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幣資金管理辦法及備用金管理辦法

2021-03-03 22:41:40 字數 4845 閱讀 9676

關於頒發《貨幣資金管理辦法》和

《備用金管理規定》的通知

公司各部門:

經公司研究決定,現將《貨幣資金管理辦法》和《備用金管理規定》予以頒發,請遵照執行。

特此通知。

附件:1、《貨幣資金管理辦法》

2、《備用金管理規定》

二〇〇五年七月二十日

附件1貨幣資金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制定的目的和依據

為了規範和加強公司貨幣資金的內部控制和管理,保障公司資金安全,在保證基建及生產經營需求的前提下,合理排程資金,提高資金的綜合使用效益,根據財政部《內部會計控制規範—貨幣資金》、中國人民銀行《支付結算辦法》、《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並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貨幣資金的內容

本辦法所稱貨幣資金是指公司所擁有的現金、銀行存款和其他貨幣資金等。

第三條貨幣資金管理原則:

1. 合法規範、確保安全;

2. 保障需求、效益優先;

3. 預算控制、加強考核;

4. 職責明確、合理授權。

第二章現金管理

第四條現金使用範圍

1.員工工資、津貼、獎金;

2.個人勞務報酬;

3.各種勞保、福利費用以及國家規定的對個人的其他支出;

4.向個人購買的農副產品和其他物資的價款;

5.出差人員應隨身攜帶的差旅費;

6.緊急零星採購支出和其他零星費用支出;

7.確需支付現金的其他支出。

不屬於上述現金結算範圍的款項支付,一律通過銀行轉賬結算。

第五條庫存現金限額

庫存現金的限額為人民幣3萬元,超過庫存限額的現金應於當日銀行營業時間內送存開戶銀行。

第六條現金支付申請及授權批准

1、從開戶銀行提取現金,應當寫明用途,經審核批准後加蓋預留銀行印鑑送基本存款帳戶開戶銀行提取。

2、員工借支現金應憑批准的出差申請、物資採購計畫或簽報填寫「借款單」,經部門主管簽字後送財務部審核、財務主管簽字,借支金額在1萬元以上的由總經理和財務總監聯合審批,1萬元及以下的由總經理、財務總監或總經理授權分管副總經理單獨審批。

3、財務部經辦人員憑審批生效的「借款單」辦理現金支付手續。

4、提取現金在5萬元及以上的由總經理和財務總監聯合審批;2萬元及以上、5萬元以下的由總經理或財務總監審批;2萬元以下的由總經理授權財務主管審批。

第七條現金管理職責

1、現金管理會計需憑審核無誤的記賬憑證辦理現金收付業務,並由當事人簽字確認。

2、現金收付後必須立即蓋上現金收訖或付訖的印章;

3、不准私自挪用現金,嚴禁單位或個人私自借用現金;

4、不得以「白條」抵庫、謊報用途套取現金;

5、嚴禁利用公司賬戶代其他單位或個人訪問現金;

6、不得將公司現金以個人名義儲蓄;

7、不得將私人財物存放在公司保險櫃,不准將私款與**混放;

