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簽購房合同有效期

2021-03-03 23:57:07 字數 4725 閱讀 9999

篇一:網簽和正式籤紙質合同的區別

開發商手續齊備就能辦理網簽,開發商在開發商處得電腦上填寫合同,然後來我局進行列印,網簽合同列印出需要買受人與開發商簽字蓋章就可以備案。

網簽是一種方式,《商品房買賣合同》才是實體的。 網簽的意思是說通過網路和房管局聯網同步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就如你所說,網簽完之後所有條款都以制式的形式列印多份,確認無誤後,在後面籤上我們的名字和手印.這就是《商品房買賣合同》。

現在都是這樣籤的,以避免一房多買.

網上簽合同與紙簽合同實質是一樣的,區別只在於合同簽訂的方式不同而已。一般情況下購房者都會與開發商先簽訂草擬合同,草簽完成後,列印出來,雙方確認無誤之後,再統一在網上簽訂正式合同,簽訂完成後,相關部門進行備案審核,審核通過後,產生備案號,顯示在合同每頁的右上角,然後由開發商列印出合同,在列印出來的合同上簽字蓋章,雙方各持所需的份數。

首先需要進行購房資格審核,審核通過後,才能進行網簽備案。對於網簽備案,一般情況下購房者都會與開發商先簽訂草擬合同,草簽完成後,列印出來,雙方確認無誤之後,再統一在網上簽訂正式合同,簽訂完成後,相關部門進行備案審核,審核通過後,產生備案號,顯示在合同每頁的右上角,然後由開發商列印出合同,在列印出來的合同上簽字蓋章,雙方各持所需的份數。

如果開發商的實際成交**高於其在房管局的一房一價備案**,網簽備案則無法通過。所以,請您先向開發商了解詳情,從而判斷您購房合同網簽備案的問題。篇二:網簽購房合同

網簽購房合同與實際購房合同哪個有效?

根據目前房屋交易的流程,網簽是辦理房屋過戶的前提條件,現在購房合同基本採取網簽的形式,能網簽合同證明該樓盤預售許可證下來了,未來可以辦理產權,網上籤購房合同具體參照國家的合同法當中的購房部分內容,主要是明確自己的相關利益及對方應盡義務即可。那麼,問題來了~現實生活中如果既有網簽購房合同,又有實際購房合同,而且兩個合同內容不一致,哪個更有效呢?

案情簡介

王某於2023年經中介介紹從劉某手中購買一處住房,雙方商定房屋**為120萬元。在中介的幫助下雙方簽訂了購房合同,合同金額為120萬元,同時為了避稅,在中介的提議下雙方簽訂向房管局備案的網簽購房合同金額為80萬元。因此,同一筆購房買賣交易出現了不同**的兩份購房合同。

合同簽訂後,王某向劉某支付了40萬元的首付款。之後因王某未能向銀行及時貸款,劉某與王某簽訂了補充協議約定如果王某不能在約定的時間向劉某支付剩餘購房款的話,王某之前繳納的所有購房款均轉為違約金不予退還。之後王某仍未能向銀行貸款,故劉某將房屋賣與他人,網簽購房合同**仍為80萬元。

另王某繳納的40萬元首付款作為違約金均未退還。現雙方因此產生糾紛。

律師點評

本案爭議焦點主要集中在雙方之間的實際房屋合同與網簽購房合同哪個有效、補充協議是否有效以及違約責任應當怎麼承擔這三個問題上。

一、網簽購房合同與實際購房合同哪個有效?

在本案中,雙方為避稅,將120萬的實際購房**寫為80萬元向房管局備案,是典型的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根據我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的規定,該種合同無效。因此,王某與劉某簽訂的80萬元的網簽購房合同應為無效的合同。

二、補充協議是否有效?

根據合同法相關規定,從合同效力從屬於主合同效力,本案中,王某與劉某的購房**是120萬,而備案**卻是80萬元,應為無效,那麼主合同無效,補充協議亦為無效。

三、違約責任如何承擔?

