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基坑施工安全保證措施

2021-03-03 22:37:16 字數 4892 閱讀 7819

11、在現場的主要施工部位、作業點和危險區域,以及主要通道口都設有醒目的安全標語和安全警告牌。

12、專門抓好高空作業防護,防止物體打擊和高空墜落。認真使用「三寶」(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加強對「四口」(樓梯口、井道口、預留洞口)、「臨邊」(腳手架邊、基坑邊等)的設防,現場危險地段設立標誌和夜間施工訊號。

13、抓好施工現場用電安全管理,要嚴格按規範、規定要求。使用五芯電纜、鐵製配電箱、漏電保護裝置等措施。執行「一機一閘」,「一機一保護」,配電開關箱加鎖。

使用移動電動工具者,穿絕緣鞋、戴絕緣手套,採用36 伏安全電壓照明。使施工用電安全防護達到定型化,工具化。

14、施工現場按總平面布景設定圍護,對外通道建崗設卡,保證現場安全。

三、爆破安全措施

1、在主爆孔覆蓋砂袋,個別危險地帶全部覆蓋草袋與鐵絲網。加強警戒,嚴格起爆時間,並通知周圍作業人員。從事爆破工作的人員一定要經過培訓並持證上崗,要克服麻痺思想和經驗主義。

2、加強對爆破器材的保管和發放,導爆索應將檢驗合格的切成需用的長度,切口平整,長度需保留一定的安全儲備係數。

3、爆破器材的保管

炸藥箱(包括導爆索箱)堆高不得超過1.8m,寬度以四袋為限,袋堆不超為1.2m,漿狀炸藥不得超兩袋高。

各類箱堆間距不小於0.3m,箱堆與牆壁保持不小於0.5m 間距。

為了通風,箱堆下面應墊方木,箱上標記應寫在外面,便於檢視。非電毫秒雷管應分段分別堆放。

4、爆破器材的檢驗

每購進一批爆破材料,保管員進行抽樣檢查,包括產品包裝、外觀各項效能指標。檢查炸藥若出現硬塊、破損滲油,應抽樣處理。以上方法和措施,隨施工程序隨時與設計、監理部門取得聯絡,進行修補增訂。

5、針對放炮產生的震動和飛石可能對周圍的房屋和車輛有影響,採取的措施:為避免爆破飛石及行人,車輛及周圍建築物,採用分層淺孔效台階式導爆管毫秒微差鬆動控制爆破,必要時加蓋炮被。

四、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措施

1、現場所有電氣裝置的安裝、使用及防護必須符合「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及青島市有關管理規定執行。

2、現場所有的配電裝置的安裝、操作、維修除專職電工外,任何人不得擅自挪動或拆除。

3、現場所有配電箱裝置的金屬外殼、金屬框架、金屬操作台等必須有可靠的接地保護。

4、現場配電線路一律採用三相五線制,保護零線和工作零線分開單獨敷設,由箱盤內的零線和接地線端子上引出。

5、現場的配電箱、開關箱,配兩級漏電保護器,動作電流小於30ma。

6、現場使用的移動開關箱、電器及接線應安裝牢固,不得在地上拖放,導線必須絕緣良好,接頭包紮嚴密。

7、嚴格執行一機一閘一保險的制度。

8、帶電的導線嚴禁掛壓其它物件。

9、配電箱和開關箱必須配鎖,停用(或停電)一小時以上時應拉閘斷電,箱門鎖牢。

五、消防安全措施

1、 現場義務消防組織機構

2、管理組織

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針對本專案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以專案經理為組長,專案安全負責人為副組長,各施工工長、施工隊隊長、現場保安員為組員。

3、職責與任務

定期分析施工人員的思想狀況,做到心中有數。經常檢查消防器材,以保證消防的可靠性。經常檢查現場的消防規定執**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定期對職工進行消防教育,提高思想認識,一旦發生災害事故,做到召之即來,團結奮鬥。

