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管理財務酒店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2019葉予舜

2021-03-04 00:46:08 字數 3436 閱讀 8406

酒店管理財務財務部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

酒店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

一、 本制度所指酒店的財產低值易耗品定義是指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下,使用壽命在3個月以上,使用過程中保持其原有實物形態的不作為固定資產管理的各種工具、用具、玻瓷器皿以及在經營過程中周轉使用的床上用品、布件、包裝容器等。對於不符合固定資產定義的其他一切經營裝置,均按低值易耗品進行管理。

二、 低值易耗品管理規定:

1. 低值易耗品在酒店營業費用中佔據較大的比重,是費用控制的重點。

2. 對一次性購入總金額在2,000元以下的低值易耗品,則在購入時一次性攤銷計入期間費用。對一次性購入總金額在2,000元以上的低值易耗品,按規定的攤銷月份進行逐月攤銷。

3. 低值易耗品實行計畫定額管理:即根據各營業部門的業務量,測算出所需各種低值易耗品數量,酒店一次性從倉庫領出配齊。

以後需要更新補充時,原則上以舊換新。對玻璃、瓷器等易碎低值易耗品不實行以舊換新,補充數量也就是損耗量。財務部監督在用低值易耗品的完整及合理使用,對發現的短缺、溢餘、浪費情況要及時由財務部與使用部門做出處理。

4. 在用低值易耗品實行雙向監控管理:財務部按低值易耗品的使用部門建立在用低值易耗品的備查簿(按責任保管人設立)。

各使用部門按類別設定本部門的在用低值易耗品臺帳。人員變動時應進行相應移交。部門之間調撥時應進行相應調整。

5. 在用低值易耗品因報廢、調出、盤虧而減少:憑報廢單、調撥單、盤存表等原始單據,財務部在備查薄上減記使用部門的在用低值易耗品的數量。

使用部門同時憑上述原始單據,減記本部門的低值易耗品臺帳。所有報廢的低值易耗品必須收回廢舊倉或當即變賣處置,不得留在使用部門。

6. 在用低值易耗品的報廢、盤虧等,除按規定分清責任外,報廢的低值易耗品需經財務部、總經理審批。人為損壞的,誰損失誰賠償,管理不善追究使用部門負責人責任。

7. 酒店財務部參考同行在瓷器、玻璃製品等易碎品損耗管理上的平均水平,確定自然損耗率為千分之五,即當月在用瓷器、玻璃製品等易碎品數量總額的千分之五。損耗控制在此範圍以內的,由酒店承擔;如有超出部分則由部門承擔。

上述自然損耗不包括客賠和員工賠償金額,為杜絕損壞隱瞞不報的情況發生,堅持「誰打破誰負責,無人負責再公攤」的原則。如有客人損壞應在第一時間上報當班領班,如當班領班不在,應上報當班主管,由其處理是否要客人來負責賠償,如需賠償,按成本價的兩倍賠償,並在事後主動到負責當班的主管處登記報損;如員工在工作當中損壞,應先將破損瓷器、玻璃製品等易碎品清理並立即通知當班的領班過目,事後主動登記報損表,責任人當天就要按盤子的成本價把錢上交到財務,而這個盤子的記錄也就從盤存數量中銷掉,財務部在月底盤存時將予以剔除,不再計入自然損耗中。

8. 財務部原則上每月一次對在用的瓷器、玻璃製品等進行盤點,出現短缺的由使用部門負責,使用部門再按責任追究相關責任人。

9. 公共使用的低值易耗品,使用部門的負責人對其合理使用及安全向酒店負責;個人領用的低值易耗品,使用人向酒店負責。

10. 布草類低值易耗品的管理。營業中使用的各類布草物品,如:

床上用品、毛巾、浴巾、台布、圍布、浴袍等,財務部設定存貨明細帳,按使用部門設定在用布草備查帳薄,登記各部門正在使用的各種布草。

1) 新購置的布草在使用一年後可以允許報損,特殊情況除外。

2) 布草類物品實行定額配製、以舊換新的原則。營業部門因業務的發展需新增布草時,由營業部門填寫申購單經使用部門負責人簽字後送財務部審核、總經理批准後申購,同時按部門、品種登記布草房在用低值易耗品備查薄,憑申購單登記使用部門的在用低值易耗品臺帳。

