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基礎工作規範

2021-03-04 09:24:14 字數 4611 閱讀 6186

第一章總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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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銀行會計結算業務操作規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金融企業會計制度》、《會計基礎工作規範》、《銀行會計基本規範指導意見》、《商業銀行內部控制指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以《交通銀行會計基本規範》為基礎,結合交通銀行實際情況制定,是交通銀行會計結算人員的操作說明書、工具書和教科書。

《交通銀行會計結算業務操作規範》由《會計基礎工作規範》、《人民幣結算業務操作規程》、《個人銀行業務操作規程》、《外匯業務核算操作規程》等組成。交通銀行境內各級行辦理會計業務,應按會計基礎工作規範和操作規程貫徹執行。

二、會計基礎工作規範和操作規程所稱「各級行」,包括總行、省分行、直屬分行、省轄行及基層營業機構;「分行」,包括各省分行、直屬分行、省轄行。

三、會計機構是指根據會計工作需要設定的職能部門,按業務性質分為會計管理部門、會計控制部門、後台處理部門和基層會計機構。

(一)會計管理部門是指組織會計結算業務管理部門,是會計工作的主管部門,包括各級會計結算管理部門。

(二)會計控制部門是指對會計結算業務處理過程和結果進行監督、控制的部門,如風險監督中心。

(三)後台處理部門是指對本行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進行後台集中會計核算和業務處理的操作執行部門,如賬務中心、現金儲運中心。

(四)基層會計機構是指對外辦理會計結算業務的業務部門或基層營業機構。

四、會計工作的主要任務是:

(一)承擔全行本外幣會計制度的制定、修改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行支付結算工作的組織、管理和協調。

(三)推動會計電子化,編寫會計業務系統(以下簡稱「會計系統」)及相關金融產品業務需求,組織測試、驗收和上線。管理和維護會計系統業務執行引數。

(四)強化會計內控機制,建立會計風險管理體系,組織開展會計監督、檢查和輔導。

五、會計工作按照「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組織實施。在行領導的領導下,會計核算和支付結算工作由各級會計結算管理部門統一負責。

六、會計制度的管理權集中在總行和分行。總行制定全行性的會計制度、管理規定、核算辦法、業務流程和操作手冊。分行可根據轄內的具體情況和特殊需要,對總行的規章制度制定補充規定和實施細則,對地方性特色業務必須制定相應的規章制度,並報總行備案。

分行制定的規章制度不得與總行的制度相牴觸。

七、會計基礎工作規範和操作規程由交通銀行會計結算部負責制定、解釋和修改。

第二章會計機構

第一節分行會計結算部門

一、省直分行應單設會計結算部,分行會計結算部下設賬務中心、風險監督中心。總行指定的外幣調運中心以及**人民銀行發行庫業務且現金業務量特大的分行,在會計結算部下單獨設立現金儲運中心。未單獨設立現金儲運中心的分行,有關現金業務由分行賬務中心負責。

省轄分行根據實際情況,由省直分行決定是否單設會計結算部門。

省轄分行及以下機構不具備單獨設定會計結算部門條件的,應在有關部門設定負責會計結算工作的組織,並指定會計主管人員對本單位的會計核算實施統一管理、指導、監督和檢查。

二、會計結算部

(一)會計結算部主要職責。

1.負責傳達貫徹國家、有關監管部門和總行制定下發的會計結算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核算辦法、業務流程及有關規定,並組織實施;

2.負責分行本外幣(對公、對私)支付結算工作的組織、管理和協調,承擔結算賬戶管理、現金業務的管理和外幣調運工作(承擔外幣調運的分行),承擔會計業務印章、憑證、密押管理;協助並配合有關部門落實反洗錢工作;

3.負責分行本外幣(對公、對私)會計風險**、分析、控制、化解等管理工作;

4.負責會計系統分行特色金融產品的開發,擬定特色金融產品相關業務需求,配合有關部門對涉及會計核算和支付結算的特色金融產品軟體進行驗收和推廣應用;

5.組織分行本外幣(對公、對私)會計結算制度執行的檢查、輔導、監督、考核等工作。承擔對會計結算人員的業務培訓和考核;

6.承擔核心賬務系統及相關會計系統分行使用的引數設定和庫表管理工作,承擔分行核心賬務系統日常業務支援和業務應急情況處理;

7.負責分行年終決算工作。承擔會計系統會計基礎報表的彙總、審核和管理,以及會計結算報表的彙總、審核和上報工作;

8.定期或不定期向上級會計結算部門報告分行會計結算工作開展情況,反映問題和提供建議;

9.負責對分行賬務中心、風險監督中心和現金儲運中心的業務管理;

10.負責對需由分行維護的分行公共引數、會計引數、其他應用引數等基礎資料進行維護。

(二)會計結算部基本崗位。

1.會計結算部的基本崗位有:分行會計主管、結算及制度管理、現金出納管理、產品管理、檢查輔導、風險管理、引數管理等。

2.省直分行、省轄行,原則上每6個會計機構(含賬務中心、風險監督中心、現金儲運中心)配備一名專職會計檢查輔導員,且最低不少於兩名(省轄行視同省分行的乙個會計機構計算)。新開立的省直分行、省轄行,在開業初期可配備一名專職會計檢查輔導員。

