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事
(一)諮詢
1、傾聽當事人陳述案情。
2、針對當事人含糊不清之處提問,以便更好地了解案情。
3、合理地分析案情,說明勝訴的可能性。
(二)收案
1、律所案件受理費1000元,有爭議標的的,收取案件受理費後,按照下列比例分檔累計收費:
(1)爭議標的1萬元以下(包括1萬元),免收。
(2)1萬元以上至10萬元部分(包括10萬元),按收費比率3.6%收。
(3)10萬元至50萬元部分(包括10萬元),按收費比率2.4%收。
(4)50萬元至100萬元部分(包括100萬元),按收費比率1.8%收。
(5)100萬元以上,按收費比率0.6%收。
2、收案審批。填好收結案審批表,報領導審批。
3、委託須知、辦案質量監督卡(含存根聯)交委託人過目後簽字或蓋章。
4、簽訂委託**合同一式二份。
5、委託人授權
(1)委託人寫授權委託書或律師替委託人起草授權委託書,委託人過目後簽字或蓋章。
(2)委託人個人的,讓其交身份證影印件;委託人是單位的,讓其交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6、收費。收取委託人律師服務費後,向所裡開律師服務費發票,一式四聯。交委託人一聯,辦案律師留一聯,律所留底二聯。
7、 (三) 辦案。
1、 製作法律文書
(1)委託人是原告的,製作起訴狀。
(2)委託人是被告的,製作答辯狀。
2、 調查收集證據
(1)讓委託人提交已有的相關證據,如:書證、物證、視聽資料等。
(2律師調查取證。調查收取證人證言,公安筆錄、檔案記錄等。
3、立案(**原告)。
(1)**人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交律所公函、授權委託書、起訴狀、證據目錄及相關證據。
(2)法院立案審查,審查通過後立案,然後簽發受理案件通知書、舉證通知書等。
4、收到出庭通知書。實際操作中,有的法院在立案當天就簽發出庭通知書,有的則要過一段時間後簽發。
5、 製作**提綱。
6、 參加庭審。
首先,書記員查明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紀律。
然後,審判長宣布**,核對當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審判人員、書記員名單,告知當事人有關的訴訟權利義務,詢問當事人是否提出迴避申請。若當事人不申請迴避,則繼續**。
接著,審判長宣布進入法庭調查。先由原告方主張訴訟請求及事實和理由,然後由被告方答辯。後由原告方舉證,然後由被告方質證。
幾輪後,原告方舉證完畢後,由被告方舉證,原告方質證。雙方舉證、質證都完畢後,則法庭調查結束。
法庭調查階段的舉證、質證最重要,影響到法庭的採信,關係到訴訟的成敗!因此,舉證要周詳,質證要充分,不可有絲毫的馬虎。正所謂「細節決定成敗」,的確如此。
接著,法庭調查結束後,審判長歸納爭議焦點,然後進入法庭辯論階段。在法庭調查的基礎上針對爭議焦點進行相互辯論。先由原告方陳訴理由,運用「邏輯三段論」,闡明自己的觀點,支援自己的請求。
被告方則反駁原告方的觀點,反對對方的請求,維護自己的利益。接著,被告方主張自己的觀點,陳訴理由,原告方反駁。幾輪互相辯論後,法庭辯論結束。
接著,法庭辯論終結,進入最後陳述階段。由審判長按照原告方、被告方的先後順序徵詢雙方最後意見。原告方最後陳述完畢後,被告方陳述。
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進行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的,會及時判決。
最後,**審理結束。
(四)經過庭審後,結合庭審前**提綱,製作**詞,交法庭。
(五)等待法院依法做出判決,判決出來,整個一審律師**就結束了。
(六) 及時歸檔總結。
律師辦案流程
一、民事
(一) 諮詢
1、 傾聽當事人陳述案情。
2、 針對當事人含糊不清之處提問,以便更好地了解案情。
3、 合理地分析案情,說明勝訴的可能性。
(二) 收案
1、 律所案件受理費1000元,有爭議標的的,收取案件受理費後,按照下列比例分檔累計收費:
(1) 爭議標的1萬元以下(包括1萬元),免收。
(2) 1萬元以上至10萬元部分(包括10萬元),按收費比率3.6%收。
(3) 10萬元至50萬元部分(包括10萬元),按收費比率2.4%收。
(4) 50萬元至100萬元部分(包括100萬元),按收費比率1.8%收。
(5) 100萬元以上,按收費比率0.6%收。