對於買方來講,具體到違約責任,我們知道,根據我國合同法的相關司法解釋,違約金過高的認定標準是不超過實際損失的三倍。具體到本案中,也就是劉某前後賣房中的損失的三倍為限,40萬元如果超過劉某損失的三倍就是過高了,超過部分的違約金約定應為無效。王某應向法院訴訟,請求法院判定違約金過高,降低違約金。

但是本案中違約金過高的舉證責任在王某,雖然房價是不斷**的,但是王某卻無法舉出證據證明劉某沒有損失,因為劉某之後賣與他人的**備案仍是80萬元。而王某與劉某簽訂的購房**確實120萬元,如此而來劉某的損失就是40萬元了。因無法得知劉某賣與他人的實際房屋**,所以該方案並不是明智之舉。

那麼,上面王某談到,雙方訂的關於違約金的不成協議是無效的,故40萬不能作為違約金,應與返還王某。這個方案對於當事人王某來講是比較合適的。

煥廷有話說

本案中,因涉及網簽購房合同是「以合法性是掩蓋非法目的」因此無效。但有的朋友可能就問了,那如果兩個合同都是有效的,應以誰為準呢?講到這裡,王某就不得不談談何謂網簽購房合同,它的性質是什麼?

一、什麼是網簽購房合同

網簽購房合同就是和房地產銷售物件簽訂合同後,到房地產相關部門進行備案,並公布在網上。然後會給個網簽購房合同號,可以通過這個網簽購房合同號在網上進行查詢。網簽購房合同為了讓房地產交易更加透明化。

二、網簽購房合同的流程

第一步,購房者在確定了買房意向之後,經過購房者與出賣人雙方的平等協商,購房者和開發商共同將正式的合同條款輸入合同備案軟體,進行網上簽約,上報房地產市場資訊網。第二步,開發商和購房者簽訂的購房合同上報成功後,列印正式的(電子)合同,購房者和開發商履行簽字手續,列印的份數依據付款方式確定(一次性付款需列印4份,按揭貸款需列印5份)。

第三步,開發企業需要在網上簽約的3個工作日內,到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合同蓋章備案手續。開發商和購房者網上簽約上報之後,開發商需要攜帶全部的購房資料,全套已簽字(蓋章)的紙質正式合同到具有管轄權的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合同蓋章備案手續。

三、網簽購房合同注意事項

如需要修改合同資訊,在上報房地產市場資訊網之前,開發商和購房者還可以協商變更合同資訊,一旦上報之後,電子合同的核心內容(核心內容:購房者姓名、身份證、購房**、付款方式、合同面積、房號、戶型)將不能進行修改。如果需要修改核心資訊,則需要在合同備案軟體上「申請撤銷簽約」,重新進行簽約。

經雙方協定,24小時內允許撤銷網上簽約。

而在商品房簽訂的3個工作日內,經買賣雙方協商一致需要變更合同的就核心內容以外的相關條款,開發商企業可以調閱,重新修改列印電子合同。超過了3個工作日或者已經備案,無論是核心內容還是核心以外的內容,均買賣雙方協商一致,持備案合同和合同變更申請到具有管轄權的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總結:網簽時房地產主管部門為了維護房屋買賣市場秩序,要求雙方將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予以公示,系物權轉移的程式,並非合同生效的必要條件,網簽與否並不影響合同的效力。篇三:

購房網簽相當於在房屋管理部門將您的買賣協議備案

購房網簽相當於在房屋管理部門將您的買賣協議備案,並在網際網路上公示,一定程度上有利於避免開發商一房二賣,是一種行政管理行為,但是不能代替過戶。

網簽合同時,需要注意以下事項:

第一,一定要審查開發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有了預售證,則通常開發商也具有了土地使用證、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許可證等。這是買房能否辦房產證的關鍵。