配備在基層營業機構的專職會計檢查輔導員由分行會計結算部統一管理。

3.全轄會計機構數(含賬務中心、風險監督中心、現金儲運中心)在40個以上的省直分行、省轄行,應至少配備1名專職會計風險管理員;全轄會計機構數在40個以下的省直分行、省轄行,可由檢查輔導員兼任。

三、分行賬務中心

(一)分行賬務中心主要職責。

1.根據總行管理規定和分行有關業務管理部門的授權,對支付系統、網銀、edi、第三方存管及分行其他中間業務等系統進行日間維護、管理;

2.辦理本行的錯賬沖正、積數、利息調整及相關應用的卡片維護工作;

3.承辦全行同城交換提回及賬務中心交換提出票據業務,處理分行系統內匯劃來賬、支付系統來賬及賬務中心的往賬及相關查詢查復業務;

4.承辦全行本外幣資金清算,調撥、拆借、貸款、外匯買賣的會計核算(可根據分**況設定),以及財務費用資金的劃撥等業務;

5.承辦分行現金庫房、憑證庫房的賬務核算工作;

6.負責對已歸併的全行會計報表和有關資料的列印、核對和報送;

7.負責太平洋卡的會計核算、資金清算、賬務核對,以及打卡、製卡工作。

(二)分行賬務中心基本崗位。

賬務中心的基本崗位有:賬務中心負責人、會計核算處理、清算業務處理、票據交換、外掛程式系統業務處理、打卡和製卡業務處理、憑證保管等。

四、風險監督中心

(一)風險監督中心主要職責。

1.負責本外幣(對公、對私)會計業務的事後監督,及時發現各種核算差錯事故,揭露業務核算中發生的各種違章、違紀、違法行為;

2.統計業務核算質量和檢查有關業務操作制度執**況,提出整改建議,督促各行處、各部門提高防範重大差錯、事故和經濟案件的能力;

3.建立健全憑證資料的交接、保管、登記、監督和事後控制制度,受理相關憑證檔案資料調閱;

4.統一管理分行銀企對賬工作,集中寄送或通過電子郵件等形式向客戶傳遞賬戶資訊,並監督核對結果;

5.實**況報告制度,定期向分行會計結算部報告監督情況,發現違章、違紀、違法和重大差錯等事項,應及時向會計結算部反映,造成後果的可直接向分行主管行長或上級行會計結算部反映。

(二)風險監督中心基本崗位。

風險監督中心的基本崗位有:風險監督中心負責人、風險分析、監督管理、監督處理、後督系統管理、會計檔案管理、銀企對賬、掃瞄補錄等。

五、現金儲運中心

(一)現金儲運中心主要職責。

1.管理分行現金庫房,合理安排現金庫存,確保現金庫房資金安全;

2.負責辦理向人民銀行現金上繳和領現業務;

3.負責辦理分行內現金調撥業務;

4.負責分行現金庫現鈔的清點工作;

5.承擔外幣調運中心相關領、送繳外鈔的交接、整點、反假和彙總;

6.根據人民銀行有關要求,承擔**人民銀行發行庫的有關管理工作。

(二)現金儲運中心基本崗位。

1.現金儲運中心的基本崗位有:現金儲運中心負責人、現金庫房管理、現金庫房操作、業務押運等。

2.分行中心庫設定金庫主任、副主任和執行主任。金庫主任由金庫所屬行分管會計業務的行領導擔任,副主任由金庫所屬行分行會計主管(即省直分行會計結算部高階經理或省轄行會計結算部經理)擔任。分行中心庫必須根據金庫規模和業務需要,每庫設立1-3名執行主任。

省直分行中心庫執行主任由金庫所屬分行會計結算部副高階經理或金庫主管擔任。省轄行中心庫執行主任由會計結算部副經理或金庫主管擔任。

分行中心庫(含**人行發行庫)需配備4名專職管庫員;支行業務庫需配備2名專職管庫員和2名機動管庫員;網點臨時庫需根據業務量配備2名專職或兼職管庫員。專職管庫員、機動管庫員均為重要崗位人員。

第二節基層營業機構

一、本行基層營業機構的會計結算業務組織管理形式分為專業型和綜合型兩種模式。

(一)專業型模式是指櫃面會計結算業務分別在現金區和非現金區進行處理;綜合型模式是指櫃面會計結算業務統一在操作區進行處理。

(二)專業型模式一般適用於業務量較大、且業務量在不同的業務型別分布不均衡,以及營業廳現有條件不便實施綜合櫃員制的基層營業機構。

綜合型模式一般適用於營業廳不存在空間上的隔離,且單位客戶的業務量佔比較小、櫃員素質較高的基層營業機構。

(三)基層營業機構自助區、理財區的現金出納和賬務處理由會計人員負責。

二、基層營業機構會計人員配備參考標準

(一)分設現金區和非現金區的基層營業機構

1.現金區側重於對私業務和出納業務,為每位前台櫃員配備憑證和現金箱,開設1個受理視窗,以及節假日營業的情況下,至少配置3人,其中2名前台櫃員和1名綜合櫃長。每增加1個受理視窗,增加1名前台櫃員。

2.非現金區側重於對公轉賬業務,至少配置3人,其中2名前台櫃員和1名會計主管。簽發銀行匯票並按照當地人民銀行規定仍然使用壓數機的基層營業機構可增加1名前台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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