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志願者協會管理制度暫行

2021-03-03 21:45:54 字數 942 閱讀 1714

引言:為激勵先進,進一步調動全體青協幹部工作的責任心和積極性,提高青協成員工作效率,本著賢者上,平者讓,庸者下的原則,加強對學生幹部的監督管理,形成青協一套健全、完善的激勵和約束機制,特制訂管理青年志願者獎懲制度。

具體實施辦法:每部門及每人在進入該部門的時候擁有同等數量的基礎分:50分,而後根據在考勤紀律及其工作能力工作完成程度中的不同表現予以加分或者扣分。

1、個人的分數作為部門評優評先的第一參考標準。分數累積排前者優先考慮。

2、每月公布一次分數情況,評選出乙個優秀部門。

3、學期末根據分數情況評選出優秀志願者,並給於獎勵。

罰:1、青協成員有義務按時參加會議,無故曠會一次扣3分。遲到一次扣1.5分。及時請假獲得批准不扣分。如編造理由曠會,一經核實按無故曠會處理並扣除誠信分1分。

2、會議期間,出現閒談、看雜誌、隨意走動等,第一次警告,警告無效者扣1分。

3、安排的工作未能及時完成者扣1分,據不完成扣2分。

4、會議精神未傳到位或未組織落實的每次扣2分。

5、洩漏青協重要機密(如納新時間等)每次扣5分。

6、私自挪用借用青協物品,扣1分,私自挪用並損壞者扣2分。

其他主席團認為有損青協形象的行為可以給於扣分

獎:1、開會全勤(不遲到、不早退),加5分。

2、交代工作按時完成者(視完成情況酌情加分,最高3分,最低0分)。

3、主動參與活動者每次加1分。

4、提出可行活動方案或設想者,加2分。

其他主席團認為對青協有貢獻的行為可以給於加分。

獎懲方式:

1、學期末分數高並且學習成績好貨推優資格

2、分數低於40分自動退出青協。

3、分數高者,換屆選舉時優先考慮。

注:會議考勤由辦公室執行,辦公室負責進行對每個部的部長及部員的出勤情況進行記錄並幾分。

活動參與情況,部員的活動參與分由本部部長商議給出,部長的活動參與情況由主席團商議給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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