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防主要傷害防護措施

2021-03-03 22:37:15 字數 4799 閱讀 3225

防高空墜落物體打擊傷害控制方案

一、目標:高空墜落、物體打擊死亡事故為零 ;重傷率控制在 1 ‰之內,輕傷率不超過 1 ‰。

二、主要技術方案及技術措施

1、各級管理人員、作業人員的資格和職責執行公司《施工過程中的職業健康安全控制程式》。

2、專案部在工程開工前,應對所有作業人員進行崗前安全教育。單項工程開工前,施工技術部門應按規定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安全管理人員跟蹤監督檢查落實。留存交底記錄。

3、專案部對登高作業人員在上崗工作前按規定配發勞動保護用品,並強制監督其使用。

4、高空作業場所必須有醒目的安全標誌、紀律和注意事項。

5、專案部對登高作業人員在上崗前按規定進行體檢,患登高作業禁忌症的人員不安排登高作業。

6、登高作業和施工防護執行《建築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範》關於高空作業的各項安全規定。

7、專案部在工程開工前,必須制定專案工程安全技術保證措施,並付諸實施。

8、腳手架的搭設和拆除。一般腳手架要符合規範要求,高大腳手架必須有施工設計方案。方案經專案總工審批。使用前,應經過施工技術部門、安全管理人員、使用單位鑑定和驗收。儲存有關記錄

三、實施計畫

第1—4項措施在開工前完成。責任人:專案經理: 董銀龍

第5項措施在月日完成。責任人:專案經理: 董銀龍

第6項措施在專案工程全過程貫徹執行。責任人:劉要利

第7—8項措施在工程開工前完成。責任人:技術負責:張海強

安全管理:劉要利

專案部領導及其各業務部門,既是執行控制高空墜落、預防物體打擊傷害措施的具體責任人和責任部門,也是監視和測量各項控制措施執**況的驗證人和驗證部門。留存檢查驗證記錄。

公司安全監察科負責本方案的監督檢查和驗證,確保企業財產和員工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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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防施工現場觸電傷害控制方案

1、目標

不發生觸電傷害事故。

2、範圍

公司各單位現場施工用電。

3、職責

各級管理人員、作業人員在施工生產活動過程中,執行《施工過程中的職業健康安全控制程式》為其規定的各項職責。

4、控制措施

4.1、各專案部在專案工程開工前,必須編制專案工程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編制要求,執行jgj46—88《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經本級主管部門審核批准後實施。

4.2、現場施工用電管理和電氣作業人員,在工作中,應執行局電[1998]389號《關於下發〈工程用電管理標準〉的通知》和鐵道部第十五工程局《工程用電管理標準》。

4.3、電工作業是國家規定的特殊工種,必須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取得有效證件後持證上崗。

4.4、各專案部應為電工作業人員按規定配備安全防護用品。並對他們進行安全教育,對他們的工作經常進行檢查。

4.5、專案部對現場作業人員應進行安全用電常識教育,加強作業人員的自我保護意識。

4.6、變、配電室、配電箱、開關箱等危險場所,必須有醒目的安全標誌,無關人員嚴禁接近和接觸。

4.7、專案部應組織電工定期對現場用電線路、用電裝置進行檢查,對不符合規範、規定要求的及時進行整修和更換。並做好檢查記錄。

4.8、嚴禁非電氣專業人員亂拉亂接電線。

4.9、專案部領導及其各業務部門,既是執行控制觸電傷害措施的具體責任人和責任部門,也是監視和測量各項控制措施執**況的驗證人和驗證部門。留存檢查驗證記錄。

4.10、公司安全監察科負責本方案的監督檢查和驗證,確保企業財產安全和員工人身不受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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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防機械傷害控制方案

