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總則
1.0.1為提高城市公共設施規劃的科學性,合理配置和布局城市各項公共設施用地,集約和節約用地,建立和諧、優美的城市環境,制定本規範。
1.0.2本規範適用於設市城市的城市總體規劃及大、中城市的城市分割槽規劃編制中的公共設施規劃。
1.0.3城市公共設施用地分類,應與城市用地分類相對應,分為:行政辦公、商業金融、文化娛樂、體育、醫療衛生、教育科研設計和社會福利設施用地。
1.0.4城市公共設施用地指標應依據規劃城市規模確定。城市規模與人口規模劃分應符合表1.0.4的規定。
城市規模與人口規模劃分標準
表1.0.4
1.0.5城市公共設施規劃用地綜合(總)指標應符合表1.0.5的規定。
城市公共設施規劃用地綜合(總)指標
表1.0.5
1.0.6各項城市公共設施用地布局,應根據城市的性質和人口規模、用地和環境條件、設施的功能要求等進行綜合協調與統一安排,以滿足社會需求和發揮設施效益。
1.0.7有專項發展要求的特色城市,其相應的公共設施規劃用地標準若突破本規範的規定,需經論證報上級主管部門批准。但不得突破城市公共設施規劃用地綜合(總)指標。
1.0.8城市公共設施規劃除應符合本規範外,還應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的規定。
2 術語
2.0.1城市公共設施用地 city public facilities land use
指在城市總體規劃中的行政辦公、商業金融、文化娛樂、體育、
醫療衛生,教育科研設計、社會福利共七類用地的統稱。
2.0.2行政辦公用地administrative office land use
指黨政行政機關、黨派和團休等市屬機構,以及非市屬的行
政管理機構和其它辦公設施用地。
2.0.3商業金融用地***mercial and financial land use
指城市居住區級以上(不含居住區級)的商業和服務業、金融和保
險業等設施的用地。
2.0.4文化娛樂用地cultural entertainment land use
指城市各類文化和娛樂設施用地,主要包括:廣播電視和出版類、
圖書和展覽類、文化藝術和遊樂類等設施的用地。
2.0.5體育用地sports land use
指市級和區級體育場館及訓練場地等設施用地。
2.0.6醫療衛生用地medical and sanitary land use
指醫療、保健、防疫、**、急救、療養等設施用地。
2.0.7教育科研設計用地education and scientific research land use
指有固定校址和用地範圍的高等院校、中等專業學校、科研
和勘察設計院所、資訊和**高等培訓學校等設施用地。
2.0.8社會福利用地social welfare land use
指為孤兒、殘疾人、老齡人等社會弱勢群體所設定的學習、
**、服務、救助等設施的用地。
3 行政辦公
3.0.1行政辦公設施規劃用地指標應符合表3.0.1的規定。
行政辦公設施規劃用地指標
表3.0.1
3.0.2行政辦公設施用地布局宜採取集中與分散相結合的方式,以利提高效率。
4 商業金融
4.0.1商業金融設施規劃用地指標宜符合表4.0.1的規定
商業金融設施規劃用地指標
表4.0.1
4.0.2商業金融設施宜按市級、區級和地區級分級設定,形成相應等級和規模的商業金融中心。各級商業金融中心規劃用地指標宜符合表4.0.2的規定。
各級商業金融中心規劃用地指標(hm2)
表 4.0.2
注:400萬人口以上城市,市級商業金融中心規劃用地面積可按1.2~1.4的係數進行調整。
4.0.3商業金融中心的規劃布局應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商業金融中心應以人口規模為依據合理配置,市級商業金融中心服務人口宜為50~100萬人,服務半徑不宜超過8km;區級商業金融中心服務人口宜為50萬人以下,服務半徑不宜超過4km;地區級商業金融中心服務人口宜為10萬人以下,服務半徑不宜超過1.5km。
2.商業金融中心規劃用地應具有良好的交通條件,但不宜沿城市交通主幹路兩側布局。
