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糾紛之工齡補貼

2021-03-03 23:55:35 字數 1692 閱讀 2273

案例:張某的丈夫李某於2023年去世。張某於2023年6月享受了與其夫李某共有70多年工齡的優惠減免政策,購買了本單位優惠**所住公房的完全產權。張、李夫婦共有4個子女甲、乙、丙、丁。

張某於2023年去世。張某生前立有遺囑,住房由甲一人繼承。乙、丙、丁3人提起訴訟,要求確認張某所立遺囑無效,住房按法定繼承處理。

法院受理後,查明張某支付的購房款係其個人財產。

法院在審理過程中,合議庭對案件如何處理,形成了幾種意見:

第一種意見認為:夫妻一方死亡後,夫妻關係自然終止,另一方購房時享受的死亡一方的工齡補貼是一種帶有照顧性質的政策補貼,不是死者的財產或財產權益,因此,不應視為夫妻共同財產。因此,張某利用自己的錢購買的住房,因此,其有權處分該房產。

第二種意見認為:按照目前我國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有關政策。按成本價或標準價購買公有住房以城鎮職工家庭(夫婦雙方)為購房主體,且每個家庭只能享受一次;張某按房改政策購買住房時享受了其已死亡配偶的工齡優惠,該住房應當視為其夫婦雙方共同購買,應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第三種意見認為:張某購買此房時,雖然是以夫妻名義購買的完全產權,但購房款是張某一人出資的,因此,張某在處分該房時應將以其丈夫工齡名義購買的產權部分折算成房價視為共同財產後,才有權處分該房產。

上述哪種意見更為合理,應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分析:

一、公有住房的性質

我國城鎮居民住房在住房制度改革之前,其居住的房屋基本是由國家或者單位提供的直管公房或自管公房,房屋所有權屬於國家或單位,國家和單位是房屋的所有權主體。而公民取得的房屋居住權是基於與國家、單位之間的房屋租賃關係,是一種債權債務關係,其對承租的房屋只享有占有、使用的權利,但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一百一十八條的規定,在國家或單位作為出租人出賣該承租的房屋時,公民作為承租人則享有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購買的權利,出租人未按此規定出賣房屋的,承租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宣告該房屋買賣無效。因此,張某在購買完全產權前享有該房屋出賣時的優先購買權。

二、張某享受的其已死亡的丈夫的工齡優惠的性質

張某已死亡的丈夫的工齡優惠是一種財產權還是一種政策性補貼。夫妻雙方利用工齡優惠購買住房,實際上已含有福利的性質,因為夫妻雙方購買房改房後,購房面積已經作為住房貨幣化補貼的一部分。從這一點來講,工齡優惠具有財產的性質。

但最高人民法院(2000)法民字第4號函指出:夫妻一方死亡後,如果遺產已經繼承完畢,健在一方用自己的積蓄購買的公有住房應視為個人財產,購買該房時所享受的已死亡配偶的工齡優惠只是屬於一種政策性補貼,而非財產或財產權益。夫妻一方死亡後,如果遺產沒有分割,應予查明購房款是夫妻夫妻共同積蓄,還是配偶一方的個人所得,以此確認所購房屋是夫妻共同財產還是個人財產;如果購房款是夫妻雙方的共同積蓄,所購房屋應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對最高人民法院的函應這樣理解:夫妻一方死亡後,如果繼承已經發生,遺產已經分割完畢,健在一方用自己的積蓄購買的公有住房應視為個人財產,購買該房時所享受的已死亡配偶的工齡優惠只是一種政策性的補貼,而非財產或財產權益;如果夫妻一方死亡後,遺產沒有進行分割,公有住房是用夫妻共同的積蓄購買的,該住房應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如果死亡一方死亡時間過長,應予查明購房款是夫妻雙方的共同積蓄,還是健在一方的個人所得,以此確認是共同財產還是個人財產。如果購房款是夫妻雙方的共同積蓄,所購住房只是共同積蓄的轉化形態,仍應視為夫妻共同財產。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的上述精神,張某購房時所享受的其已死亡丈夫的工齡補貼只是一種政策性補貼,不含有財產的屬性,因此,張某用自己的儲蓄購買房屋的完全產權後,該房已是張某的個人財產。張某對其個人財產有權進行處分,因此,其所立遺囑具有法律效力。

工齡補貼管理規定

為了給在公司服務多年的員工增加相應的福利,實現利潤共享,特推行工齡補貼獎項。現將工齡補貼的具體計算標準做如下規定 一 員工 組長 工齡補貼的設定標準 1.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兩年的員工每年工齡補貼為120元。2.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三年以上 不包括三年 的員工每年工齡補貼為132元。3.以此類推,之後在...

關於通訊工齡等補貼的規定

第一條制定目的 為滿足公司經營發展需要,規範員工通訊 工齡等補貼費用核銷的管理,制定本規定。第二條適用範圍 本管理辦法適用於所有在職員工。第三條通訊費補貼標準 單位 元 月 備註 1 未擔任職務的員工試用期不享受通訊補貼。2 主管及以上人員的通訊補貼 本人開戶的手機或寬頻通訊費 在標準內實報實銷,可...

《職工住房工齡補貼申請表》填表說

1 凡按照 白雲鐵礦職工住房工齡補貼實施辦法 精神,符合住房工齡補貼申領條件的職工,填寫此份申請表。2 職工應用鋼筆或水筆 藍 黑 據實填寫,填表時不允許塗改。3 職務 職稱 在相應的欄目內打 4 部分享受住房工齡補貼職工 或 未享受過住房工齡補貼職工 職工按照實際住房情況,選擇其中一項內容具體填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