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離婚案件情況的調查報告

2021-03-04 08:13:40 字數 4339 閱讀 2141

家庭是社會的細胞,家和萬事興,民順天下安。和諧家庭是和諧社會的基礎,關注家庭、關注婚姻,關注婦女、老人和兒童是世界性的話題,也是人類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必要條件。離婚率的提高意味著家庭的不穩定,家庭的不穩定則會帶來社會秩序的諸多不穩定因素。

因此,離婚不僅僅是乙個家庭的問題,而是乙個社會問題。作為基層人民法院及其派出的人民法庭,擔負著促進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和諧社群、和諧村鎮的建設的重任,為此,處理好婚姻家庭糾紛就成為我們司法機關的重要任務。從我縣近三年來的情況如下:

從以上數字不難看出,離婚率總的來說是乙個不斷上公升的趨勢,但隨著社會的文明進步,人們對婚姻家庭矛盾的處理更趨於理性,更多的人選擇協議解決離婚糾紛。但通過訴訟程式解決的仍居高不下。為此,我院對近年來離婚案件的原因及審理情況進行了分析,研究,並採取了有針對性的措施,同時,也對如何降低離婚率進行了**。

總結近年來離婚案件的情況,離婚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種:

一、婚前缺乏了解,婚姻基礎較差。婚姻當事人婚前認識時間短,相互了解不夠,草率結婚致使婚後夫妻間缺乏溝通和交流,在日常生活中出現或大或小的矛盾,出現矛盾後,雙方又不能理智的處理,導致感情破裂離婚。這部分離婚案件佔離婚案件總數的40%。

從審判實踐中看,離婚當事人年齡在30歲以下的居多,可以從側面說明這一問題。

二、家庭暴力導致離婚。男權思想在一些人或家庭中仍有存在,是產生家庭暴力的重要原因。加之有些人法律觀念淡薄,有的丈夫在家庭中以自我為中心,一旦妻子做出不合要求或不如所願的行為就會換來暴打,作為弱勢群體的妻子則抱著「家醜不可外揚」的心理,不敢聲張,默默忍受。

如此以往,更加助長了丈夫的「氣勢」,對妻子實施家庭暴力的行為也更為頻繁。妻子忍無可忍到法院起訴,有的妻子到法院起訴時身上還帶著傷。家庭暴力主要是男性對女性,此類離婚案件多以女性為原告。

但個別的也有女性對男性實施家庭暴力。因家庭暴力導致離婚的案件佔離婚案件總數的12%。

三、市場經濟的負效應和健康文化的匱乏導致婚外情和第三者插足,使女性提出離婚的比例加大。在經濟發展過程中,一些人沒有處理好物質文明與精神文明的關係,受一些不良思潮的影響,少數提前富裕起來的男性,飽暖思淫慾,在外面找情人或包二奶,喜新厭舊。但通常他們不主動提出離婚,但長期不履行夫妻義務,對妻子、孩子、家庭不聞不問,迫使女方提出離婚。

也有的是女性在事業上很有成就,男方下崗,經濟社會地位發生了很大變化,女性提出離婚。也有個別人受西方腐朽思想的侵蝕,精神空虛,人生觀、價值觀發生扭曲。加之有的夫妻感情淡漠,導致一方在外尋找感情寄託,一旦其與第三者建立起感情,便向對方提出離婚。

這類案件佔離婚案件總數的20%。

四、因生活貧困導致離婚。尤其是農村的離婚案件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因為生活困難,女方提出離婚。造成生活困難的原因很多,較為常見的有以下幾種情況:

一是遭遇事故。例如男方因發生交通事故,喪失勞動能力,因此導致生活困難,女方堅持一段時間後,感到生活無望,提出離婚。二是一方好逸惡勞或有賭博等不良習氣。

一般是因為男方好逸惡勞,甘守貧困,得過且過,喝酒、賭博成性,對妻兒和家庭不管不問,經女方苦勸不聽,造成生活困難,對方在忍無可忍的情況下提出離婚。個別的也有的是女方不願參加體力勞動,貪圖享受,導致離婚。這類離婚案件佔離婚案件總數的5%。

五、再婚後不能妥善處理子女及財產問題。再婚以後,雙方感情基礎一般比較薄弱,因子女、經濟等原因產生磨擦,久而久之,感情破裂,導致離婚。此類離婚案件佔離婚案件總數的3%。

六、其他原因。如一方婚前隱瞞精神病史,婚後另一方提出離婚;婚前答應給女方彩禮,婚後不兌現;一方在家庭中地位低,經濟上不能自主;男方犯罪,女方起訴離婚;婆媳關係不睦,導致夫妻關係緊張,導致離婚。此外,還不同程度的存在著買賣婚姻、騙婚等情況。

綜合以上情況,佔離婚案件總數的20%。

針對造成離婚的原因,可採取以下對策:

一、採取多項措施發展經濟尤其是農村經濟,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從政策、經濟、知識上重點扶助一些能引領農村經濟發展的專業,讓他們帶動本村本鄉的農民致富,不斷發展狀大地方經濟,使他們在本鄉本土的經濟發展中發揮作用。減少因經濟困難而導致的離婚。

同時,讓更多的能人在家鄉發揮作用,不但能夠更好的發展本地的經濟,還可以減少夫妻分居的機會。

二、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和社會主義榮辱觀教育。幾年來,我院在開展法制宣傳活動,倡導文明新風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對於典型的婚姻家庭案件,採取巡迴審理的方式,到案發地**,庭審過程中注重法律知識的宣傳,做到審理一案,教育一片。

