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本課程評價制度

2021-03-04 09:23:00 字數 855 閱讀 2662

《心理健康小講堂》校本課程評價制度

一、評價原則

1、科學性原則。對課程的評價要運用科學的評價方法,提高評價的效度和信度。

2、可操作性原則。評價方法要簡單可行,可操作性強。

3、素質培養的原則。注重考查提高學生各方面的素質,培養學生的創新意識和創新能力。

4、參與性原則。對學生的評價注重校本課程的參與情況,作為學生課業考核的依據。

二、評價內容

對學生的評價主要包括以下幾部分:

1、學生學習表現(70%):

(1)學生上課出勤率評價,計為學時分(s)。出勤率低於60%無分,超過90%,計滿分。該專案占本部分分值的20%。

(2)課業完成情況評價,計為課業分(p)。占本部分分值的60%。包括平時上課聽講、學習的態度、作業的完成情況。

(3)課程結業成績。計為成績分(k)。占本部分分值的20%。考查測試內容為本月所授課內容,以隨堂考試或課後實踐的方式進行。

2、心理素質評價(10%)

以教師課堂觀察和相應測驗作為評價依據,分別記為優(a),良(b),及格(c)。

3、心理健康情況(10%)

以教師、該生周圍相關人和相應測驗作為評價依據,分別記為優(a),良(b),及格(c)。

4、分析解決問題評價(10%)

根據學生上課回答問題情況,師設有關問題,讓學生解決等。評價標準為:師評、互評、自評。評價結果分三種:優(a)、良(b)、及格(c)。

三、學期總評評價標準

根據每個月四項評價結果,進行月總評;四項評價結果有三項以上為優;月總評為優(a)。2-3項為優,月總評為良(b);1項及0項為優,月總評為及格(c)。學期總評根據月總評進行評價,各月評價加成成績的前60%學期總評為a,最低的5%為c,其餘學期總評為b。

校本課程評價制度

一 學校校本課程評價任務由評價領導小組具體承擔。二 學校校本課程的評價標準要分學科制訂,科學 合理 細緻,具有教育和發展功能。三 對校本課程教材內容的評價要以符合學校辦學思想和育人目標為準繩,體現學校的辦學特色,體現學生發展的多元化 生動化。四 校本課程評價不僅要關注學生的學習成果,而且要根據每個學...

校本課程評價

為了更好地落實校本課程開發,促進校本課程開發的順利進行,真正使校本課程能夠發揮它的作用,就必須注重校本課程評價。校本課程評價是整個校本課程開發是否順利實施的關鍵點,通過評價不但能改進教師的教學工作,提高課程的有效性,而且提高學生的學習的主動性,更加努力地投入到學習實踐中去。評價要遵循幾個原則即科學性...

校本課程評價方案

大封鎮初級中學 校本課程評價辦法 校本課程的評價更多地依靠學校進行自覺自律的自我評價,不斷反思課程開發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自我批評 自我激勵 自我改進,保證校本課程開發的健康順利執行。建立較為規範的自覺自律的內部評價與改進機制,是一所學校成功地進行校本課程開發必不可少的重要條件。一 評價原則 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