8、未經公司領導批准不得坐支現金。

第八條現金清查盤點

現金管理會計應在每日下班前對庫存現金進行盤點,保證賬款相符,月末編制庫存現金盤點表,經主管會計審核後報財務主管審批。

如發現庫存現金與賬面金額不符時,無論長款或短款,都應及時查明原因,並向財務主管匯報。

第三章銀行存款管理

第九條銀行存款賬戶的分類

銀行存款賬戶分為基本存款賬戶、一般存款賬戶、專用存款賬戶和臨時存款賬戶。

1.基本存款賬戶是公司辦理主要業務往來結算和現金收付的賬戶。

2.一般存款賬戶是公司在基本存款賬戶以外的辦理銀行借款轉存、往來結算、零星費用收付的賬戶。

3.專用存款賬戶是公司因特定用途需要開立的賬戶,如納稅專用賬戶、外幣資本金帳戶、外債帳戶等。

4.臨時存款賬戶是公司因臨時經營活動需要開立的賬戶。

第十條銀行存款帳戶的管理

1、開設銀行存款賬戶由財務部根據業務需要提出銀行開戶申請,報公司財務總監審批同意後,方可辦理開戶手續。

2、財務部按銀行存款賬戶設定銀行日記賬,如實及時記錄銀行收支業務。

3、除按規定留存的庫存現金外,所有貨幣資金都必須存入公司開設的銀行存款帳戶,和其他單位之間收付款項除按規定可用現金收支的以外,都必須通過銀行辦理轉賬結算。

4、不得出租出借公司銀行賬戶;不得為其他單位或個人套取現金;不得利用公司銀行帳戶代收代付與本公司業務無關的款項。

第十一條銀行存款管理職責

1、財務部應嚴格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支付結算辦法》進行業務處理。

2、一切貨幣資金收入都要登記入賬,不得私設「小金庫」或據為私有,不得賬外設賬,嚴禁收款不入賬。

3、所有貨幣資金的支付,必須按審批程式經有權人員批准後方可辦理。

4、現金管理會計需憑審核無誤的記賬憑證辦理銀行結算手續,除由現金管理會計直接到開戶銀行辦理或通過網上銀行結算外,當事人均應在記帳憑證或銀行票據存根上簽字確認。

5、現金管理會計應隨時關注各帳戶的銀行存款變動情況,發現異常或餘額低於正常水平,及時向財務主管匯報。

6、現金管理會計應定期與銀行對賬,每月5日前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使銀行存款賬面餘額與銀行對賬單調節相符,經主管會計審核後報財務主管審批,並在15日前將未達帳項清理完畢。如調節不符,應查明原因,及時向財務主管匯報。

7、加強網上銀行系統的管理和維護,經辦人密碼與授權密碼應各自妥善保管,嚴禁一人辦理網上支付業務,同時密碼應定期修改。

第十二條協定存款和定期存款管理

1、協定存款和定期存款(含通知存款)賬戶的開戶由財務總監審批。

2、財務部根據公司資金情況提出計畫建議,負責與銀行商談具體方案,並將方案報財務總監或總經理批准。

3、財務部應建立有關協定存款和定期存款開戶銀行的資信、有無金融違法違紀記錄、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完善、業務結算水平、歷史往來記錄、與公司的業務關係等情況的資料庫,作為資金管理決策的依據。

4、協定存款和定期存款合同(或協議)由總經理簽字生效。

5、對於續存的定期存款,本息先予以收回,視同新增定期存款辦理。

6、財務科負責協定存款和定期存款的管理,主管會計負責登記台賬並保管合同(或協議),現金管理會計負責保管存單。

7、月末主管會計和現金管理會計必須對台帳記錄與定期存單進行核對,保證帳實相符。

8、財務部應定期與存款銀行進行**詢證或現場詢證,並儲存詢證的相關記錄,確保定期存款的安全和完整。

第四章銀行票據及印章管理

第十三條銀行票據的範圍

銀行票據主要包括:現金支票、轉賬支票、銀行匯票、銀行本票、匯兌憑證、委託收款憑證等。

第十四條銀行票據管理

1、銀行票據必須由財務主管指定專人購買、保管和使用,並設定銀行票據備查簿,如實登記銀行票據的領購、使用、作廢和結存情況。

2、銀行票據必須按順序填開,不得跳號使用;使用完的票據本應妥善保管,經財務主管批准後定期銷毀。

3、登出作廢的銀行票據應加蓋「作廢」標記後貼上在原票據本中保管備查,未經財務主管批准,不得擅自銷毀。

4、每日終了應將空**行票據存入保險櫃,防止遺失和被盜用。

5、現金支票用於支付本辦法第四條規定的現金開支範圍內額度較大且無法轉賬的支出。

6、不得簽發空白支票、借款借據、其他付款票據及涉及貨幣資金收付業務的相關單據和檔案,特殊情況需由財務主管報請財務總監或總經理批准,並設定備查簿登記、領用人簽字確認。

