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證債權文書

2021-03-04 00:25:02 字數 1468 閱讀 1902

一、什麼是公證債權文書

對經公證的以給付為內容並載明債務人願意接受強制執行承諾的債權文書,債務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適當的,債權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1、公證債權文書應該具備如下條件:

(1)債權文書具有給付貨幣、物品、有價**的內容;

(2)債權債務關係明確,債權人和債務人對債權文書有關給付內容無疑義;

(3)債權文書中載明債務人不履行義務或不完全履行義務時,債務人願意接受依法強制執行的承諾。

2、公證機關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的範圍:

(1)借款合同、借用合同、無財產擔保的租賃合同;

(2)賒欠貨物的債權文書;

(3)各種借據、欠單;

(4)還款(物)協議;

(5)以給付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學費、賠(補)償金為內容的協議;

(6)符合賦予強制執行效力條件的其他債權文書。

二、公證債權文書的操作步驟

辦理賦予債權文書強制執行效力公證,須由債權文書簽署雙方共同提出申請,並提交以下證明材料:

1、申請人的主體資格證明:

(1)法人申請提交法人主體資格證明:如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社會團體法人的註冊登記證書等;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身份證件;由**人代為申請的,還應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權委託書和代辦人的身份證件;

(2)公民個人申請提交個人身份證明。

2、申請人出具的申辦強制執行效力公證的檔案;

3、需要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及相關的債務證明;

4、若為債權文書提供了擔保的,擔保方應按照上述1、2兩項規定提交有關證明材料並提交有關擔保的檔案,及擔保標的物的權屬證明(指抵押擔保或質押擔保);

5、公證員認為應當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

三、不予執行公證債權文書怎麼處理

債務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公證機關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的,債權人可以向原公證機關申請執行證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人民法院據以執行的根據必須是正確的,如果公證過的債權文書確有錯誤,比如債權債務關係不能成立,債權債務不符合法律規定,或者雙方當事人在申請公證時並非一致意思表示,以及公證時有其他錯誤致使公證證明不能成立的,人民法院可作出裁定不予執行,並將裁定書送達雙方當事人和公證機關。

針對不予執行,分情況處理:

(1)當事人、利害關係人認為執行行為違反法律規定的:

書面提出異議—對異議決定不服—書面提請復議

具體規定為:可以向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當事人、利害關係人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銷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

當事人、利害關係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

(2)超期不執行:

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具體規定為: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公證債權文書的效力

效力 異議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一十八條規定 對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行。公證債權文書確有錯誤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執行,並將裁定書送達雙方當事人和公證機關。公證法 第三十七條規定 ...

公證債權文書的執行審查

案情 中國光大銀行武漢某支行與鄭某某簽訂了 個人貸款 抵押 保證 合同 鄭某某貸款49.6萬元用於購置挖掘機,並用該挖掘機作為抵押物辦理了抵押登記。2010年8月5日,光大銀行武漢某支行在武漢市某公證處辦理了公證,取得了公證債權文書。2011年5月23日,該支行又在公證處辦理了 執行證書 2011年...

公證債權文書強制執行程式動向解析

作者 金杜律師事務所尤楊藺楷毅 公證債權文書強制執行程式指各方當事人為符合法律 法規規定的債權文 強制執行公證後,如一方當事人違約,對方當事人有權持公證處製作的執行證書,直接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程式。由於公證債權文書無需經歷漫長的訴訟 仲裁程式,可直接進入司法執行,幫助債權人相對快速 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