3.在歷史文化保護城區不宜布局新的大型商業金融設施用地。
4.0.4商品批發場地宜根據所經營的商品門類選址布局,所經營商品對環境有汙染時還應按照有關標準規定,規劃安全防護距離。
5 文化娛樂
5.0.1文化娛樂設施規劃用地指標應符合表5.0.1的規定
文化娛樂設施規劃用地指標
表5.0.1
5.0.2文化娛樂設施規劃各類設施的規劃用地比例宜符合表5.0.2的規定。
文化娛樂各類占該設施規劃用地比例
表5.0.2
5.0.3具有公益性的各類文化娛樂設施的規劃用地比例不得低於表5.0.3的規定
公益性的各類文化娛樂設施規劃用地比例
表5.0.3
5.0.4規劃中宜保留原有的文化娛樂設施,規劃新的大型遊樂設施用地應選址在城市中心區外圍交通方便的地段。
6 體育
6.0.1體育設施規劃用地指標應符合表6.0.1的規定,並保障具有公益性的各類體育設施規劃用地比例。
體育設施規劃用地指標
表6.0.1
6.0.2大中城市宜分級設定市級和區級體育設施,其規劃用地指標宜符合表6.0.2的規定。
市級、區級體育設施規劃用地指標(hm2)
表6.0.2
6.0.3根據擬定舉辦體育賽事的類別和規模,新建體育設施用地布局應滿足用地功能、環境和交通疏散的要求,並適當留有發展用地。
6.0.4群眾性體育活動設施,宜布局在方便、安全、對生活休息干擾小的地段。
7 醫療衛生
7.0.1醫療衛生設施規劃千人指標床位數應符合表7.0.1的規定。
醫療衛生設施規劃千人指標床位數(床/千人)
表7.0.1
7.0.2醫療衛生設施規劃用地指標應符合表7.0.2的規定。
醫療衛生設施規劃用地指標
表7.0.2
7.0.3療養院規劃用地宜布局在自然環境較好的地段,規劃用地指標應符合表7.0.3的規定。
療養設施規劃用地指標 (hm2)
表7.0.3
7.0.4醫療衛生設施用地布局應考慮服務半徑,選址在環境安靜交通便利的地段。傳染性疾病的醫療衛生設施宜選址在城市邊緣地區的下風方向。大城市應規劃預留「應急」醫療設施用地。
8 教育科研設計
8.0.1教育科研設計設施規劃用地指標應符合表8.0.1的規定。
教育科研設計設施規劃用地指標
表8.0.1
8.0.2教育設施規劃用地指標,應按學校發展規模計算。
8.0.3新建高等院校和對場地有特殊要求重建的科研院所,宜在城市邊緣地區選址,並宜適當集中布局。
9 社會福利
9.0.1社會福利設施規劃用地指標應符合表9.0.1的規定。
社會福利設施規劃用地指標
表9.0.1
9.0.2老年人設施布局宜鄰近居住區環境較好的地段,其規劃人均用地指標宜為0.1㎡~0.3㎡。
《城市公共設施規劃規範》GB5
1 總則 1.0.1為提高城市公共設施規劃的科學性,合理配置和布局城市各項公共設施用地,集約和節約用地,建立和諧 優美的城市環境,制定本規範。1.0.2本規範適用於設市城市的城市總體規劃及大 中城市的城市分割槽規劃編制中的公共設施規劃。1.0.3城市公共設施用地分類,應與城市用地分類相對應,分為 行...
公共設施規劃文字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規劃背景 近幾年,中國城市化水平迅速提高 城市規模迅速擴大,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成為城市快速發展下的難點,公共設施不僅是提高城市生活質量的必要條件,更逐漸成為引導城市發展的重要手段之一,因此城市公共設施在城市中的地位日益重要。目前,邯鄲中心城區面積達到209平方公里。未來,隨著邯鄲城市...
公共設施管理規定
第一條為規範公司公共設施的維護與管理,保障公共設施完好,充分發揮其使用功能,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第二條職責分工 1.公司專案部為公共設施職能管理部門。2.各相關部門 車間協助 配合搞好公共設施維護。3.機修車間負責公共設施的維修。第三條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x技園區內的公共設施管理,主要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