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合同備案查詢

2021-03-04 03:00:06 字數 3810 閱讀 7759

篇一:購房合同備案更名流程

購房合同備案更名流程 ?購房者欲變更買受人名稱或增加買受人的,應首先與開發商協商變更合同,如新的買受人需按規定辦理相關公證的應提供相關公證書。

1. 1

(一)辦理合同備案登出需提交的證明材料

2. 2

1、由質量管理部門出具的質量鑑定報告;

3. 3

2、具體糾紛緣由和司法、仲裁機關出具的有關證明;

4.3、另換購的新購房合同文字;

5. 5 4

4、商業銀行出具的不能受理貸款的證明;

6. 6

5、開發建設單位收取購房人違約金的證明;

7. 7

6、護照及有關部門確認證明、工作調動證明、醫院重症診斷書等;

8.以及全部購房合同原件;

9. 9 8 7、本人身份證(含戶口簿)、登出合同申請書、開發企業予以確認的簽章證明

8、房屋交付公告或公布的相關證明;

10. 10

9、有抵押行為的,需提供金融機構同意解除和轉讓抵押的有關證明;

11. 1110、超時退房的,需提供稅務部門的繳稅憑證。(以上1-6條根據實際情況提交,7-10條必須提交)

12. 12

11、辦理合同備案更名需提交的證明材料

13.購房合同原件。

14.end 13 12、本人身份證、合同更名申請書、開發企業予以確認的簽章證明以及全部14 13、父母與子女、夫妻之間合法關係及婚姻、戶籍等有關證明。

購房合同備案更名流程

1.理由;

2.蓋章同意;

3. 3 2 1 1、購房者擬寫合同備案登出、更名申請書,詳細說明合同備案登出或更名的2、購房者向開發企業提交合同備案登出、更名申請,由開發企業簽寫意見並

3、購房者本人持合同備案登出或更名申請書、身份證或戶口簿、《商品房買賣合同》以及其他有關證明材料,向專案所轄區域的市、區房產管理部門申請。受理申請的房產管理部門審查確定情況屬實,符合合同備案登出、更名條件的,出具初審意見,報市房地產登記發證中心審批後,辦理商品房合同備案登出、更名手續;

4. 4

4、商品房合同備案登出、更名的有關證明材料及合同原件由市房地產登記發證中心辦理時予以加蓋「作廢」及「更名修改」專用章,並將有關證明材料存檔備案。

end注意事項? 如果購房者與房產商簽訂了預購協議,並交納了購房定金,這種預訂性質

的合同僅是擔保簽訂正式合同,是購買房屋的初步階段,合同更名只不過是解除原合同再重新簽訂新合同,所以更名手續比較簡單。

如果簽訂了正式購房合同,但還未經交易中心登記備案,合同更名也僅限於解除原合同再重新簽訂合同。此種情況下的合同更名手續也較為簡單。

如果購房者簽訂的正式合同已由交易中心登記備案,那麼更改合同的買受人,須將已登記備案的合同撤銷,在更改了買受人後再進行登記,所以此種合同更名手續就比較複雜。

? ?篇二:合同備案查詢申請書

合同備案查詢申請書

合同備案視窗:

我視窗受理的抵押登記手續,現需查詢核實上述專案合同備案情況告之我視窗。

申請視窗:

年月日合同備案查詢情況反饋表注:《申請書》及《反饋表》隨抵押登記手續檔案入檔。篇三:網簽購房合同

網簽購房合同與實際購房合同哪個有效?

根據目前房屋交易的流程,網簽是辦理房屋過戶的前提條件,現在購房合同基本採取網簽的形式,能網簽合同證明該樓盤預售許可證下來了,未來可以辦理產權,網上籤購房合同具體參照國家的合同法當中的購房部分內容,主要是明確自己的相關利益及對方應盡義務即可。那麼,問題來了~現實生活中如果既有網簽購房合同,又有實際購房合同,而且兩個合同內容不一致,哪個更有效呢?

案情簡介

王某於2023年經中介介紹從劉某手中購買一處住房,雙方商定房屋**為120萬元。在中介的幫助下雙方簽訂了購房合同,合同金額為120萬元,同時為了避稅,在中介的提議下雙方簽訂向房管局備案的網簽購房合同金額為80萬元。因此,同一筆購房買賣交易出現了不同**的兩份購房合同。

合同簽訂後,王某向劉某支付了40萬元的首付款。之後因王某未能向銀行及時貸款,劉某與王某簽訂了補充協議約定如果王某不能在約定的時間向劉某支付剩餘購房款的話,王某之前繳納的所有購房款均轉為違約金不予退還。之後王某仍未能向銀行貸款,故劉某將房屋賣與他人,網簽購房合同**仍為80萬元。

另王某繳納的40萬元首付款作為違約金均未退還。現雙方因此產生糾紛。

律師點評

本案爭議焦點主要集中在雙方之間的實際房屋合同與網簽購房合同哪個有效、補充協議是否有效以及違約責任應當怎麼承擔這三個問題上。

一、網簽購房合同與實際購房合同哪個有效?

