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土的野外描述技術指南

2021-03-03 23:34:10 字數 3439 閱讀 4096

中國建築西南勘察設計研究院企業標準(qbxk002-2004)

主編朱丹

參編趙躍平

馮世清張波

黃練紅王亨林

批准康景文

中國建築西南勘察設計研究院技術中心

2003 年12月

1 總則

1.1 目的

為了便於工程技術人員和鑽探班組記錄人員在岩土工程勘察中更好地掌握巖土層的性狀,指導其對岩土進行準確的描述,確保勘察工程質量,特編制本技術指南。

1.2 基本原則要求

野外描述岩土的目的是劃分層次、確定名稱、鑑別成分、狀態、成因型別、地質時代及工程地質特徵,為評價岩土建築效能取得原始資料。描述人員必須本著實事求是、認真負責的精神,及時、全面、準確地做好描述記錄工作,如實地反映客觀情況。

1.3 編制依據

本指南主要根據《岩土工程勘察規範》(gb50021-2001),《建築地基基礎設計規範》(gb50007-2002)及《工程地質手冊》(第三版)編制,實際工作時,應盡量收集已有工程資料並結合規範規定進行岩土的野外描述。

1.4 應用範圍

本技術指南適用於工業和民用建築類勘察時的下列各類岩土。其他行業有特殊規定的除外,可參照執行。

岩石; 碎石土; 砂土; 粘性土;粉土;人工填土;混合土。

對溼陷性黃土、多年凍土等以及具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如地下洞室、滑坡等)應遵照有關規定描述或按專門研究確定的描述內容進行。對於旱或半乾旱地區的碎石土及砂土應注意其有無濕陷性。對成都地區常見的特殊性土膨脹土,尤其應注意描述土中的裂隙發育、充填情況和包含物鈣質結核的情況。

2 術語

2.1 岩石:天然產出的具有一定結構構造的單一或多種礦物的集合體。

2.2 碎石土:粒徑大於2mm的顆粒含量超過全重50%的土。

2.3 砂土:粒徑大於2mm的顆粒含量不超過全重50%,粒徑大於0.075mm的顆粒質量超過全重50%的土。

2.4 粘性土:塑性指數ip大於10的土。

2.5 粉土:粒徑大於0.075mm的顆粒質量不超過總質量的50%,且塑性指數等於或小於10的土。

2.6 人工填土:由人類活動堆積而成的填土。

2.7 混合土:由細粒土和粗粒土混雜且缺乏中間粒徑的土,分粗粒混合土和細粒混合土。

3 基本規定

3.1為了消除對同一場地巖土層在認識上的差異,工程(技術)負責人應召集有關人員(記錄員)按本指南統一描述標準。

3.2 岩土的描述工作需在勘探過程中將岩土樣取出後立即進行(對研究和了解風乾岩土的性狀者除外)。

3.3岩土的成因及時代應根據區域已有資料和調查結果綜合研究後確定。

3.4對岩土的描述應有明確的目的性,特別應注意那些能說明岩土的建築效能的描述,不應無目的地進行。

3.5對各類巖、土描述顏色時,均應副色在前,主色在後。

4 岩石

4.1 岩石應描述內容及順序:名稱、地質年代、地質名稱、顏色、風化程度、主要礦物、膠結物成分、結構、構造、破碎程度、產狀要素及rqd指標等;對沉積岩應著重描述沉積物的顆粒大小、形狀、膠結物成分和膠結程度;對岩漿巖和變質岩應著重描述礦物結晶大小和結晶程度。

4.2岩石的分類:岩石按成因分為岩漿巖、變質岩及沉積岩;按堅硬程度分為硬質岩石和軟質岩石、極軟岩石,其代表性的岩石見表4.5。

4.3 描述岩石名稱時,先按岩石學定名,再描述風化程度。描述岩石成份時,一般情況下只描述主要礦物成分,如砂岩:成分為石英、長石。岩石的顏色,要描述其新鮮面和風化面的顏色。

4.4 岩石按成因分類

4.4.1 岩漿巖的結構和構造,岩石的結構一般情況下應同時描述兩種:如全晶質、中粒結構。

(1) 按結晶程度分為:全晶質、半晶質及玻璃質結構。

(2) 按組成岩石結晶顆粒的相對大小分為:等粒及斑狀的;不等粒結構及似斑狀結構;按結晶顆粒的絕對大小分為:粗粒(晶粒直徑大於5mm),中粒(粒徑1~5mm)細粒(粒徑小於1mm)、微粒(粒徑小於0.

