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經理辦公會議事規則權威經典

2021-03-04 01:03:10 字數 3671 閱讀 5330

(上市公司,大中型公司通用)

第一條為規範四川巨集華石油裝置****(以下簡稱「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議議事程式,保證總經理依法行使職權,履行職責,承擔義務,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四川巨集華石油裝置****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議事規則。

第二條本議事規則適用於公司,各控股子公司可參照執行。

第三條總經理辦公會議議事範圍。

(1) 研究決定公司經營管理日常事務;

(2) 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

(3) 組織擬訂、實施公司整體發展戰略規劃、年度經營計畫和投資計畫;

(4) 審議公司戰略規劃、年度經營計畫及投融資方案,並在授權範圍內審批或形成決議提請董事會;

(5) 擬訂公司年度財務預決算方案、利潤分配方案、彌補虧損方案;

(6) 討論擬訂公司員工的聘用、薪酬、考核、獎懲與辭退方案;

(7) 討論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定方案,提請董事會審批;

(8) 擬訂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具體規章制度;

(9) 提請聘任或解聘除應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以外的公司高中級管理人員,研究確定權屬公司外派董事、監事和權屬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人選方案;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

(10)決定除公司董事、高管外員工的獎懲;

(11)討論通過需向董事會匯報的報告、提案;

(12)召開擴大會議時,聽取、檢查重要會議決議執**況,抓好協調工作,公司各職能部門工作匯報,安排部署工作任務;

(13)根據公司與各子公司管理許可權的劃分,行使公司管理總部的職權,依法對公司下屬子公司進行管理;

(14)公司章程和董事會授權處理的事項及其它需要總經理辦公會研究的重要工作。

第四條在緊急情況下,基於公司利益最大化的考慮,總經理對本應在總經理辦公會討論審議範圍而又必須立即決定的經營管理方面的問題,有先行處置權,但事後應向經營層報告。

第五條總經理辦公會由總經理召集和主持,總經理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時,可委託一名副總經理召集和主持。

第六條總經理辦公會的出席人員:總經理、副總經理、董事會秘書、財務總監。與會議所議事項相關的職能部門或子公司負責人可列席會議。

第七條公司辦公室主任列席會議,需其他人員列席時,由會議主持人確定。

第八條總經理辦公會原則上每週召開一次,遇特殊情況時,總經理可臨時召集辦公會議。

(1) 董事長提出時;

(2) 總經理認為必要時;

(3) 有重要經營事項必須立即決定時;

(4) 二名以上經營層人員提議的決策或需要溝通協調的事項;

(5) 有突發性事件發生時。

第九條根據工作需要,可定期(原則上每月召開一次)或不定期召開總經理辦公會擴大會議,全體職能部門負責人和控股子公司負責人列席。聽取、檢查重要會議決議執**況,抓好協調工作,公司各職能部門和權屬公司工作匯報,安排部署工作任務。

第一十條與會成員因故不能出席會議時,會前應向總經理請假,對會議議題有意見或建議亦應同時提出。

第一十一條每次召開總經理辦公會的時間、地點和議題由總經理確定,並由公司辦公室提前2-3天(臨時會議除外)通知與會人員。總經理辦公例會無須正式通知,若規定參會人員不能參加,須於開會前一小時向公司辦公室請假。

第一十二條總經理辦公例會主題的安排以月為週期,以周確定主題內容

(1) 第一周:對上一月度的工作進行回顧、總結,並根據公司季度計畫和實際情況制定本月的滾動計畫(注:因為第一周為乙個月的開始,需要對上乙個月進行回顧、總結,同時需要安排本月的工作,因此把第一周定為月例會,安排總結與計畫的議題,起到承上啟下的作用。

)(2) 第二週:對子公司存在的問題進行研究決策(注:各子公司經過一段時間的運作,肯定會遇到一些需要公司解決的問題,因此,在第二週安排乙個各子公司參加的擴大會議,以研究決策子公司的相關問題。

)(3) 第三週:審定公司財務預決算報告,對公司整體運營狀況進行監控(注:每個月運作一半時間時,需要對公司財務狀況進行檢核與監控,以便對公司整體運營進行有效的控制和及時做出調整,因此,在第三週以財務為主要議題。

)(4) 第四周:公司經營班子成員提出需要討論的其他重大事項(注:對於公司重大事項,一般是對公司長遠經營與發展起到重要的作用,因此安排在第四周。)

