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志願者協會會員管理制度

2021-03-07 16:07:24 字數 1360 閱讀 5909

濰坊護理職業學院志願者協會

會員管理制度

1. 協會會員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不得以協會的名義進行任何違法活動,也不得以協會的名義及協會志願者身份從事或發表任何涉及政治與宗教的活動與言論。

2. 不得以協會志願者的身份從事任何違背協會理念與宗旨的活動;不做有損於協會聲譽的事情;不參加任何會對協會造成危害的組織或活動。

3. 認同協會的理念、宗旨及運作方式,遵守協會的各項規則,工作中嚴格遵守各項志願工作的規定、制度,嚴格按照工作流程辦事。

4. 協會會員分為:預備會員,普通會員,核心會員,理事會成員。

5. 凡新加入協會的同學即為預備會員,預備會員凡參加一次志願者活動且表現良好得到認可即轉為普通會員。

6. 普通會員中表現優異,且經過理事會核實的,即成為核心會員,核心會員擁有一定的協會管理權。

7. 理事會成員包括會長,副會長,其選拔由核心會員中選取,由上屆理事會選取,選取過程為公開性選舉。

9. 獎懲制度: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會員,由本協會視為其情節輕重,分別採取批評、警告、 直接開除等方法進行處理。

1.有違背本協會宗旨者。

2.有損本協會形象者。

3.拒絕參加本協會工作者。

4.考試有三科以上不合格者(幹部)。

5.校、學院嚴重警告以上處分者。

6.本協會章程有關規定和其他學生組織各項紀律者。

7.與別人,打架鬥毆者。

(二)每學期進行協會考核制度(活動出勤率),凡未經協會有關部門同意請假,不參加協會各項活動或會議三次(包括三次)者作自動退會處理。

(三)幹部/評優制度

(1)符合下列條件幹部可考慮評優並加學分:

1.工作積極負責,認真執行協會章程的

2.協會的發展有卓越貢獻的

3.考試掛科三科以下

4.對協會工作認真負責

(2)凡屬於一列情況之一者,不能評優:

1、不認真寫好部門工作計畫,工作總結,會議記錄,活動總結的

2、工作不負責,阻礙協會正常動轉或發展的

3、違反協會章程

(四)協會每學年評選一次優秀會員,根據情況考慮上報學院,記入個人檔案,評選推薦名單,經會長、副會長審核同意後產生。

(1)凡符合下列條件的,可考慮評選優秀會員:

1、積極認真地參加協會活動的

2、為協會的發展獻計獻策,且確實起積極因素作用的

3、對協會發展有其它傑出貢獻的

(2)凡有違反協會章程行為的會員,一律不能被評選為該年度優秀會。

(3)凡參加志願者期間表現優秀者將頒發優秀志願者證書。

(五)中國志願者證和中國志願者胸章發放制度

1、凡參加協會活動累計超過10小時以上頒發中國志願者胸章。

2、凡參加協會活動累計超過20小時以上頒發中國志願者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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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協 分會會員培訓 策劃案 一 活動簡介 本著老生交流互動的原則,為新生解疑答惑,並向新生介紹青年志願者協會所做過的活動的及其意義。傳遞工作學習上的經驗。通過會員培訓增加新會員的工作興趣和信心,使他們更能為社會上需要幫助的人多盡自己的乙份力量,獻一片愛心。二 活動目的 中國青年志願者行動是一項與國際...

青年志願者協會會員管理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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