4、防火教育

4.1 現場要有明顯的防火宣傳標誌,每月對職工進行一次訪火教育,定期組織防火檢查,建立防火工作檔案。

4.2 電工、焊工從事電氣裝置安裝和電、氣焊切割作業,要有操作證和用人證。動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備看火人員和滅火用具。

用火證當日有效,動火地點變換,要重新辦理用火證手續。4.3 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應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庫房應用非燃材料交搭。

易燃易爆物品,應專庫儲存,分類單獨存放,保持通風、用火符合防火規定。

4.4 施保溫材料的存放與使用,必須採取防火措施。

5、消防安全措施

5.1 安全防火管理

建立健全安全防火責任制,做到職責明確,防火安全制度齊全;建立一定數量人員的義務消防隊和響應的活動制度;嚴格實行動用明火審批制度,做到手續完善,監護防範措施得力;重點防範部位明確,防火獎罰、火災事故、消防器材管理記錄齊全。

5.2 消防工作列入現場管理重要議事日程,加強領導,健全組織,嚴格制度,建立現場防火領導小組,統籌施工現場生活區等消防安全工作。定期與不定期開展防火檢查,整治隱患。

施工總平面圖、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應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現場明人作業、易燃易爆材料堆場、庫房和生活區域劃分明確;施工現場可燃氣體及助燃氣體,如乙炔、氧氣、汽油、油漆等不得混亂堆放,防止露天曝曬;易燃、易爆、劇毒物品不得進入現場,少量存入要專人管理。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乙炔瓶等危險物品的距離不小於10m,與易燃易爆品的距離不小於30m,否則要有安全隔離措施;氧氣瓶、乙炔瓶存放距離不小於2m,使用距離不小於5m,氧氣瓶、乙炔瓶等焊割裝置上的安全附件完整有效。

5.3 可燃可爆物資存放與管理

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應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庫房應用非燃材料搭設。易燃易爆物品應專庫儲存,分類單獨存放,保持通風,用電符合防火規定,化學類易燃品和壓縮可燃性氣體容等,應按其性質設定專用庫房分類存放,其庫房的耐火等級和防火要應符合公安部制定的《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使用後的廢棄物料應及時消除。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嚴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負責人,配備滅火器材,確保施工安全。

5.4 明火作業

用電氣裝置和化學危險品,必須技術規範和操作規程,嚴格防火措施,確保施工安全,禁止違章作業。施工作業用火必須經保衛部門審批,領取用火證,方可作業。用火證只在指定地點和限定時間內有效。

具有火災危險的場所禁止動用明火,確需動用明火時,必須事先向主管部辦理審批手續,並採用嚴密的消防措施,切實保證安全。現場生產,生活用火均應經主管消防的領導批准,任何人不准擅自動用明火。使用明火時,要遠離易燃物,並備有消防車器材。

現場設吸菸室,場內嚴禁吸菸。現場從事電氣焊人員均應受過消防知識教育,持有操作合格證。在作業前辦理用火手續,並配備適當的看火人員,看火人員隨身應有滅火器具,在焊接過程中不准離開崗位。

六、主要機械裝置安全管理措施

1、一般規定

操作人員應體檢合格,無妨礙作業的疾病和生理缺陷,並應經過專業培訓、考核合格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操作證,方可持證上崗。工作中操作人員和配合作業人員必須按規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長髮應勒緊不得外露。機械必須按照出廠使用說明書規定的技術效能、承載能力和使用條件,正確操作,合理使用,嚴禁超載作業。

機械上的各種安全防護裝置及監測、指示、儀表、報警等自動報警、訊號裝置應完好齊全,有缺損時應及時修復。安全防護裝置不完整或已失效的機械不得使用。

2、長螺旋鑽機

2.1 嚴格勞動紀律,禁止違章作業和無證操作;工地上均應配戴安全帽,當有登高作業時,應繫安全帶。

2.2 經常檢查用電系統,搞好用電管理,杜絕事故發生;施工用電機具帶電部分均應有保護接零,班前設專業電氣人員負責對用電線路和系統進行檢修,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2.3 認真做好消防工作,現場配備滅火器、砂、高壓水幫浦等消防材料。氧氣瓶、乙炔瓶存放地點要有明顯標誌,遠離職工的生活工作區域,並加警示標牌。

