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資不計提,直接發放
1.發工資:個人應交社保部分和個人所得稅由單位代扣,發工資時應在工資總額中扣除,扣除後為實發工資借:管理費用—工資
製造費用—工資
生產成本—直接人工
貸:現金(銀行存款)
應交稅金—個人所得稅
其他應收款—個人繳納社保(個人部分,要看期初在哪個科目核算,也可以「其他應付款」)
2. 交社保及個人所得稅:全部由單位代繳
借:管理費用—社保 (單位繳納社保部分)
其他應收款—個人繳納社保
應交稅金—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2、每年12月份必須計提,分錄如下:
本年12月計提工資
1.計提:工資應付未付,負債增加,「應付工資」貸方
借:成產成本—直接人工
管理費用—工資
貸:應付工資
2.計提公司繳納部分社保
借:管理費用—社保
貸:其他應交款—社保
3.下年1月發放工資:發工資,負債減少,「應付工資」借方,個人應交社保部分和個人所得稅由單位代扣,發工資時應在工資總額中扣除,扣除後為實發工資
借:應付工資
貸:現金(銀行存款)
其他應收款—個人繳納社保
應交稅金—個人所得稅
4.下年1月交社保及個人所得稅:全部由單位代繳
借:其他應交款—社保
其他應收款—個人繳納社保
貸:銀行存款
5.下年1月代扣個稅:
借:應交稅及—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三、月末計提工資,下月發放
1.計提:工資應付未付,負債增加,「應付工資」貸方
借:成產成本—直接人工 (生產工人工資)
製造費用—工資 (生產管理部門工資)
管理費用—工資 (管理部門工資)
貸:應付工資
2.下月發放工資:發工資,負債減少,「應付工資」借方,個人應交社保部分和個人所得稅由單位代扣,發工資時應在工資總額中扣除,扣除後為實發工資
借:應付工資
貸:現金(銀行存款)
其他應收款—個人繳納社保(個人部分,要看期初在哪個科目核算,也可以「其他應付款」)
應交稅金—個人所得稅
3.交社保及個人所得稅:全部由單位代繳
借:管理費用—社保 (單位繳納社保部分)
其他應收款—個人繳納社保
應交稅金—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4.代扣個稅:
借:應交稅金—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計提 發放工資及交保險和個稅
新會計準則下,計提 發放工資及交保險和個稅的分錄 1.工資總額50萬元,個人承擔保險2萬元 住房公積金1萬元,個稅2萬元,實發工資45萬元,公司承擔保險5萬元 住房公積金1萬元,做計提工資 發放工資 交保險和個稅時的會計分錄。計提工資 借 相關科目 生產成本 製造費用 管理費用 銷售費用,下同 50...
新會計準則下,計提 發放工資及交保險和個稅的分錄
工資總額50萬元,個人承擔保險2萬元 住房公積金1萬元,個稅2萬元,實發工資45萬元,公司承擔保險5萬元 住房公積金1萬元,做計提工資 發放工資 交保險和個稅時的會計分錄。回答計提工資 借 相關科目 生產成本 製造費用 管理費用 銷售費用,下同 500000 相關科目 50000 相關科目 1000...
關於工資發放的管理規定
1 目的 規範工資發放流程 提高工資發放效率,維護員工權益 減少勞資糾紛。2 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公司本部和各專案。3 職責 3.1 各專案指定專人負責考勤。3.2 綜合部人資核對考勤 核算工資。3.3 財務部 綜合部 分管領導經理審核工資表,總經理審批發放。3.4 出納負責工資發放。4 操作細則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