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館查閱林改檔案辦法

2021-03-04 09:50:42 字數 661 閱讀 6317

一、館藏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檔案(以下簡稱林改檔案)屬於國家「未開放檔案」,按照國家「未開放檔案」查閱規定查閱。

二、機關、團體或者其他組織因工作需要來館查閱林改檔案的,須持單位介紹信,經館長同意,方可查閱。其中:查閱有密級林改檔案,須徵得區林業局同意,並按照保密規定嚴格辦理有關審批、登記手續。

三、公民、法人來館查閱林改檔案:①須持本人公民身份證,交本館接待人員驗證、辦理查閱登記手續後,方可查閱;②查閱範圍僅限於涉及本人的林改檔案;③本人不能前來而委託他人來館查閱林改檔案的,須出具委託書,並攜帶委託人、被委託人公民身份證;④因更改姓名而與林改檔案記載姓名不一致的,須持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更改過姓名的證明。

四、需要出具檔案證明的,需提出申請,經本館接待人員擬寫核對好後,送館長簽章,並留乙份存檔。需要影印或者列印檔案檔案,可一併提出申請,需繳納複製工本費。

五、林改檔案限於在本館檔案閱覽室內閱覽,不得外借,不得拆散案卷或抽出其中檔案以及在檔案材料上劃線、打圈和塗改,不得汙染案卷。未經本館同意,上級領導批准,均不得攝製、翻印、複製和公布檔案檔案材料。查閱利用林改檔案「不得損害國家、社會和其他組織的利益,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權益」。

六、查借閱林改檔案人員不得將其他人員帶入檔案閱覽室內。閱覽室內禁止大聲喧嘩,保持安靜。閱覽檔案時,禁止吸菸、喝水,以免損毀檔案。

七、非本館工作人員,未經許可,不得進入檔案庫房。

檔案查閱借閱制度

1 積極主動熱忱,使檔案工作為兩個文明建設服務,為經濟建設和機關工作服務。2 熟悉業務,及時準確提供利用檔案資料。3 本單位查借閱檔案應辦理登記手續,屬重要保密檔案須經領導批准查閱。4 外單位查藉資料須憑有效證件,註明內容 用途,經領導批准方可查借有關檔案。借閱一般不外出機關,確因影印查考需要在規定...

檔案借查閱制度

一 查閱 1 凡本公司員工 屬自己工作範圍內 均可查閱公司檔案 資料 本部門 2 外單位人員查閱本公司檔案需持所在單位介紹信,經本公司領導及辦公室主任審批同意 檔案所屬部門負責人簽字及本部門員工引領方可查閱。3 查閱檔案資料的人員,需認真填寫 檔案借查閱登記薄 只限定在檔案室查閱,由檔案人員將檔案核...

會計檔案查閱制度

為貫徹實施財政部國家檔案局財會 1998 第32號文 關於印發 會計檔案管理辦法 的通知 精神,加強我局會計檔案管理,結合我局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第一條凡我局設立財務機構的單位,應當依照本辦法管理會計檔案。第二條財務室負責會計檔案工作的指導 監督和檢查。第三條各單位必須加強對會計檔案管理工作的領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