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G特種裝置安全技術規範

2021-03-04 09:35:23 字數 4327 閱讀 5258

tsg特種裝置安全技術規範 tsg d0001-2009

壓力管道安全技術監察規程

——工業管道

pressure pipe safety techmology supervision regulation for industrial pressuer pipe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頒布

2023年5月8日

目錄第一章總則 1

第二章管道元件 3

第一節基本要求 3

第二節材料 4

第三節管道元件的使用 5

第三章設計 7

第四章安裝 11

第一節基本要求 11

第二節焊接和熱處理 12

第三節現場製作和安裝 13

第四節焊接接頭的外觀檢查和無損檢測 14

第五節耐壓試驗和洩漏試驗 15

第五章使用、改造、維修 18

第一節使用 18

第二節改造 20

第三節維護保養、維修 20

第六章定期檢驗 21

第七章安全保護裝置 22

第一節基本要求 22

第二節安全洩放裝置(安全閥和爆破片裝置) 24

第三節阻火器與緊急切斷閥 25

第四節安裝 26

第五節檢驗和維修 27

第八章附則 28

附件a 工業管道級別及其介質毒性程度、腐蝕性和火災危險性劃分 29

附件b 壓力管道元件產品合格證 32

附件c 壓力管道設計檔案 33

附件d 壓力管道安裝質量證明 36

壓力管道安全技術監察規程

——工業管道

第一條為了保證工業管道的安全執行,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發展,根據《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制定本規程。

第二條本規程適用於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工藝裝置、輔助裝置以及界區內公用工程所屬的工業管道(以下簡稱管道)。

(一) 最高工作壓力大於或等於0.1mpa(表壓,下同)的;

(二) 公稱直徑(注1)大於25mm的;

(三) 輸送介質為氣體、蒸汽、液化氣體、最高工作溫度高於或者等於其標準沸點的液體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的液體的。

第三條本規程適用的管道範圍如下:

(一) 管道元件,包括管道組成件(注2)和管道支承件(注3);

(二) 管道元件間的連線接頭、管道與裝置或者裝置連線的第一道連線接頭(焊縫、法蘭、密封件及緊韌體等)、管道與非受壓元件的連線接頭;

(三) 管道所用的安全閥、爆破片裝置、阻火器、緊急切斷裝置等安全保護裝置。

注1:公稱直徑即公稱通徑、公稱尺寸,代號一般用dn表示。

注2:管道組成件,用於連線或者裝配成承載壓力且密封的管道系統的元件,包括管子、管件、法蘭、密封件、緊韌體、閥門、安全保護裝置以及諸如膨脹節、撓性接頭、耐壓軟管、過濾器(如y型、t型等)、管路中的節流裝置(如孔板)和分離器等。

注3:管道支承件,包括吊桿、彈簧支吊架、斜拉桿、平衡錘、鬆緊螺栓、支撐桿、鏈條、導軌、鞍座、滾柱、托座、滑動支座、吊耳、管吊、卡環、管夾、u形夾和夾板等。

第四條下列管道應當遵守其他有關安全技術規範的規定:

(一) 公稱壓力為42 mpa以上的管道;

(二) 非金屬管道。

第五條本規程不適用於下列管道:

(一) 電氣、電訊專用的管道;

(二) 動力管道;

(三) 軍事裝備和核設施的管道;

(四) 海上設施和礦井井下的管道;

(五) 移動裝置上的專用管道,如鐵路機車、汽車、船舶、航空太空飛行器等;

(六) 石油、天然氣、地熱等勘探和採掘裝置的管道;

(七) 長輸(油氣)管道和油氣田集輸管道;

(八) 城鎮市政公用設施的管道;

(九) 製冷空調裝置本體所屬的管道和採暖通風專業的管道;

(一十) 其他特種裝置安全技術規範管轄範圍的管道。

第六條管道元件的製造以及管道的設計、安裝(含現場製作,下同)、改造、維修、使用和檢驗檢測,應當執行本規程。

各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以下簡稱質檢部門)負責管道的安全監察工作,監督本規程的執行。

第七條本規程是管道的基本安全要求,其他規定(如技術標準、企業內部規定等)不得低於本規程的要求。

第八條本規程適用範圍內的管道按照設計壓力、設計溫度、介質毒性程度、腐蝕性和火災危險性劃分為gc1、gc2、gc3三個等級。

管道級別以及介質毒性程度、腐蝕性和火災危險性的劃分見附件a。

第九條管道元件的製造和管道的設計、安裝的技術要求不符合本規程時,應當在借鑑和實驗研究的基礎上,進行形式試驗或者技術鑑定,將所做試驗的依據、條件、結果和第三方的檢測報告,以及其他有關的技術資料,報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以下簡稱國家質檢總局),由國家質檢總局委託有關的技術組織或者技術機構組織技術評審。技術評審的結果經過國家質檢總局批准後,方可試用。

第十條管道元件的製造和管道的設計、安裝和檢驗應符合bg/20801-2006《壓力管道規範工業管道》等相關國家標準的要求。直接採用國際標準或者國外標準時,應當先將其轉化為企業標準或者工程規定。對於gc1級管道還應當報國家質檢總局備案。