1、目標

不發生機械傷害死亡事故;重傷率不超過0.1‰;輕傷率不超過1‰。

2、範圍

適用於公司各單位機械裝置施工生產活動的全過程。

3、各級管理人員、作業人員在施工生產活動過程中,執行《施工過程中的職業健康安全控制程式》為其規定的各項職責。

4、控制措施

4.1、機械裝置的使用應符合下列規定

4.1.1、機械裝置使用前應經除錯、檢測,確認技術效能和安全裝置良好後方準使用。

4.1.2、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和防爆裝置管理,必須按國家現行有關規定和標準執行。

4.1.3、機械裝置要定人、定責、定崗、定裝置。非本機操作人員嚴禁上機操作。

4.1.4、國家規定的特種作業人員,應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取得有效證件後持證上崗。

4.2、機械操作人員應符合下列要求:

4.2.1、操作人員應熟練掌握機械的效能、工作原理和操作方法。並具有排除一般故障和採取緊急措施的能力。

4.2.2、操作人員應按機械裝置的操作規程和規定進行操作。不准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不得讓機械裝置超負荷運轉,帶病作業,按時進行維修保養。

4.2.3、駕駛(操作)室不得超乘和存放易燃易爆危險品,機械4.2.4機械裝置息工停放,應放在安全地帶,並將帶負荷的部

件放鬆並設制動、防滑、防凍措施。

4.3、機械維修保養應符合下列規定:

4.3.1、機械裝置不得在運轉中維修、保養、調整。

4.3.2、液壓系統發生故障,停止作業檢修時應釋放壓力。

4.3.3、不得在坡道上停放或檢修機械,當需在坡道上檢修時應

做好防護。

4.4、機械在特殊環境中作業應符合下列規定:

4.4.1、在危險地段作業,應設立安全警示標誌,並設專人指揮。

4.4.2、在高壓線附近作業或通過時,與輸電線之間的安全距離

不得小於規定距離。

4.4.3、在電桿附近挖土,其周圍應加固。對不允許取消的拉線、

地龍及桿身,應留出土台。土台半徑:電桿1~1.5m,拉線1.5m~2.5m,並視土質情況決定坡度,土台周圍應插標桿警示。

4.4.4、在埋有電纜、管道的地點作業時,施工前應在地面設立

安全警示標誌,並制定相應的施工安全措施。未探明地下設施位置走向前,應由專人現場監護作業。嚴禁使用挖掘機、裝載機、推土機等大型機械盲目作業。

4.4.5、內燃機機械在洞內作業時,應安裝廢氣淨化裝置。

4.5、基本規定

4.5.1、個中機械裝置進場安裝完畢後,專案部領導、裝置管理部門、安全管理人員必須認真履行驗收手續。並做好測試記錄。

4.5.2、各種主要機械裝置旁,必須設定機械裝置安全注意事項規定的標牌。

4.5.3、機械裝置的各種安全防護裝置必須齊全有效。

4.5.4、機械的電器元件選擇和使用必須嚴格執行臨電施工組織設計的規定。

4.5.6、特種機械施工,機械棚離高壓線較近的另做施工方案。

4.6、專案部領導及其各業務部門,是執行控制機械傷害措施的具體責任人和責任部門,也是監視和測量各項控制措施執**況的驗證人和驗證部門。留存檢查驗證記錄。

4.7、各專案部對機械裝置的管理,要貫穿於專案施工全過程。

4.8、公司安全監察科、機械裝置裝置科負責本方案的監督檢查和驗證,確保企業財產和作業人員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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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起重吊裝作業控制措施

1、目標

不發生起重吊裝傷害事故。

2、範圍

適用於公司單位起重吊裝施工作業全過程。

3、職責

各級管理人員、作業人員在施工生產活動過程中,執行《施工過程中的職業健康安全控制程式》為其規定的各項職責。

4、控制措施

4.1、起重吊裝作業應符合下列規定;

4.1.1、起重吊裝操作人員、指揮人員應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取得有效證件後持證上崗。

作業前,應對起重機械裝置、場地、環境、行駛道路、架空電線及其他建築物和起重吊裝物進行了解。確定起重吊裝方法。

4.1.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起吊:

①超負荷不吊;

②歪斜吊不吊;

③指揮訊號不明不吊;

④安全裝置失靈不吊;

⑤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有人停留和行走不吊;

⑥光線明暗看不清吊物不吊;

⑦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

⑧吊物上站人不吊;

⑨**不牢、不穩不吊;

⑩重物邊緣鋒利無防護措施不吊。

4.1.3、起重機的變幅指示器、力矩限制以及各種行程限位開關等安全保護裝置,應齊全完整、靈敏可靠,不得用限位裝置代替操縱機構進行停機。

4.1.4、起重吊裝物件時,不得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動。非重力下降式起重機,不得帶荷自由下落。

4.2、鋼絲繩的使用應符合下列規定:

4.2.1、機械用鋼絲繩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鋼絲繩》(gb/t8918)的規定;

4.2.2、用於走行的鋼絲繩不得有接頭、扭結、變形;

4.2.3、起重用鋼絲繩的接頭,必須採用插接,其插接長度不得小於鋼絲繩直徑的20倍總長不得短於300mm;非起重用鋼絲繩接頭,可用索卡連線,但必須經常檢查緊固情況;與繩徑匹配的卡子數量和間距應按有關規定執行;

4.2.4、鋼絲繩有磨損或鏽蝕時,應按規定進行折減,並按折減結果決定降低使用等級或更換。當鋼絲直徑與公稱直徑相比減小7%或更多時,即使未斷絲,該鋼絲繩也應報廢。

4.2.5、鋼絲繩斷絲達到規定時,應予更換。

4.3、起重吊裝用的鋼絲繩,其安全係數必須符合規定。

4.4、專案部領導、裝置部門、施工技術部門和安全管理人員,是措施落實的具體組織者和責任人,也是措施執**況的驗證人。留存檢查驗證記錄。

4.5、各專案部對起重裝置的管理,要貫穿於專案起重吊裝施工全過程。

4.6、公司安全監察科、機械裝置科負責監督抽查和驗證,確保企業財產和作業人員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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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防火災、爆破傷害事故的控制措施

1、目標

不發生火災、爆破傷害事故。

2、指標:嚴格執行有關職業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規,把能夠引**災、爆破傷害的各種不安全行為控制在法律法規允許範圍之內。

3、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各專案部施工生產活動全過程。

4、職責

各級管理人員、作業人員在生活、生產、服務活動過程中,執行《施工過程中的職業健康安全控制程式》為其規定的各項職責。

5、措施

預防主要傷害發生的技術措施

施工組織設計 方案 報審表 工程名稱 洛陽昇龍廣場a區工程 預防主要傷害發生的技術 措施編制 審核批准 洛陽昇龍廣場a區工程 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六日 一 臨時用電 1 在建工程 含腳手架 的外側邊緣與外電架空線路的邊線之間必須保持安全操作距離。2 在施工現場專用的中性點直接接地的電力線路中心須採用t...

機械傷害防護措施

1設計與製造的本質安全措施 1 選用適當的設計結構 1 採用本質安全技術。避免銳邊 尖角和凸出部分。在不影響預定使用功能的前提下,機械裝置及其零部件應盡量避免設計成會引起損傷的銳邊 尖角以及粗糙的 凸凹不平的表面和較突出的部分。金屬薄片的稜邊應倒鈍 摺邊或修圓,可能引起刮傷的開口端應包覆。安全距離的...

機械傷害預防措施

一 機械傷害定義 機械傷害是指機械做出強大的功能作用於人體的傷害。二 一般機械裝置的危險因素 機械裝置危險主要是裝置的運動部分,比如傳動機構和刀具,運動的工件和切屑。如果裝置有缺陷 防護裝置失效或操作不當,則隨時可能造 身 事故 1 傳動裝置的危險 機械傳動分為齒輪傳動 鏈傳動和帶傳動。轉動裝置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