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工作人員健康管理規定

2021-03-04 09:58:46 字數 802 閱讀 3507

5、患有心血管、肝、腎、呼吸系統疾患,內分泌疾患、血液病、**疾患和嚴重的晶體混濁或高度近視者。

6、嚴重神經、精神異常,如癲癇、癔病等。

7、其它器質性或功能性疾患,衛生部門可根據病情或接觸放射性的具體情況(包括放射工作種類、水平等)、本人工作能力、專業技術需要等綜合衡量確定。

第四章健康管理機構及其職責

第十一條衛生部在國家衛生標準技術委員會放射病診斷標準分委員會的基礎上,設立國家級放射疾病診斷組,其職責是:

1、對全國健康檢查和放射疾病診斷進行技術指導和監督檢查;

2、受理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核工業部放射疾病診斷組或負責診斷放射疾病的醫療機構提出的疑難病例和問題;

3、參加重大放射事故的醫學處理工作。

衛生部工業衛生實驗所為國家放射疾病診斷組的辦事機構,負責其日常工作。

第十二條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成立放射疾病診斷組或指定放射衛生防護機構和醫院負責放射工作人員的職業性健康體檢、放射疾病診斷及管理工作,其職責是:

1、負責本地區放射工作人員的職業性健康體檢;

2、負責本地區放射工作人員的職業性放射疾病診斷及**;

3、參加放射事故的調查和衛生醫學處理;

4、負責疑難病例的轉診。

第十三條核工業部可以成立放射疾病診斷組或指定專職醫院,在報經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批准後,負責本部門在該地區的直屬企事業放射工作人員的健康體檢和放射損傷的醫學處理,並接受地方放射疾病診斷組的指導。

第十四條參加放射工作人員健康管理和體檢的各科醫師必須具有放射醫學知識,掌握國家頒發的職業性放射疾病診斷標準和有關規定,並有正確、及時處理放射事故受照射人員的能力。

放射工作人員健康因素分析

2.2 檢查專案異常人數與放射工齡關係見表1。3.討論 141人次放射敏感異常專案中,主要以脫髮為主,其餘依次為眼晶狀體渾濁 外周血細胞降低和指甲縱嵴,其異常檢出率分別為24.26 10.82 5.26 和0.88 68人次放射不敏感異常專案中,異常檢出率高血壓為3.8 眼玻璃體渾濁為2.92 膽結...

放射工作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1 放射工作人員就業前必須進行體格檢查,體格合格方可從事放射工作。2 放射工作人員就業後必須進行定期體格檢查,對在甲種和乙種工作條件下工作的放射工作人員每年體檢一次 對於丙種工作條件下工作的放射工作人員每2 3年體檢一次 必要時可增加體檢次數。3 就業前 後體檢結果由體檢單位詳細如實地記錄在個人健康...

放射工作人員職業健康監護制度

1 放射工作人員上崗前,安排其接受放射防 規和防護知識培訓並取得合格證明,向轄區衛生行政部門辦理 放射工作人員證 以後每2年必須接受放射防護有關法律知識培訓,並將培訓情況及時記錄在 放射工作人員證 中。2 醫院安排放射工作人員定期到有資質的醫療單位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兩次檢查的時間間隔不應超過2年,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