7、收到的支票、銀行匯票等,應認真辨別真偽,當天及時到銀行辦理收匯進賬手續。

8、現金管理會計每天班前班後應對所負責保管的銀行票據清點核對,財務主管要定期盤點清查。

9、請假離崗要辦理交接手續,並予登記,財務主管負責監交。

第十五條印章管理

1、本辦法所稱印章,為預留銀行印鑑。

2、預留銀行印鑑共兩枚,必須分開保管,其中一枚財務專用章由現金管理會計保管,另一枚法人代表或其授權人章由財務主管保管。財務主管外出時,應指定除現金管理會計以外的專人代保管。嚴禁一人同時保管或加蓋付款所需的全部印簽章。

3、預留銀行印鑑只能用於銀行票據的簽發或經公司總經理批准的其他用途,嚴禁隨意放置、改變用途或私自委託他人代管。

4、除現金管理會計到開戶銀行領購銀行票據外,不得將印簽章帶離公司辦公地點,特殊情況需報請財務主管和財務總監批准。

第五章貨幣資金的支付審批

第十六條審批程式

1、工程款的支付審批:專案負責人憑有效合同副本、承包商出具的發票(或收款收據)及工程結算資料填製「工程合同付款申請單」,經技經人員審核、部門主管簽字後送財務部審核、財務主管簽字,由公司分管副總經理、財務總監和總經理審批。

2、裝置款的支付審批:採購經理憑有效合同副本、**商出具的收款收據 (或發票、物資入庫單)填製「採購合同付款申請單」,經部門主管簽字後送財務部審核、財務主管簽字,由公司分管副總經理、財務總監和總經理審批。

3、材料物資款的支付審批:採購經理憑有效的合同副本(或已批准的物資採購計畫、簽報)、採購發票、驗收報告副本、物資入庫單填製「採購合同付款申請單」或「費用報銷單」,經部門主管簽字後送財務部審核、財務主管簽字,由公司分管副總經理、財務總監和總經理審批。

4、燃料款的支付審批:燃料採購經理憑有效合同副本、發票、燃料入庫單、化驗報告等填製「採購合同付款申請單」,經部門主管簽字後送財務部審核、財務主管簽字,由財務總監和總經理審批。

5、預付貨款的支付審批:採購經理憑有效合同副本、**商出具的收款收據等填製「採購合同付款申請單」,經部門主管簽字後送財務部審核、財務主管簽字,由公司分管副總經理、財務總監和總經理審批。

6、費用類款項的支付審批:經辦人員憑發票、批准的申請單等填製「費用報銷單」,經部門主管簽字後送財務部審核、財務主管簽字,由財務總監和總經理審批。

第十七條審批許可權

1、董事會審批:單項基建500萬元或生產200萬元以上的對外付款。

2、總經理、財務總監聯合審批:單項基建500萬元或生產200萬元及以下、1萬元以上的對外付款和費用支出;。

3、總經理、財務總監或總經理授權副總經理單獨審批:單項1萬元及以下的對外付款和費用支出。

但下列專案必須由總經理審批:交際應酬費,購置家用電器、計算機、辦公家具,超出公司規定標準的費用及特殊專案的報銷。

第六章結算資金管理

貨幣資金管理辦法

第十三條日常經營管理費用支出和研發費用支出 一 支出的基本流程 支出 經辦人 填寫報銷單或資金申請單並簽名 專案負責人 審核簽字 部門經理審核簽字 總經理或授權人審批 董事長簽批 財務負責人核准 財會部會計審核並編制記帳憑證 出納付款 二 日常經營費用包括 辦公費用 會議費用 差旅費 汽車費用 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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