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聯合大學青年志願者協會幹部考核制度

2021-03-04 09:52:06 字數 1017 閱讀 2914

第一章總綱

第一條:凡甘肅聯合大學青年志願者協會總會幹部按此制度進行工作,本會所有幹部均必須按照本管理制度所規定的程式進行並且進行考核,基礎分60分。

第二章活動

第一條:每學期一次活動未搞,乙個月未開例會者,總會將對該分會進行通報批評,若以上情況第二次重反,停止一切活動進行重新換屆,第三次總會將登出該分會並扣除該會長10—20分

第二條:活動前按時提交策劃書、保證書、申請書,後期及時上交活動總結、**、簡訊等,給該會總會幹部每人加5分。

第三條:考勤

(一) 總會負責人請假者扣除1分,曠會扣除3分。各分會會長、書記曠會者扣除5分。(公假不扣分)

(二) 總會負責人請假、早退、開會時接**者扣除1分。

(三) 若總會負責人被總會開除者扣除3分。

(四) 總會各負責人中有全勤者加3分。

第四條:日常事務

(一) 總會負責人辦公室值班全勤者加5分。

(二) 總會宣傳部督促更換黑板報,組織部及時檢查在3#號樓值班情況兩部門全體成員加5分。

(三) 學期末各分會向總會上交大事記、活動報告、工作總結、會議記錄、負責人通訊錄、簽到表、策劃書、申請書齊全者該分會總會幹部加10分。

(四) 若納新率在50%以上者加15分,40%以上加10分,30%以上加5分。(納新率=會員數∕學員人數 )

(五) 購買物品的發票必須會長、書記、出納共同簽字方可認同。否則將扣除三人個5分。

(六) 受校團委表彰者加5分,內部表楊者加3分,內部批評、降職者扣除5分。

第五條:最終評定

(一) 每人的最終評定關係到優秀志願者證、蘭州市文明志願者稱號的評定、幹部檔案的填寫及是否進入人生檔案。

(二) 辦公室、秘書處應根據本制度對總會幹部進行民主考核。

(三) 最終評定做到公平、公正、公開。

(四) 所有成員均有監督權。

第三章附則

第一條: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甘肅聯合大學青年志願者協會。

第二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試行。

甘肅聯合大學青年志願者協會

二零一零年六月十六號

甘肅聯合大學青年志願者協會簡介

甘肅聯合大學青年志願者協會是在團 的號召和要求下,由甘肅聯合大學黨委批准,團委組織的乙個立足學校,面向社會從事社會公益服務,並實行全國統一註冊為中國志願者的青年組織。2003年3月開始籌備組建,並於2004年6月15日正式成立,現在是我校團委直屬的第一大社團。本協會自成立以來,始終堅持 以專業知識服...

志願者協會幹事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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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青年志願者協會年中總結

又是歲末 這個 又 字到底迎來又送走了多少個春夏秋冬啊 回首展望,青年志願者團在漫長的前進道路上又增添了一段輝煌。組委會沒有了上學期的稚嫩,多了更多的成熟。在改進以往的缺點和不足的同時,每位志願者都全身心的投入到青青年志願者團發展事業中來,立足校園的同時向校外發展,服務師生的同時,服務全社會。河大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