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薪留職協議

2021-03-03 20:27:28 字數 920 閱讀 6738

甲方單位)代表人職務

乙方性別:___證件號碼

根據國家勞動人事部「關於企業職工要求『停薪留職』問題的通知」的檔案精神,為合理安排企業過剩人員,准許部分職工停薪留職,自謀職業,從事有益於社會的勞動。乙方自願申請停薪留職,另謀職業,經與甲方協商,特訂立本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停薪留職期限: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為_______。

第二條、停薪留職期間,甲方應保留乙方的工籍,並暫停計算其連續工齡。

第三條、停薪留職期間,如遇工資調整,待復職後經單獨考核評定後給予調整。

第四條、停薪留職後,乙方所從事各種活動均與甲方無關,乙方在停行留職期間所有活動均自行負責。

第五條、停薪留職後,乙方不享受工資、獎金、勞保福利、醫療費等待遇。

第六條、停薪留職期間,如乙方因病、殘而基本喪失勞動能力,甲方按退職辦法予以處理。

第七條、停薪留職期間,乙方必須遵紀守法,如從事非法活動,有違反、觸犯國家相關法律的,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停薪留職協議,並有權解除與乙方的一切勞務關係。

第八條、停薪留職期滿,乙方願意回原單位工作,須在1個月前提出申請,以便甲方按時予以安排工作;停薪留職期滿後1個月內,乙方未申請回原單位的,甲方可以按自動離職予以處理。

第九條、本協議在履行期間,各條款如與黨和國家的有關方針、政策和法規有牴觸,按黨和國家的有關方針、政策和法規執行。

第十條、其他

本協議自停薪留職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次日生效。在協議執行期間,雙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協議,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根據國家的有關政策規定進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乙份;協議副本一式___份,交人事部門(如經公證,應交公證機)留存。

甲方單位(蓋章)代表人蓋章)

乙方簽字)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字)

停薪留職協議

停薪留職協議書 單位代繳社保版本 甲方 單位名稱 註冊位址 法定代表人 通訊位址郵編 乙方 姓名性別 身份證號碼 戶籍位址 通訊位址 郵編固定 移動 乙方原係甲方部門 網點 分公司崗位人員,現自願申請停薪留職。雙方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協議,並共同遵守協議所列條款。一 停薪留職的期限 第一條停薪留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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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同志 根據省廳 明權電報 精神,中小學在編教職工一律不允許借 勤工儉學 之名,離崗外出從事其他職業,不允許以進修 病假 事假等為藉口,長期在外從事其他職業。請你必須在2011年12月22日前,返校上崗,或簽訂停薪留職協議書。不能按期歸校的,要按規定辦理解聘 辭退或辭職手續,一切後果自負。溪江鄉中...

停薪留職協議

甲方 乙方身份證號 乙方原係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乙方自願申請停薪留職,經與甲方協商,特訂立本協議,以便共同遵守。第1條停薪留職期限從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如因特殊情況而延期的雙方另行商定。第2條停薪留職期間,甲方保留乙方的正式員工身份,其協議結束之後不得增加試用期。第3條停薪留職期間,如遇工資,按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