駛員。駕駛員取得鑰匙後不得將鑰匙隨意交給無駕駛資格的人員。

b、除部分駕駛員可長期配帶鑰匙外,其他駕駛員出車返回,必須及時將車輛鑰匙交車輛管轄部門專人保管。若下班時間返廠,無法將車輛鑰匙交車輛管轄部門,必須將車輛鑰匙交保安室保管,當班保安員不得將鑰匙交給無派車單駕駛員及其他人使用。

c、部分可長期配帶鑰匙駕駛員在請假或不用車需外出辦事時,客服車輛鑰匙交客服部經理保管,其他車輛鑰匙交企管部專人保管。若使用公司其他車輛外出時,原車輛鑰匙交企管部專人保管,不允許出現同時帶兩台車的鑰匙外出。

d、車輛行駛證應隨車攜帶,車輛在廠區內可放在副駕駛前面的手套箱內方便查詢,出廠後必須隨身攜帶,防止被盜。

e、違反以上規定未造成交通事故的,一經發現給予警告處罰;造成交通事故的,視情節嚴重情況由公司獎懲委員會討論決定處罰結果。

2、車輛行駛安全規定:

a、派車人員在派車時,必須安排經副總以上領導審批的駕駛員開車,其他人員嚴禁駕駛車輛。對於公司未安排擅自駕駛車輛的人員,每次罰款1000元; 造成交通事故,由擅自駕駛車輛的人員承擔全部責任,賠償一切損失。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b、在廠區內,嚴禁無證駕駛車輛(含私家車)。在廠區內,私家車輛嚴禁借給沒有駕駛資格(駕駛資格以公司副總以上領導審批名單為準)的人員開車。違反規定,車主和開車人各罰款1000元;造成交通事故,由車主和開車人共同承擔責任,賠償一切損失,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c、公司安排的駕駛員在外用車期間,不得擅自將車輛交由沒有駕駛資格(駕駛資格以公司副總以上領導審批名單為準)的人員駕駛,違反規定,駕駛員和開車人員每次各罰款1000元;造成交通事故,由公司安排的駕駛員和開車人共同承擔責任,賠償一切損失,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d、機動車輛在廠內行駛限速5公里/小時,確保安全行駛。造成交通事故,由駕駛員承擔責任,賠償一切損失,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e、違反以上規定,情節嚴重者,由公司獎懲委員會討論決定處罰結果。

車輛管理補充規定

車輛管理補充規定 皮卡車 除嚴格執行公司車輛管理規定外,為了保證皮卡車的日常使用及維護保養落實到位,特制訂本補充規定。1 車輛的維護及修理 1 駕駛員必須經常性地進行車輛的日常維護保養,每天出車前對車輛進行例行檢查 如油 水 胎 電 外觀等 和簡單的衛生清理。每週不少於一次對車輛內外及引擎進行全面的...

車輛管理辦法補充規定

一 公司所有車輛出廠,必須經車輛管理人員同意後並由司機在門衛處詳細登記,違者對司機罰款100元。二 公司車輛往返機場嚴禁走高速,特殊情況經批准後除外,否則由此產生的過路費用不予報銷。三 外出辦事需走高速的,一律由新密東口上下高速,原則上不得走西口上下高速,特殊情況和西去的除外。四 司機要確保車輛執行...

關於司機管理的補充規定

根據 司字 2014 6號的發文通知精神,為加強公司車輛的使用管理,做到規範用車 及時安全 降低消耗 提高效能,充分發揮車輛在業務接待和業務聯絡中提高服務質量與工作效率。第一條 所有司機必須遵守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 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安全駕車。第二條 目前公司暫無司機休息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