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作業安全管理辦法

2021-03-04 09:29:52 字數 1618 閱讀 3955

一、電焊焊接安全操作規程

1.電焊工必須遵守「焊接規程」, 熟知焊接安全技術知識。

2.須經培訓考試合格持證方可操作, 嚴禁無證操作。

3.電焊機外殼必須接地良好, 其電源的拆裝應由電工進行。

4.電焊機要設單獨的開關, 開關應放在防雨的閘箱內, 拉合時應戴手套側向操作。

5.焊鉗與把線必須絕緣皮良好, 連線牢固, 更換焊條應戴手套。在潮濕地點工作, 應站在絕緣膠板或木板上。

6.嚴禁在帶壓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 焊接帶電的裝置必須先切斷電源。

7.焊接貯存過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 必須清除乾淨, 並將所有孔口開啟。

8.在密閉金屬容器內施焊時, 焊機閘應設在附近, 要有他人監護, 容器必須可靠接地, 通風良好。嚴禁向容器內輸入氧氣。

9.焊接預熱工件時, 應有石棉布或檔板等隔熱措施。

10.把線、地線禁止與鋼絲繩接觸, 更不得用鋼絲繩或機電裝置代替零線。所有地線接頭, 必須連線牢固。

11.更換場地移動把線時, 應切斷電源, 並不得手持把線爬梯登高。

12.清除焊渣採用電弧氣刨清根時, 應戴防護眼鏡或面罩, 防止鐵渣傷人。

13.施焊場地周圍及下方應清除易燃易爆物品, 或進行覆蓋、隔離。

14.必須在易燃易爆氣體或液體擴散區施焊時, 應經有關部門檢試許可後, 方可施焊。

15.高處作業要有牢固的腳手架, 固定焊把電纜線、緊好安全帶方可操作。

16.雷雨時, 應停止露天焊接作業。

17.間歇和停止工作時, 應及時切斷電源, 並檢查操作地點, 確認無**危險後, 方可離開。

18.電焊機的一次線不得超過2m, 二次線必須使用合格焊接電纜線, 長度不宜超過20m, 嚴禁用金屬材料代替。

19.電焊機的電源控制,必須配備漏電保護器。

二、氣焊焊接安全操作規程

1.氣焊工必須遵守「氣焊規程」熟知焊接安全技術知識。

2.須經培訓考試合格持證方可操作, 嚴禁無證操作。

3.施焊場地周圍應清除易燃易爆物品, 或進行覆蓋、隔離。

4.上表前檢查氧氣瓶嘴是否靈敏, 必須把鎖母擰緊, 頂氣要緩慢; 如氣表跑直流,應停止使用,上表時嚴禁表對人。

5.氧氣瓶、乙炔瓶、表及所有工具, 即: 搬子、鉗子、焊、割具等, 嚴禁帶油使用。

6.氧氣瓶、乙炔瓶,應有防震膠圈,旋緊安全帽,嚴禁烈日曝曬、火烤、強烈震動。

7.點火時, 焊槍口不准對人, 正在燃燒的焊槍不得放在工件或地面上。帶有乙炔和氧氣時, 不准放在金屬容器內, 以防氣體逸出, 發生燃燒事故。

8.不得手持連線膠管的焊槍爬梯、登高。

9.嚴禁在帶壓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 帶電裝置應先切斷電源。

10.在貯存過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時, 應先清除乾淨, 並將所有的孔、口開啟。

11.焊割時, 被焊割件要放平穩, 防止砸傷和燙傷。

12.操作點、氧氣瓶、乙炔瓶應三角形設定, 操作點與氧氣瓶、乙炔瓶的距離不小於5公尺, 使用乙炔瓶按規定執行。同時明火作業時不小於10公尺。

13.氧氣瓶內的餘氣至少保持乙個表壓力。

14.工作結束後, 應及時關閉瓶閥, 擰上安全罩。

15.工作完畢, 工具、裝置、工件、材料應放在固定的地點, 做到工完場地清。

16.必須在易燃易爆氣體或液體擴散區施焊時, 應經有關部門檢試許可後, 方可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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