必要時,由國家質檢總局委託有關技術組織或者技術機構進行評審。無相應標準的,不得進行管道設計、安裝和檢驗。

第十一條從事管道元件製造和管道安裝、改造、維修以及定期檢驗的無損檢測人員,應當取得特種裝置無損檢測人員資格證書,並且在資格允許範圍內從事無損檢測工作。

從事管道元件製造和管道安裝、改造、維修以及定期檢驗的無損檢測機構應當取得國家質檢總局頒布的《特種裝置檢驗檢測機構核准證》。

第十三條從事管道元件製造和管道安裝、改造、維修焊接的焊接人員(以下簡稱焊工),必須焊工相應的《特種裝置作業人員證》後,方可在有效期內承擔合格專案範圍內的焊接工作。

管道安全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應當取得相應的《特種裝置作業人員證》。

第十四條管道元件標準件的設計壓力應當符合有關安全技術規範及其相應標準的要求。非標準件的管道元件還應當有設計計算書和圖樣。

第十五條管道元件製造單位應當取得《特種裝置製造許可證》,並且按照相關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接受特種裝置檢驗檢測機構對其產品製造過程的監督檢驗。

第十六條管道元件製造,應當有設計(技術)檔案和製造工藝檔案,並且符合有關安全熱核規範及其相應標準的要求。

第十七條管道組成件的製造,應當符合有關安全技術規範及其相應標準的規定,其製造過程中的焊接(包括補焊)應當採用經過評定合格的焊接工藝,並且由持證焊工進行施焊。焊接工藝評定和焊工技能考試應當符合有關安全技術規範及其相應標準的要求。

第十八條管道元件製造單位應當按照管道元件的供貨批量,提供蓋有製造單位質量檢驗章的產品質量證明檔案,實行監督檢驗的管道元件,還應當提供特種裝置檢驗檢測機構出具的監督檢驗證書。

管道組成件的質量證明檔案包括產品合格證和質量證明書。產品合格證一般包括產品名稱、編號、規格型號、執行標準等(具體格式見附件b)。質量證明書除包括產品合格證的內容外,一般還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 材料化學成分;

(二) 材料以及焊接接頭力學效能;

(三) 熱處理狀態;

(四) 無損檢測結果;

(五) 耐壓試驗結果(適用於有關安全技術規範及其相應標準或者合同有規定的);

(六) 型式試驗結果(適用於有型式試驗要求的);

(七) 產品標準或者合同規定的其他檢驗專案;

(八) 外協的半成品或者成品的質量證明。

管道支承件應當按照有關安全技術規範及其相應標準的規定,提供產品質量證明檔案。

產品合格證和質量證明書奶製造單位質量檢驗人員和質量保證工程師簽章。

第十九條管道組成件應當逐件採用標誌進行標記。標誌內容一般包括製造單位代號或者商標、許可標誌、材料(牌號、規格、爐批號)、產品編號等,並且應當符合有害安全技術規範及其相應標準的要求。產品規格較小,無法標記全部內容時,可以採用標籤或者按照相應要求省略部分內容。

從產品標誌追溯到產品質量證明檔案。

第二十條管道用閥門除符合本規程外,還應當符合其他安全技術規範的規定。

第二十一條管道組成件的材料選用應當滿足以下各項基本要求,設計時根據特定使用條件和介質,選擇合適的材料;

(一) 符合相應材料標準的元寶,其使用方面的要求符合管道有關安全技術規範的規定;

(二) 金屬材料的延伸率不低於14%,材料在最低使用溫度下具備足夠的抗脆斷,由於特殊原因必須使用延伸率低於14%的金屬材料時,能夠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

(三) 在預期的壽命內,材料在使用條件下具有足夠的穩定性,包括物理效能、化學效能、力學效能、耐腐蝕性能以及應力腐蝕破裂的敏感性等;

(四) 考慮在可能發生火災和滅火條件下的材料適用性以及由此帶來的材料效能變化和次生災害;

(五) 材料適合相應製造、製作加工(包括鍛造、鑄造、焊接、冷熱成形加工、熱處理等)的要求,用於焊接的碳鋼、低合金鋼的含碳量應當小於或者等於0.30%;

特種裝置安全技術檔案制度

本專案部每台特種裝置需建立檔案,並由本單位特種裝置管理人員統一保管,安全技術檔案制度包括以下內容 1 特種裝置的設計檔案 製造單位 產品質量合格證明 使用維護說明等檔案以及安裝技術檔案和資料 2 特種裝置的定期檢查和定期自行檢查記錄 3 特種裝置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4 特種裝置及其安全附件 安全保護...

特種裝置安全技術正稿

前言為貫徹 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 第三章特種裝置的使用 針對使用單位存在特種裝置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相關記錄不完善的薄弱環節,提高特種裝置使用單位安全管理水平,我們引用了特種裝置安全管理先進單位的管理資料,組織有關人員編印了 特種裝置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及相關表卡彙編 旨在幫助特種裝置使用單位更好地履行主...

特種裝置安全管理規定

3.5.3試執行記錄 3.5.4施工單位自檢報告 新增無需現場安裝的除外 3.6特種裝置驗收檢驗合格後,施工單位必須將裝置使用說明書 產品合格證 型式試驗報告 配套土建基礎技術圖樣等有關技術檔案和資料,移交使用單位存入特種裝置技術檔案。3.7新增特種裝置在投入使用前,使用單位必須到所在地區的地 市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