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醫院建築設計規範報批報告

2021-03-03 23:29:22 字數 1431 閱讀 6932

附件2一、編制背景

《綜合醫院建築技術規範》(以下簡稱《設計規範》)作為部頒規範於2023年由原建設部和衛生部頒布,2023年4月1日實施。近年來,隨著我國醫學科學的發展,醫療技術的不斷進步,醫療裝備的現代化以及生物潔淨技術的提高,醫院建設領域發生了很多新的變化,對醫院建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修訂《設計規範》對於提高綜合醫院建築設計水平,確保醫院建築節能、環保、安全等具有重要意義。

二、任務**及修訂過程

(一)任務**。

本規範是根據原建設部《關於印發〈二○○二至二○○三年度工程建設國家標準制訂、修訂計畫〉的通知》 (建標〔2003〕102號)的要求,由衛生部規劃財務司會同中國醫院協會醫院建築系統研究分會作為主編單位,組織有關設計、研究、管理、使用單位共同編制的。

(二)修訂過程。

《設計規範》修訂任務下達後,主編單位就著手開展相關調研工作,並收集整理了國內外與綜合醫院建築設計相關的資料以及《設計規範》實施以來各相關方面的意見,同時針對《設計規範》修訂的一些難點開展了專項研究。2023年1月7日,《設計規範》編制組成立暨第一次編制工作會議在北京召開,《設計規範》主編單位代表以及編制組成員參加了會議。會議重點討論了修訂大綱、工作計畫、工作分工等內容。

2023年7月、9月、11月、12月、2023年4月分別召開了修訂稿的3次匯稿會、討論會、徵求意見會,並於2023年7月1日在衛生部**上向全國徵求了意見,至8月底網上徵求意見結束。根據各地反映的意見,編制組多次集中討論,對反映的意見或建議進行彙總、分析、歸納和處理,並對規範進行了修改完善,形成送審稿。2023年4月5日由衛生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共同召開《設計規範》審查會,編制組根據專家審查會意見和近幾年醫學、建築等相關技術領域發展情況,對潔淨技術、醫用氣體、電氣等章節的相關條款進行了部分調整。

2023年3月7日再次由衛生部、住房城鄉建設部組織各編委及專家召開《設計規範》審查會。編制組根據審查會議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對《設計規範》做了進一步的修改和完善,於2023年初完成《設計規範》報批稿。

三、本規範的主要內容

本規範包括11章,主要規定了綜合醫院建築設計的階段、依據、醫院的工藝設計、內容、平面、裝修技術要求、基本技術指標等,並分建築,給水排水、消防和汙水處理,採暖、通風及空調系統,電氣,智慧型化系統,醫用氣體,蒸氣系統等做了詳細的規定。

四、審查意見的處理情況

編制組對國內公開徵求到的意見進行了認真的研究和討論,逐條給出了書面反饋,同時徵詢了業內很多單位、專家的個人意見並充實到《設計規範》條文中。2023年4月和2023年3月召開審查會後,根據專家審查意見,進一步修改相關條款形成最終報批稿。

五、《設計規範》的技術水平、作用和效益

《設計規範》是在廣泛調研、參考國內外相關標準規範、吸收國內有關科研成果和工程設計、建設經驗的基礎上,充分考慮了我國綜合醫院建築設計的實際情況下編制完成的。《設計規範》技術內容合理,與相關標準規範協調,具有科學性、創新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本規範的實施,對規範綜合醫院建築設計工作,引導和促進我國綜合醫院建設的發展將起到重要作用。

綜合醫院建築設計規範

2007 11 23 14 2 第一章總則 第1.0.1條為使綜合醫院建築設計符合安全 衛生 使用功能等方面的基本要求,特制訂本規範。第1.0.2條本規範適用於城鎮新建 改建和擴建的綜合醫院建築設計,其它專科醫院可參照執行。第1.0.3條同時具備下列條件者為 綜合醫院 一 設定包括大內科 大外科等三...

綜合醫院建築設計規範

第一章總則 第1.0.1條為使綜合醫院建築設計符合安全 衛生 使用功能等方面的基本要求,特制訂本規範。第1.0.2條本規範適用於城鎮新建 改建和擴建的綜合醫院建築設計,其它專科醫院可參照執行。第1.0.3條同時具備下列條件者為 綜合醫院 1 設定包括大內科 大外科等三科以上 二 設定門診和服務24小...

餐飲建築設計規範

第一章總則 第1.0.1條為保證飲食建築設計的質量,使飲食建築符合適用 安全 衛生等基本要求,特制定本規範。第1.0.2條本規範適用於城鎮新建 改建或擴建的以下三類飲食建築設計 包括單建和聯建 一 營業性餐館 簡稱餐館 二 營業性冷 熱飲食店 簡稱飲食店 三 非營業性的食堂 簡稱食堂 第1.0.3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