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用金管理辦法

2022-03-29 17:11:09 字數 560 閱讀 6118

為規範公司員工的個人借用備用金的行為,特制定本辦法。

一、備用金的類別包括周轉金和臨時借款。周轉金是指因工作需要,在一年內周轉使用的借款;臨時借款是指因工作需要的臨時借用的款項。

二、備用金的最高限額標準詳見附件一。

三、備用金借款人在借款時需填寫《備用金借款申請單》(詳見附件二),經具有審批許可權的人員批准,財務部門審核確認後可以借款。

四、所有借款的用途僅限於借款時在借款單據註明的、且經直接上級審批認定的專案。

五、借款人還款規定

1、所有周轉金借款必須在每年年底前歸還借款,臨時借款必須在借款日起30日內歸還。

2、所有借款人在上一次借款未全部歸還時,原則上不得再次借款。

3、所有離職、集團內公司間調動的人員,必須在離職或調動崗位前歸還借款。人力資源部門、財務部門共同負責監督執行。

4、如未按上述規定還款,集團及各子公司財務部門通知人力資源部門,由人力資源部門給予書面通報批評。

六、本辦法自2023年5月1日起實施,以前的相關規定同時廢止。

附件一:

備用金的借款限額

附件二:

備用金借款申請單

備用金管理辦法

財字 2015 001號 為規範公司備用金管理,專款專用,提高資金利用效率,有效控制資金占用,特制定本辦法。一備用金 備用金為保證日常零星支出而單獨儲備的現金。二備用金種類 一 定額備用金 1 耗材採購定額備用金 根據工程耗材採購的頻發和低值特點,公司採用耗材採購定額備用金辦法進行管理。採購部經理兼...

備用金管理辦法

第六條公司物資和裝置採購人員定額備用金最高標準為6000元,小車司機定額備用金最高標準為3000元。因工作需要確需增加定額備用金標準的,由所在部門填寫增加定額文字申請,經公司法人 財務負責人審批同意後,報財務部門辦理相關手續。第四章備用金的報賬程式 第七條工作人員因臨時出差借款的,應自返回公司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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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個人單次定額借款20,000元 含 以上的,需經公司領導核准。4 定額借款不得超過3,000元。第十條不允許外單位人員在本單位進行備用金借款,如因業務需要,銷售 一 二分公司 以下簡稱 銷售分公司 的駐外銷售人員 或銷售處 在主制公司辦理臨時資金借款,需公司財務主管領導 銷售分公司及主制公司三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