2.4 定期檢查鑽機機身和底部平台的有關部件有無鬆動、變形、損壞;當有鬆動時應將鬆動部位拎緊,當有變形和損壞時,應將零部件更換。

2.5 支護樁鑽孔:進入強風化岩時,鑽機電流值大於100a,鑽進速度應降低至普通地層內成孔速度的1/3~1/2;否則,若鑽進速度過快,電流值過大將有燒壞裝置電路的危險。

2.6 鑽機移動時,在鑽機的旋轉半徑內嚴禁站人,以防鑽機碰傷施工人員;當因工作需要工作人員必須要從鑽機的工作半徑內穿過時,應讓司鑽工人停止作業後,再穿過。

2.7 緊急情況下安全施工方案

2.7.1 做好颱風的預報工作,服從總包和業主防汛工作小組的指揮,提前做好準備工作。

2.7.2 颱風來襲時,首先應停止一切施工作業,並提前將鑽機停靠在避風處,將鑽桿鑽入地面以下10m,以增加鑽機抗水平風力的能力;若所預報的風力很大,可將高聳的機架拆下,以免鑽機被颳倒。

2.7.3 颱風過後,對鑽機的關鍵部位進行檢修。

3、噴射幫浦裝置

3.1 各部螺栓、螺帽堅固、管道接頭緊固密封,防護網罩,防護棚等安全防護裝置齊全可靠。

3.2 操縱開關、調整手柄、手軟、控制桿、旋塞等位置正確、靈敏有效,液壓系統正常無滲漏,各潤滑點潤滑正常。

3.3 各類儀表、指示燈工作正常,指示正確。

3.4 操縱人員持有效證上崗,做到定機、定人。

4、鋼筋加工機械(調直機、切斷機、彎曲機)

4.1 機體安裝平穩、牢固。

4.2 傳動機構和工作裝置螺絲緊固、潤滑良好,外露傳動部位、調直區域、拉伸區域的安全防護罩、防護板等齊全有效,作業區有醒目警告標誌。

4.3 各種模具、刀片等無裂紋、刀片間隙調整適當。

4.4 機體有接地(接零)保護,室外作業應搭設機棚。

4.5 操作人員應經安全技術培訓,定機定人。

5、電焊機

5.1 機殼完好無損,有防雨、防潮、防曬措施,並備有消防用品。

5.2一、二次側(電源、龍頭)接錢往防護罩齊全,一次測線使用橡皮電纜線長度不超過5m,二次側線使用線鼻子。

5.3 配線不亂拉亂搭,焊鉛與焊把連線牢固,焊把絕緣良好。

5.4 操作人員持有效證上崗。

6、氣瓶

各類氣瓶有明顯的色標和防震圈,不靠近熱源,不在日光下曝曬。防回火裝置、減壓器、壓力表、安全帽等安全防裝置齊全效。廢管用夾頭緊固,不漏氣。

氧氣瓶、乙炔瓶存放距離不小於2m,使用距離不小於5m;距明火大於10m。操作人員持有效證上崗。

7、土方機械及車輛操作人員注意事項

7.1 持證上崗,禁止酒後開動機械。

7.2 為確保車輛附件的人員安全,在開動機械前,要鳴放喇叭,做出警告,環顧一下四周是否有人及障礙物。

7.3 在倒退和轉動前,要證實附近沒人,還要注意障礙物。

7.4 在斜坡上工作時,車輛盡量避免在斜坡上轉彎,因為這樣將車輛翻倒或滑移倒側邊。

7.5 在通過狹窄的地方,要注意上方和側面的距離,可以的話,應有專人指揮。在雨後工作的時候,要注意雨後現場有無變化,行動要小心。

7.6 夜間工作要有足夠的照明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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