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培訓

2021-05-30 04:46:27 字數 2750 閱讀 8022

合同法概述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分總則、分則和附則三塊內容,共23章、428條。

總則(包含八章)

第一章一般規定

第二章合同的訂立

第三章合同的效力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

第五章合同的變更和轉讓

第六章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第七章違約責任

第八章其他規定

分則(包含15章)

第九章買賣合同

第十章供用電、水、氣、熱力合同

第十一章贈與合同

第十二章借款合同

第十三章租賃合同

第十四章融資租賃合同

第十五章承攬合同

第十六章建設工程合同

第十七章運輸合同

第十八章技術合同

第十九章保管合同

第二十章倉儲合同

第二十一章委託合同

第二十二章行紀合同

第二十三章居間合同

附則(對本法的施行時間做了個規定)

合同的定義

合同又稱契約,是兩個以上的當事人之間變動民事權利義務的雙方或多方民事法律行為。

總則部分重要知識點

第一章一般規定

第一條 【立法宗旨】為了保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促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制定本法。

第二條 【合同的適用範圍】本法所稱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

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係的協議,適用其他法律的規定。

第三條 【平等原則】合同當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

第四條 【自願原則】當事人依法享有自願訂立合同的權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

第五條 【公平原則】當事人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 【誠實信用原則】當事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

第七條 【合法與公序良俗原則】當事人訂立、履行合同,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第八條 【合同的效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第二章合同的訂立

第九條【締約能力】當事人訂立合同,應當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當事人依法可以委託**人訂立合同。

第十條【合同形式】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第十一條【書面形式的含義】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和資料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資料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第十二條【合同內容】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以下條款:

(一)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字訂立合同。

第十三條【訂立合同的方式】當事人訂立合同,採取要約、承諾方式。

第十四條【要約的含義】要約是希望和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該意思表示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內容具體確定;

(二)表明經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即受該意思表示約束。

第二十一條【承諾的含義】承諾是受要約人同意要約的意思表示。

第三十二條【合同成立的時間】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

第三十四條【合同成立的地點】承諾生效的地點為合同成立的地點。

採用資料電文形式訂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營業地為合同成立的地點;沒有主營業地的,其經常居住地為合同成立的地點。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第三十五條【採用合同書形式的合同成立地點】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的地點為合同成立的地點。

四、合同效力瑕疵的原因【合同法 47,48,51,52,53,54,55】

(一)效力瑕疵的原因

意思表示

主體 ——主體瑕疵 【行為能力】

意思表示 ——意思表示瑕疵【欺詐、脅迫、乘人之危、重大誤解、顯失公平】

標的 ——標的瑕疵 【違反強行法、有損公德、以合掩非、惡意串通、不當免責】

(二)《合同法》:合同的效力瑕疵原因

1、確定無效的合同

(1)主體瑕疵(無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瑕疵(欺詐、脅迫,有損國家利益)

(3)標的瑕疵

(4)不當免責條款【合同法 40、53】

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免除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該條款無效。

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損失的。

【2012-52】下列哪些情形屬於無效合同?

a.甲醫院以國產假肢冒充進口假肢,**賣給乙

b.甲乙雙方為了在辦理房屋過戶登記時避稅,將實際成交價為 100 萬元的房屋買賣合同**寫為 60 萬元

c.有婦之夫甲委託未婚女乙**,約定事成後甲補償乙 50 萬元

d.甲父患癌症急需用錢,乙趁機以低價收購甲收藏的 1 幅名畫,甲無奈與乙簽訂了買賣合同

注意:違反強行法

注意:違反強行法——【合同法解釋(二)14】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第(五)項規定的「強制性規定」,是指

效力性強制性規定。

效力性強制:規定違反之,無效;或法律上禁止實施的行為

取締性強制:未規定違反之,無效;且法律上允許實施的行為,只不過需要具備相關條件或辦理相關手續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培訓

合同法概述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分總則 分則和附則三塊內容,共23章。其中,總則 包含八章,分則 包含15章,附則 只是對本法的施行時間做了個規定。整個合同法共有428條。合同的定義 合同又稱契約,是兩個以上的當事人之間變動民事權利義務的雙方或多方民事法律行為。換句話講 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 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釋義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釋義 第六十條 第六十條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 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 協助 保密等義務。釋義 本條規定了誠信履行的原則。誠實信用原則在合同法中居特殊地位,在合同履行中,誠信履行亦構成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則。合同的當事人應當依...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釋義

現實的交付即指出賣人將標的物的占有直接轉移於買受人,使標的物處於買受人的實際控制之下。如將出賣的商品直接交給買受人,將出賣房屋的鑰匙交給買受人等等。都是現實交付。擬制的交付是指出賣人將對標的物占有的權利轉移於買受人,以替代現實的交付。本條規定的出賣人應當履行向買受人交付 提取標的物的單證 的義務,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