第一十三條總經理辦公會議由公司辦公室承辦會務事項。公司辦公室負責收集會議所議事項的有關材料,經整理後提呈總經理確定會議議程。公司辦公室一般應於會議召開前1日通知全體與會人員,並告知會議的議題、議程。

如遇特殊情況,可不受上述規定限制。

第一十四條總經理辦公會議題由總經理確定,經營層成員可提前向總經理提請需會議討論決定的議題,重要議題應提交書面材料。

第一十五條提交總經理辦公會研究討論的議題,應做到準備充分、材料詳實。對需要會議決策的事項,提交議題的經營層成員及相關單位和部門需認真調查研究,進行可行性論證,提出可供選擇的預案或建議,由公司辦公室提前一天將議案以書面形式交與會人員。

(1) 在確定投資專案時,應建立可行性研究制度,提交可行性研究報告等有關資料。上會前,應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對可行性研究報告進行評審。

(2) 研究重要財務支出,應預先由使用部門提出報告,財務部門提出審核意見。會議材料應由公司辦公室提前1-2天送交與會人員。

第一十六條會議由總經理召集並主持,也可由總經理委託一名經營層成員召集、主持。

第一十七條每項議題由分管領導或單位、部門負責人做主題中心發言,要闡明議題的主要內容和主導意見。總經理辦公會會議的主持人應充分調動與會人員的積極性,使各位參會人員對所討論的議題充分表達意見,與會人員也應以認真、負責的態度參與議題的討論。

第一十八條總經理辦公會會議對所議事項應做到有議有決。總經理辦公會會議的議題分為決策事項和非決策事項。決策事項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則實行一人一票和少數服從多數的表決制度,票數一致時由總經理在充分聽取各方意見的基礎上最終做出決定。

非決策事項(包括會議溝通事項和工作協調事項)則應在充分溝通和討論之後由參會人員達成一致性的意見,達到溝通情況、權衡利弊、求同存異、解決問題的目的。

第一十九條列席人員有發言權,但無表決權。

第二十條經營層成員有不同意見,允許保留。如遇到意見明顯分歧,一般應暫緩表決,待進一步調查研究、交換意見後再議。在特殊情況下,可將分歧意見向董事會請示、報告。

第二十一條總經理辦公會討論重要問題時,經營層成員因故缺席,一般應由召集人或委託有關人員事先徵求意見,會上加以說明,會後通報情況。如有不同意見的,要認真考慮,必要時提交復議。

第二十二條總經理辦公會研究討論的問題和決定的事項,未經會議批准傳達或公布的,與會人員不得向外洩露。

第二十三條總經理辦公會內容應以記實形式由公司辦公室秘書如實筆錄。記錄應載明以下事項:

(1) 會議名稱、次數、時間、地點;

(2) 主持人、出席、列席、記錄人員之姓名;

(3) 報告事項之案由及決定;

(4) 討論事項之案由、討論情況及決定;

(5) 出席人員要求記載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四條會議記錄由公司辦公室負責保管和存檔備查,借閱會議記錄需經總經理批准。

第二十五條需形成決議或紀要等檔案,由公司辦公室秘書擬稿,整理會議要點及時轉告因故缺席的會議人員或由總經理簽發抄告有關單位。

第二十六條總經理辦公會形成的決議、決定事項,每位經營層成員必須服從,並按照分工負責組織實施,不得進行牴觸或按個人意願行事。凡本次辦公會研究的重要事項,需由分管領導或相關人員向下次辦公會匯報落實情況。

第二十七條經營層成員應對總經理辦公會決議承擔責任。總經理辦公會決議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公司章程、董事會授權,致使公司遭受損失的,參加決議的經營層成員應負相應責任;但在表決時表明不同意見或反對並記載於總經理辦公會記錄的經營層成員,可免除責任。

第二十八條本工作細則由公司辦公室擬定,董事會解釋。

總經理辦公會議事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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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經理辦公會議議事規則

第一條為了確保總經理辦公會會議質量和效率,根據 公司總經理工作細則 制訂本規則。第二條總經理辦公會議由總經理或委託副總經理召集,出席物件為 總經理 副總經理 財務總監 公司黨委 工會的主要領導和總經理辦公室 董事會辦公室 黨委辦公室及人力資源部負責人,也可根據會議內容由總經理指定相關人員出席。第三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