在本案中,雙方為避稅,將120萬的實際購房**寫為80萬元向房管局備案,是典型的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根據我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的規定,該種合同無效。因此,王某與劉某簽訂的80萬元的網簽購房合同應為無效的合同。

二、補充協議是否有效?

根據合同法相關規定,從合同效力從屬於主合同效力,本案中,王某與劉某的購房**是120萬,而備案**卻是80萬元,應為無效,那麼主合同無效,補充協議亦為無效。

三、違約責任如何承擔?

對於買方來講,具體到違約責任,我們知道,根據我國合同法的相關司法解釋,違約金過高的認定標準是不超過實際損失的三倍。具體到本案中,也就是劉某前後賣房中的損失的三倍為限,40萬元如果超過劉某損失的三倍就是過高了,超過部分的違約金約定應為無效。王某應向法院訴訟,請求法院判定違約金過高,降低違約金。

但是本案中違約金過高的舉證責任在王某,雖然房價是不斷**的,但是王某卻無法舉出證據證明劉某沒有損失,因為劉某之後賣與他人的**備案仍是80萬元。而王某與劉某簽訂的購房**確實120萬元,如此而來劉某的損失就是40萬元了。因無法得知劉某賣與他人的實際房屋**,所以該方案並不是明智之舉。

那麼,上面王某談到,雙方訂的關於違約金的不成協議是無效的,故40萬不能作為違約金,應與返還王某。這個方案對於當事人王某來講是比較合適的。

煥廷有話說

本案中,因涉及網簽購房合同是「以合法性是掩蓋非法目的」因此無效。但有的朋友可能就問了,那如果兩個合同都是有效的,應以誰為準呢?講到這裡,王某就不得不談談何謂網簽購房合同,它的性質是什麼?

一、什麼是網簽購房合同

網簽購房合同就是和房地產銷售物件簽訂合同後,到房地產相關部門進行備案,並公布在網上。然後會給個網簽購房合同號,可以通過這個網簽購房合同號在網上進行查詢。網簽購房合同為了讓房地產交易更加透明化。

二、網簽購房合同的流程

第一步,購房者在確定了買房意向之後,經過購房者與出賣人雙方的平等協商,購房者和開發商共同將正式的合同條款輸入合同備案軟體,進行網上簽約,上報房地產市場資訊網。第二步,開發商和購房者簽訂的購房合同上報成功後,列印正式的(電子)合同,購房者和開發商履行簽字手續,列印的份數依據付款方式確定(一次性付款需列印4份,按揭貸款需列印5份)。

第三步,開發企業需要在網上簽約的3個工作日內,到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合同蓋章備案手續。開發商和購房者網上簽約上報之後,開發商需要攜帶全部的購房資料,全套已簽字(蓋章)的紙質正式合同到具有管轄權的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合同蓋章備案手續。

三、網簽購房合同注意事項

如需要修改合同資訊,在上報房地產市場資訊網之前,開發商和購房者還可以協商變更合同資訊,一旦上報之後,電子合同的核心內容(核心內容:購房者姓名、身份證、購房**、付款方式、合同面積、房號、戶型)將不能進行修改。如果需要修改核心資訊,則需要在合同備案軟體上「申請撤銷簽約」,重新進行簽約。

經雙方協定,24小時內允許撤銷網上簽約。

而在商品房簽訂的3個工作日內,經買賣雙方協商一致需要變更合同的就核心內容以外的相關條款,開發商企業可以調閱,重新修改列印電子合同。超過了3個工作日或者已經備案,無論是核心內容還是核心以外的內容,均買賣雙方協商一致,持備案合同和合同變更申請到具有管轄權的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總結:網簽時房地產主管部門為了維護房屋買賣市場秩序,要求雙方將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予以公示,系物權轉移的程式,並非合同生效的必要條件,網簽與否並不影響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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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 購房合同備案更名流程 購房合同備案更名流程 購房者欲變更買受人名稱或增加買受人的,應首先與開發商協商變更合同,如新的買受人需按規定辦理相關公證的應提供相關公證書。1.1 一 辦理合同備案登出需提交的證明材料 2.2 1 由質量管理部門出具的質量鑑定報告 3.3 2 具體糾紛緣由和司法 仲裁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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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 購房合同範本 標準版 購房合同範本 標準版 本購房合同文字為示範文字,也可作為簽約使用文字。簽約之前,買受人應當仔細閱讀本合同內容,對合同條款及專業用詞理解不一致的,可向當地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諮詢。出賣人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聯絡 註冊位址郵政編碼 營業執照號碼 開戶行帳號 委託 人 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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