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伙食管理委員會規章制度

2021-05-17 08:12:01 字數 3649 閱讀 6748

第一章總則

華北水利水電學院大學生伙食管理委員會的宗旨:參與伙食管理,提高餐飲服務質量,反映師生心聲,增強學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意識。

伙食管理委員會的工作原則:以人為本、服務師生原則;公平公正、實事求是原則:團結協作、民主管理原則。

為了保證伙食管理委員會工作正常順利地開展、加強內部管理、提高學生幹部的思想素質和工作能力、強化組織建設,特制定本條例。學生幹部是學生中的先進分子和骨幹,要熱心為同學服務,關心他人,主動維護廣大同學的利益,在各方面做青年學生的表率。

第二章例會制度

例會是伙食管理委員會工作組織和自我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通過會議可以及時的制定安排和總結工作,並及時發現和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及時傳達學院的工作安排和有關通知精神。

1、定期召開全體例會和主要負責人例會

(1)每兩周召開一次全體例會,及時傳達領導的指示精神,共同**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充分發揮個人的主觀能動性,從而有針對性採取措施以解決問題。

(2)每週召開一次主要負責人(主任、副主任、委員、各部部長副部長)會議。

2、例會或者會議參加者必須履行好的職責:

(1)提前五分鐘到會,不遲到、不早退、無曠會。

(2)請假必須得到批准,不得由他人代請。

(3)按會議通知內容的要求,積極準備,會上踴躍發言,縮短會議時間,提高會議效率。

(4)出席會議時全體到會成員必須自帶筆記本和筆,並做好會議記錄。

第三章工作制度

(一)各部在學期初第一次例會時,擬乙份本學期總體工作計畫交宣教部。

(二)各部在學期末,擬一式兩份本學期工作總結交宣教部存檔。

(三)各部組織活動前兩周交工作計畫,活動結束後兩天之內交工作總結。

(四)各部門必須嚴格按照本制度制定的工作程式組織各項工作。

(五)各部門必須積極協助活動主負責部門開展活動,對上級分配的工作必須認真負責的完成,不得拖延。

第四章華北水利水電學院伙食管理委員會各部門工作制度及職責

華北水利水電學院伙食管理委員會下設督檢部、宣教部兩個部門。

一、督檢部設部長一名,副部長一名,幹事若干。

督檢部日常工作職責:

1、督檢部負責對食堂伙食安全進行日常檢查和監控,並對反饋意見作出及時的處理。

2、每天安排人員在各食堂值班,維持就餐秩序,就同學們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及時記錄並及時與食堂負責人員協調處理。

3、安排不定期的對食堂後場進行衛生等方面的檢查,以促進食堂服務質量的提高。

4、負責定期的督檢伙食管理委員會所有成員的工作考核。

5、定期和不定期的組織策劃各項活動。

6、定期的召開部內小例會。

7、協助其他部門開展各項活動,完成上級領導交給的其它工作任務。

二、宣教部設部長一名,副部長一名,幹事若干。

宣教部日常工作職責:

1、負責收集整理同學對伙食管理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定期出版關於伙食工作的板報,及時向學院有關部門反映。演示文稿要求按時按期出版,內容要充實,不斷創新,努力將演示文稿的製作趨於專業化,以更好的為同學們服務。