3) 在經營過程中因破損、油汙需更新布草,由使用部門填寫物品報損單,由使用部門負責人寫出鑑定意見,註明是人為或者是自然損耗,交財務部複核總經理審批同意後報廢。所有報廢的布草類退出使用部門,由財務部收回廢舊倉。人為損壞的要按成本價的新舊程度估算賠償。

4) 財務部原則上每月一次對在用的棉織品進行盤點,出現短缺的由使用部門負責,使用部門再按責任追究相關責任人。

5) 每月底,布草房要分部門填報在用布草的數量、報損數量給使用部門負責人簽名確認後報財務部。

6) 布草在送洗過程中,洗衣房要嚴格驗收洗滌質量及破損情況,以確保布草的乾淨完整。

11. 各部門負責人在辦理正常辭職手續前,財務部應對其所管轄範圍內的在用低值易耗品進行盤點。若發現短缺或損壞現象的需按規定的程式處理後並與新任負責人簽署好移交手續,方可辦理離職。

12. 酒店內部部門間轉移低值易耗品的,應填製調撥單,由雙方使用部門經理簽字後報財務部簽批實施。

13. 低值易耗品調離本酒店場地外的,一律憑財務部加蓋出門證的單據放行,否則作偷盜處理。

三、 低值易耗品報損的規定程式:

1. 可以報損的低值易耗品:餐飲廚具家具、布草、玻璃器皿、不鏽鋼、計算器、**機、

使用工具及價值在2,000元以下非一次性消耗物品。

2. 操作程式;

1) 物品報損:各部門實物發生丟失、毀損時,由當事人或部門填寫報損單,註明具體原因,向部門負責人報告,經部門負責人簽字認可後送交財務部,由財務部核定**。核定**後,審查是否應給予報損。

a. 屬陶瓷、玻璃器皿和布草類

1 由部門根據每月盤點的破損數量填寫報損單。

2 財務部按比例(分淡季和旺季比例:客房部淡季、旺季分別按當月使用數量的3%、5%計算;餐飲部淡季、旺季分別按當月營業額的1‰、2‰計算)計算所要報損的標準數量及金額。

3 審核報損數量和金額是否超出規定數量及金額。

4 每月實際報損超出標準報損的部分,由使用部門負責賠償。

5 根據金額的大小,由財務部呈報總經理審批。

6 屬管理不善造成實物丟失、破損的,除同意報損衝減數量外,應由使用部門負責賠償。

2) 其它

食品原則上不給予報損。

瓶、罐裝酒水因客觀原因造成變形或遺漏的,填製報損單經部門負責人認可後送至財務部,經財務部審核後方可報損。

3) 報損物品的數量由財務部與使用部門共同清點,並與報損單上的數量核對。

4) 當月實際破損不超過標準破損差異的部分(即節約),可按酒店規定給予適當獎勵,但不得轉入下月累計扣除。

5) 報損後,對不能繼續使用的物品進行處理,防止重複報損。

6) 對破損物品不報損或未做待處理意見的部門,經查核實物已不存在,應由部門給予賠償。

7) 由於**商供貨造成的破損由採購部聯絡**商負責調換。

8) 接近保質期的飲食品,原則上應盡量安排先使用,如無法使用,應在保質期2個月前通知採購部給予退貨,但須經總倉辦理退貨手續。

3. 物品清理

1) 經部門、工程部(或**商)或相關專業人員確認不能使用需報損的固定資產,由部門填寫報損單,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後由總經理確認其無其它用途後簽署處理意見並退至總倉暫時儲存。

2) 不能使用的低值易耗品,由部門填寫報損單經部門負責人簽字(或工程部簽字)認可,財務部審核數量後作廢品處理,大批量報損還須總經理確認後方由財務部負責聯絡處理。

3) 經同意報損的物品應統一退至總倉庫(含臨時倉庫)存放,由財務部負責處理事宜。

4) 部門應酒店要求更換裝置、家具、工具等須將原使用部分妥善儲存於部門倉庫,由部門列出清單,經總經理簽署處理意見後方可退至總倉庫(含臨時倉庫)存放。

5) 未列清單及未做待處理意見的物品總倉拒絕接受。

低值易耗品管理規定

4.2.3.3勞保用品 指工作服 潔淨服 雨衣 手套 各類鞋帽等。4.2.4 4雜品 指笤帚 拖把 鏟子等清潔用具及以上分類之外低值易耗品。4.2.2低值易耗品按使用性質分成以下幾類 4.2.2.1消耗類低耗品 指用過以後不能 形狀改變 功能喪失,不能重複使用的低值易耗品。4.2.2.2非消耗類低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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