第二,一定要採用房地產管理部門統一印製的標準房屋買賣合同文字,並按照文字中所列條款逐條逐項填寫,千萬不能馬虎。

第三,一定要注意合同條款中雙方所填寫的內容中權利與義務是否對等。

第四,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如果選擇按套內建築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時,應當在「面積差異處理」條款中明確面積發生誤差時的處理方式。第五,一定要認準交房日期是否確定。

資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開發商在預售合同上往往大做文章,如只註明竣工日期,而不註明交付使用日期;運用「水電氣安裝後、質量驗收合格後、小區配套完成後」等一些模糊語言。對此,購房者在簽訂合同時,一定要將交房日期明白無誤地規定為「某年某月某日」,並註明開發商不能按時交房所需承擔的責任。

另外,在簽約時需要注意,對於開發商提出的自己認為不合理的條款,需要提出自己的修改意見,進行協商,如果您認為您的利益在合同當中無法保障,而開發商又不同意修改或補充的話,購房者有權重新選擇開發商及樓盤。

檢視「五證」「二書」。

「五證」是乙個合法正規的房地產開發商,必須具備齊全的「五證」、「二書」。所謂「五證」,是指《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二書」是指《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這也是法律對銷售方的基本要求。

陷阱:有些開發商沒有五證或五證不全時,為了**房屋可能提供虛假的五證主要是影印件;或者提供小區一期或前幾期的有效五證來**房屋。五證不全可能導致買受人不能取得房產證甚至導致購房合同無效。

對策:1、影印件要注意看原件。2、有原件要看批准日期以及使用和**面積的多少。

3、對於承諾證件正在辦理中的開發商,可約定開發商在一定期限內不能取得該證件所要承擔的責任。

盯緊公攤面積。

陷阱:建設部格式合同第五條只有對建築面積出現變化的處理,這樣有的開發商會提高公攤面積減小使用面積,而總的建築面積不變。依據合同開發商並未違約,買受人也起訴無據。

對策:1、在合同第三條中寫明確套內建築面積和公攤面積。2、在附件二中列明公攤面積的構成。3、按套購買使用面積,雙方不涉及公攤處理。

增加補充條款: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對公攤面積的變化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處理:

1、如果實測公攤面積超出暫測面積的,買受人在超出暫測面積的3%以內據實結算,超出3%以上的部分由出賣人承擔相關費用;如果實測面積少於暫測面積,買受人據實結算。

2、買受人對實測面積的承擔,僅在超出暫測面積的1平方公尺以內據實結算。

關注房產證辦理。

陷阱:建設部格式合同第十五條並未說清條款中「規定期限」是指法定還是約定期限,所以其中房產證的辦理取得日期不明。可能導致資質較差的開發商拖延頒證或找各種理由不**。

對策:1、五證齊全的專案一般買受人得到房產證***,所以五證不全就免談。2、將不能辦理房產證中行政機關的原因單列出來,開發商是具體行政行為的相對人,買受人不能起訴行政機關的違法行為。

律師建議增加補充條款:如果因出賣人的原因,導致其在交房後360日內不能為買受人辦理取得房產證的,雙方選擇以下第____種方式處理:

1、 買受人不退房的,出賣人按照本合同第九條第1種第(1)項的違約金計算標準承擔責任。

2、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按照本補充條款的第八條出賣人責任的約定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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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預售合同 方 甲方 位址郵碼 購買方 乙方 姓名 性別 出生 年 月 日 國籍身份證號碼 位址郵碼 第一條甲方經批准,取得位於 市用地面積 m2的土地使用權。地塊編號 使用年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在上述土地興建樓宇,系 定名 由甲方預售。第二條乙方自願向甲方定購上述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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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承買人所購買的房產座落於海南省海口市房.面積平公尺,房產證號 二 承買人確定該房地產總價為人民幣大寫 叁拾叄萬元整 小寫 330000元 辦理過戶的一切稅費由承買方承擔,雙方須配合。三 簽訂本合同的當天承買方須支付定金人民幣 大寫 貳萬元整,小寫 20000元的定金 四 付款方式 按揭方式付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