2mm)。

(3) 岩漿巖的主要構造有:塊狀、帶狀、流紋狀、氣孔狀及杏仁狀等。

4.4.2 沉積岩的結構與構造

(1) 沉積岩的結構與構造,凡已在岩石定名中有所反映者,可不必單獨描述。但對其有明顯特徵的如鮞狀,竹葉狀,豆狀等結構應予以描述。沉積岩的結構一般可分為:

碎屑岩結構、粘土巖結構、化學岩及生物化學巖結構。

(2) 沉積岩的構造按層理的穩定性分為平行的、斜層的及波狀的,按層厚則分為:

巨厚層:>1m,

厚層1~0.5m,

中厚層0.5~0.1m,

薄層0.1~0.01m,

微層(頁片理)0.01~0.001m,

顯微層<0.001m。

(3) 沉積岩的膠結型別按膠結物分為:矽質、鐵質、石灰質及泥質膠結等。

4.4.3 變質岩的結構和構造

(1) 變質岩的結構分為:變余結構、碎裂結構及變晶結構等。

(2) 變質岩的主要構造有:片狀、片理狀、帶狀、片麻狀、纖枚狀及塊狀等。

4.5 岩石按其堅硬程度分類

岩石堅硬程度等級的定性分類表4.5

4.6 對岩石的裂隙,一般地應描述其性質、張閉情況、充填情況及聯通性等。必要時尚應描述裂隙的產狀,並統計出單位面積(或單位長度)內裂隙的數量。

4.7 對岩層、斷裂、裂隙的產狀的記錄內容,一般表示傾向和傾角,如:3150∠300。

4.8 岩石風化程度的描述見表4.8。

岩石按風化程度分類表4.8

4.9 殘積土:是指岩石在原來地點經強烈風化作用的產物。組成岩石的矽酸鹽礦物絕大部分已風化成次生的粘土礦物,碎塊用手能捏碎且可柔搓成條或用手能捏碎呈砂狀。

殘積土應按風化形成的土層種類進行描述,但描述中須指出原岩的名稱,如粉質粘土:由頁岩風化而成。

5 碎石土

5.1 對碎石土應描述的內容及順序:名稱、顏色、顆粒級配、顆粒形狀、顆粒排列、母岩成份、風化程度、充填物的性質和充填程度、密實度等。

5.2 碎石土名稱一般可根據目測或尺量其顆粒直徑並估計其乾重百分比,按顆粒級配及形狀確定。其分類見表5.2。

碎石土分類表5.2

注:定名時應根據顆粒級配由大到小以最先符合者確定。

5.3 對碎石土成分的描述應指出碎塊的岩石名稱,當不易鑑別時應指出由結晶巖組成還是由沉積岩組成。

5.4 碎塊按堅固性分為:堅固的——鎚擊不易碎;較堅固的——鎚擊易碎;不堅固的——原生礦物大部分已風化成次生礦物,手能掰開。

5.5 碎石土結構描述,應指出一般粒徑和最大粒徑,碎塊形狀、排列接觸及充填情況。

5.6 碎石土的構造分為塊石狀和似斑狀。

5.7 碎石土密實度的鑑別見表5.7。

碎石土密實度野外鑑別方法表5.7

5.8 當碎石土充填物為砂土時,應描述其密實度,當充填物為粘性土時,應描述其狀態。並按充填物所佔的重量估計其含量的百分比。

如無充填物時,則應研究其孔隙的大小,顆粒間的接觸是否穩定等問題。

6 砂土

6.1對砂土應描述的內容及順序:名稱、顏色、礦物組成、顆粒級配、顆粒形狀、粘粒含量、濕度、密實度等。

6.2 砂土按顆粒級配分類定名見表6.2。

砂土的分類表6.2

岩土工程勘察描述技術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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