2、負責宣傳條幅、宣傳板報、宣傳海報等製作工作。

3、協助其他部門開展各項活動,做好活動的宣傳工作。

4、負責日常辦公事務,協調部門間的工作聯絡。

5、負責會議工作。做好會議通知、會場布置和會議記錄、會議服務等工作。

6、負責檔案處理。接收、傳閱、督辦上級組織檔案、外來信函材料等;做好檔案管理、檔案(含電子檔案)和資訊工作。負責檔案、通知發放、整理工作。

7、負責伙食管理委員會公共物品的管理。負責胸卡、上崗證的製作及管理。

8、定期的召開部內小例會。

9 、協助其他部門開展各項活動,完成上級領導交給的其它工作任務。

第五章獎懲制度

(一)為加強院伙食管理委員會自身建設,調動廣大成員的工作積極性,同時使各成員嚴格要求自己,特定本制度。

(二)考核辦法

(1)本考核制度實行積分量化,每人每學期的基礎分為10分,按本制度規定,根據各人工作情況進行扣分或加分。

(2)考核物件:伙食管理委員會所有成員。

(3)本考核結果將作為對學生幹部任免、獎罰的重要依據。一學期考核成績在8分以上的為優秀學生幹部幹事,6分以上的為合格,4分的將降級,0分將免去其職務。

(三)個人積分量化標準適用於各個部門所有成員。

(1)有以下情況者給予扣分:

①每學期初各部門負責人根據學院工作重點和學生處、團委工作要求,制定出各部工作計畫,重要內容突出,期末寫出工作總結。

a 寫標準計畫或總結的每缺乙份,扣3分。

b 工作計畫或工作總結不夠認真的,扣1-2分。

c 工作計畫或工作總結遲交的按情況扣1-2分。

②認真參加上級領導、伙食管理委員會等組織召開的會議或活動,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缺席。積極發表意見和建議,主動交流工作經驗和體會。做好會議記錄,認真貫徹好會議精神。

a 無故缺席一次扣2分。

b 會議精神未傳達到位或未組織落實的每次部長、副部長扣3分。

c 無故遲到、早退一次各扣1分。

③伙食管理委員幹部、幹事有損於學生幹部、幹事形象的視情節輕重扣2-4分。

④伙食管理委員會各部開展大型活動或重大決定時未與上級領導記主管份額負責人匯報的扣2分。

⑤開展工作搞自由主義、個人主義或不服從上一級工作安排的扣3-5分。

⑥大型活動布置會場參與情況:

a 無故不參加者:扣2分。

b 遲到且表現不好者:扣2分。

c 遲到但表現良好者:扣1分。

(2)有以下情況者給予加分:

①向上級提合理意見和建議並且被採納的每次加2-3分。

②做出突出貢獻或為學校贏得榮譽者每次加2-3分。

(四)各個部門的部長領導本部門的工作,對本部門的工作負第一領導責任,本部門的工作情況是考核部長的重要條件。

(1)本部門工作出色:加4-5分。本部門工作不起色扣3-5分。

(2)本部門副部長和幹事認為本部門工作不佳,經過主席團的調查屬實的扣2-3分。

(3)其他部門部長認為部長工作不佳或本部門工作不佳,經主席團調查屬實的扣2-3分。

(五)各個部門的副部長協助部長領導本部門的工作,對本部門的工作負一些領導責任。本部門的工作情況是考核副部長的重要條件。

(1)本部門工作出色:加3-4分,本部門工作不起色:扣2-3分。

(2)未經部長批准擅自開展工作視影響大小扣2-3分。

(六)督檢部必須將每月的「平**分」結果在當月例會或以公示形式予以公布。

(七)考核的時間和內容如有改變按照常務委員會決定後規定。

(八)獎懲標準如下:

為加強伙食管理委員會自身建設,調動廣大伙食管理委員會成員的工作積極性,同時使各成員嚴格要求自己,特定本制度。

(1)學期內評選優秀學生幹部,名單上交到學院有關領導部門,記錄檔案並予以通報表揚。每月及每學期評出優秀幹事,彙總到宣教部存檔記錄並給予通報表揚。每月及每學期評出優秀幹事,以「平**分」和「總評」為依據被評為「優秀幹事」是黨的加分計入下月考評。

加分計入學期末綜合測評成績中。

(2)懲罰

1凡出現以下情況之一者給予警告:

a 一次未完成布置任務者

b 開會不認真者

警告兩次自動退出。

2凡出現以下情況者開除:

a 內部搞**,搞幫派,不團結他人,影響工作開展者

b 言行嚴重敗壞學院、院伙食管理委員會形象者

3期末考試有一科補考者,考察期為兩周,表現良好可以繼續留任原職。兩科或兩科以上補考者自動退離院伙食管理委員會。

4被學院通報批評者,一經查實,自動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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