2、 收案審批。填好收結案審批表,報領導審批。
3、 委託須知、辦案質量監督卡(含存根聯)交委託人過目後簽字或蓋章。
4、 簽訂委託**合同一式二份。
5、 委託人授權
(1) 委託人寫授權委託書或律師替委託人起草授權委託書,委託人過目後簽字或蓋章。
(2) 委託人個人的,讓其交身份證影印件;委託人是單位的,讓其交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6、 收費。收取委託人律師服務費後,向所裡開律師服務費發票,一式四聯。交委託人一聯,辦案律師留一聯,律所留底二聯。
7、 (三) 辦案。
1、 製作法律文書
(1) 委託人是原告的,製作起訴狀。
(2) 委託人是被告的,製作答辯狀。
2、 調查收集證據
(1) 讓委託人提交已有的相關證據,如:書證、物證、視聽資料等。
(2) 律師調查取證。調查收取證人證言,公安筆錄、檔案記錄等。
3、 立案(**原告)。
(1) **人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交律所公函、授權委託書、起訴狀、證據目錄及相關證據。
(2) 法院立案審查,審查通過後立案,然後簽發受理案件通知書、舉證通知書等。
4、 收到出庭通知書。實際操作中,有的法院在立案當天就簽發出庭通知書,有的則要過一段時間後簽發。
5、 製作**提綱。
6、 參加庭審。
首先,書記員查明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紀律。
然後,審判長宣布**,核對當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審判人員、書記員名單,告知當事人有關的訴訟權利義務,詢問當事人是否提出迴避申請。若當事人不申請迴避,則繼續**。
接著,審判長宣布進入法庭調查。先由原告方主張訴訟請求及事實和理由,然後由被告方答辯。後由原告方舉證,然後由被告方質證。
幾輪後,原告方舉證完畢後,由被告方舉證,原告方質證。雙方舉證、質證都完畢後,則法庭調查結束。
法庭調查階段的舉證、質證最重要,影響到法庭的採信,關係到訴訟的成敗!因此,舉證要周詳,質證要充分,不可有絲毫的馬虎。正所謂「細節決定成敗」,的確如此。
接著,法庭調查結束後,審判長歸納爭議焦點,然後進入法庭辯論階段。在法庭調查的基礎上針對爭議焦點進行相互辯論。先由原告方陳訴理由,運用「邏輯三段論」,闡明自己的觀點,支援自己的請求。
被告方則反駁原告方的觀點,反對對方的請求,維護自己的利益。接著,被告方主張自己的觀點,陳訴理由,原告方反駁。幾輪互相辯論後,法庭辯論結束。
接著,法庭辯論終結,進入最後陳述階段。由審判長按照原告方、被告方的先後順序徵詢雙方最後意見。原告方最後陳述完畢後,被告方陳述。
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進行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的,會及時判決。
最後,**審理結束。
(四) 經過庭審後,結合庭審前**提綱,製作**詞,交法庭。
(五) 等待法院依法做出判決,判決出來,整個一審律師**就結束了。
(六) 及時歸檔總結。
律師辦理民事案件流程
案件受理審查 委託手續辦理 證據調集 審查 簽收和保管 訴訟文書草擬 確認 立案 案件審理 結案 第一階段 案件受理審查 一 確定 案由 經對委託事項的基本法律關係和法律性質進行分析,並作出判斷,該糾紛應定的案由為 二 適用的法律規範 找出該糾紛所涉及的相對應的法律 法規 司法解釋等相關法律規定 三...
民事案件聘請律師合同
本協議由以下雙方 四川博篤律師事務所 以下簡稱 律師事務所 和 以下簡稱 委託人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和其他相關法律 法規的規定於年月日訂立。一 專項條款 1.1.法律服務範圍 律師事務所接受委託人的委託指定承辦律師,為委託人提供的法律服務 以下簡稱 案件 為 訴訟案件 委託人就案件的進行訴...
民事案件處理能力訓練
一 必要性 我係在修訂法律專業人才培養方案中增加了 民事案件處理能力訓練 的課程。主要考慮在專業課程設計體系下,雖然在第 二 三學期相繼學習了 民法 民事訴訟法 合同法 婚姻法 等民事類法律課程,每門課程也都有針對性開展了實訓,但是仍較缺乏系統民事案件處理的訓練,表現在學生在做如模擬法庭綜合實訓的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