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投資控制監理工作制度

2021-03-04 09:35:21 字數 2682 閱讀 1766

1 目的

為有效地控制工程造價,專案監理部通過工程量計量和計價、設計變更、變更設計及現場簽證等環節,切實做到工程款的支付符合施工承包合同的約定,做好方面的工程變更管理,使工程管理、工程建設投資得到有效地控制,制定本制度。

2 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國家電網公司系統的電壓等級220kv及以上輸變電工程,其它電壓等級的輸變電工程管理參照執行,非國家電網公司系統的輸變電工程管理參考執行。

3 投資控制管理

3.1 工程預付款的支付

(1) 承包單位依據施工承包合同的相關條款在具備工程預付款支付條件時填寫「工程預付款報審表」送專案監理部審查。

(2) 專案監理部審查支付條件是否具備,申請的工程預付款數額是否符合施工承包合同的規定,審查無誤後簽署意見,報建設管理單位審批。

(3) 承包單位應將建設管理單位實際支付的工程預付款數額反饋給專案監理部,做為支付進度款的依據。

3.2 工程進度款的支付

(1) 按施工承包合同約定的工程進度款支付時間,承包單位統計經專業監理工程師質量驗收合格的工程量,按照施工承包合同約定的支付條件計算工程進度款的支付數額。

(2) 承包單位填寫「工程進度款報審表」報專案監理部審查。

(3) 專案監理部的專業監理工程師按工程計量規則進行現場計量,技經監理工程師依據施工承包合同約定的計價方式,核定應支付工程進度款的數額。

(4) 總監理工程師簽署審查意見,報建設管理單位批准。

(5) 承包單位應將建設管理單位實際支付進度款的數額反饋給專案監理部。

(6) 未經專業監理工程師質量驗收合格的工程量,或不符合施工合同規定的工程量,專案監理部拒絕計量和支付該部分的工程款。

(7) 對承包單位超出設計圖紙(含設計變更)範圍和因承包單位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均不予以計量。

3.3 工程變更費用的支付

(1) 總監理工程師組織專業監理工程師從造價、專案的功能要求、質量和工期等方面審查設計變更方案,由於設計變更不增減費用的,或增減費用在施工承包合同約定範圍之內的不再支付費用。

(2) 設計變更需增加費用的,在設計變更實施前,總監理工程師與建設管理單位、承包單位協商一致後再簽署意見,報建設管理單位審批後實施。

(3) 設計變更費用的支付方式按施工承包合同的約定辦理。

3.4 費用索賠的支付

(1) 專案監理部要及時收集、整理有關施工和監理資料,為處理費用索賠提供證據。

(2) 費用索賠的支付按施工承包合同的約定在建設管理單位主持下辦理。

3.5 設計變更的管理

3.5.1 工作程式

(1) 設計承包單位提出設計變更通知單;

(2) 設計承包單位填寫「設計變更通知單報審表」;

(3) 專案監理部審查如可行簽署監理審查意見,報建設管理單位備案或審批;

(4) 承包單位實施;

(5) 完成設計變更通知單的施工內容後,承包單位填寫「設計變更執行報驗單」,報專案監理部;

(6) 專案監理部經驗收合格後,在「設計變更執行報驗單」上簽署意見。

3.5.2 專案監理部專業監理工程師的審查要點

(1) 審核變更是否符合施工規範的有關規定,工程量計算是否正確;

(2) 對變更所屬專業的相關專業有無影響;

(3) 審核變更單的單價或總價,確定變更的性質。

3.5.3 總監理工程師按照《建設工程委託監理合同》賦予的許可權簽署意見。

(1) 不涉及變更設計原則,不影響質量、安全,不影響整體美觀,不增加預算費用,可簽署同意設計變更的審查意見,發承包單位實施,報建設管理單位備案。

(2) 變更設計原則,變更系統方案,改變主要結構或預算費用的增減超過施工承包合同的承包費用範圍的,總監理工程師可簽署建議性的意見報建設管理單位審批。

3.6 變更設計的管理

3.6.1 由於某種原因建設管理單位、承包單位、裝置製造廠家要求修改設計或要求材料代用等工程洽商,由提出方(非設計方)填寫「工程變更申請單」報專案監理部審查。

3.6.2 專案監理部審查「工程變更申請單」的內容是否屬實、變更方案是否可行、費用計算是否正確、是否涉及合同費用變更、如確有必要變更時,簽署監理意見。

3.6.3 設計承包單位根據工程變更內容簽署意見。

3.6.4 建設管理單位依據提出方、專案監理部、設計承包單位的意見,簽署審批意見,必要時應責成設計承包單位出具設計變更通知單。

3.6.5 經建設管理單位同意的工程變更,專案監理部應根據「設計變更通知單」監督承包單位實施。

3.6.6 承包單位在完成設計變更通知單的施工內容後,應填寫「設計變更執行報驗單」,報專案監理部查驗。

3.6.7 專案監理部審查確認設計變更通知單涉及的工程量全部完成,並驗收合格後,在「設計變更執行報驗單」上簽署意見。

4 專業監理工程師應及時建立月完成工程量統計表,對實際完成量和計畫量進行比較、分析,制定調整措施,並應在監理月報中向建設管理單位報告。

5 本制度為建設管理單位對承包單位的各種型別的工程款支付,專案監理部依據《工程建設委託監理合同》的授權,執行相關工程款支付的規定。

6 專案監理部的專業監理工程師應將設計變更通知單、工程變更單的內容標註在相關的圖紙上,並與圖紙一併儲存、歸檔。

7 在建設管理單位(或總監理工程師)簽發設計變更通知單、工程變更申請之前,承包單位不得實施工程變更。

8 未經建設管理單位(或總監理工程師)同意而實施的工程變更,專案監理部不得予以計量。

9 對施工現場發生的簽證單,如租地、青苗賠償、建設方委託的設計圖紙以外的專案,專案監理部要嚴格審查是否合格,應有建設管理單位代表、設計單位代表、總監理工程師三方簽字後方可執行。

402投資 造價 控制監理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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