深入開展法律進農村、法律進社群活動,利用節假日、農村大集到群眾集中的地方開展法制宣傳,發放宣傳材料,加強公民道德教育,倡導男女平等、夫妻和睦的家庭美德,讓群眾樹立正確的婚姻家庭觀念,增強他們的法制觀念和家庭責任感。正確處理好戀愛、婚姻和家庭的關係,不要在無感情基礎可言下草率結婚;婚姻生活中,雙方多進行溝通與交流。使尊老愛幼、夫妻和睦的社會風氣得到發揚,不斷提高群眾的文明水準。

幾年來,共開展宣傳活動100餘場次,受教育群眾萬餘人。同時,還與縣電視台聯合製作法在身邊節目,通過新聞**等手段宣傳正面典型,宣傳正確的婚姻家庭觀念,樹立模範家庭的典範。

三、加大離婚案件的調解工作。夫妻雙方在共同生活中都建立一定的感情,法官在調解過程中,正確把握雙方矛盾的主要原因所在,找準調解解決糾紛的突破點,同時,加強思想疏導,鼓勵其以平常的心態面對矛盾,權衡利弊,善待感情,善待親情,自強自立。法官更多的走進當事人的內心,更多地做調和工作,維護家庭的完整。

如張某與穆某離婚糾紛一案,原告張某訴至法院,要求與被告離婚。當時已是中午11點多鐘,考慮當事人的往返損失,我們立即用**把被告傳喚到法院,首先做雙方的調解和好工作。由於雙方均係再婚,婚姻基礎較差,婚後矛盾較多,和好無望,雙方均同意離婚。

訴訟調解中心重點對雙方的財物糾紛進行調解。但雙方的財物糾紛比較大,需要下一番功夫,調解中心的工作人員決定犧牲自己的休息時間,為當事人做調解工作。在調解中,雙方當事人之間的分歧不斷縮小,終於在中午一點多鐘達成了調解離婚協議。

2023年以來,我院對離婚案件也加大了調解力度。基本情況如下:

通過審判人員的積極努力,使眾多的離婚當事人或重新合好,或平靜地分手,維護了社會的穩定和諧。

四、慎重處理離婚案件。我院對起訴到法院的離婚案件,慎重處理,多與當事人交談,充分了解婚姻的狀況和當事人的真實意圖,本著「堅持婚姻自由,反對輕率離婚」的原則,妥善解決離婚糾紛。對於一方起訴離婚,另一方堅決不同意的區分情況,多做調解和好工作,在認真進行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查明雙方離婚的真正原因,嚴格把「感情是否確已破裂」作為是否判決離婚的標準。

正確認定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對尚能挽救的婚姻,不輕易地判決離婚。同時,側重保護無過錯方的合法權益,在財產分割上加大對惡意離婚者的制裁力度,切實保護離婚婦女對子女的撫養權、探望權、土地承包權,依法保證子女的撫養費,使離婚當事人認識到有利於子女成長比占有子女更重要。我院2023年判決不准離婚的案件98件,2023年94件,2023年77件,經過調查,判決不准離婚的夫妻近半數能夠和好,沒有重新起訴。

例如:張某訴李某離婚糾紛一案,張某和李某均已年近五十,雙方因生活瑣事發生糾紛,張某起訴到法院,要求與李某離婚,李某堅決不同意。法院在調解無效的情況下,判決不准二人離婚。

半年後,張某再次起訴離婚,態度十分堅決。審判人員在同張某交談中,發現張某在以前二人共同生活時同甘共苦的時光非常懷念,並承認李某非常善於持家,只是脾氣不好。針對這種情況,審判人員多次做張某的工作。

但張某仍堅持要求離婚。針對二人目前的情況,審判人員進行了細緻的分析,認為二人的夫妻感情並沒有完全破裂,只不過是有一種賭氣的心理。為此,第二次判決不准離婚。

判決後,又多次做張某的思想工作,勸導他珍惜多年的夫妻感情,與妻子好好過日子,供孩子上大學。現在這對夫妻已恢復了往日的和睦。

五、 設立婦女兒童維權崗,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由女法官專門負責審理婦女兒童權益案件,充分發揮女法官在案件審理中細緻、親和、易於溝通的優勢,切實加強法律法規對婦女權益的規範和保障作用,為婦女兒童提供更加便捷的投訴渠道。同時,與婦聯、民政部門互相配合、互相溝通情況,對離婚案件當事人進行多層次,多方位的勸導。

教育廣大女性首先應樹立「自尊、自強、自信、自立」的觀念,提高自身素質,消除封建殘餘思想,要認識到自己與男性具有同等的人格與尊嚴。對實施家庭暴力的當事人進行批評教育,對於構成犯罪的要以法律手段進行制裁,保護婦女的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六、充分發揮基層組織的作用,及時調處婚姻糾紛。這些組織了解群眾生產生活,能及時發現問題,並能在群眾中產生和形成一定的影響,通過他們的及時溝通和處理,達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目的。尤其要進一步健全農村的基層民調組織,目前由於受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一定影響,在幹部指數、經費等方面的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基層民調組織建設。

加強這方面的建設能夠充分發揮其身處基層,熟悉民情的優勢,對農村的離婚糾紛,及時發現,及時化解,將矛盾解決在萌芽狀態,減少離婚案件的發生。

七、加強社會保障。對貧困戶特別是因**事故致貧的實施救助,幫助他們進行力所能及的生產活動,擺脫貧困狀況。加大對賭博等不良活動的打擊力度,對社會上存在的陋習與醜惡現象予以治理,純淨社會環境。

加強司法援助,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援助和保護受害者,反對家庭暴力。家庭暴力發生後一方面要制裁施暴者,另一方面要撫慰受害者。

居委會和村委會等基層組織及婦聯等要重視給受害者精神上的撫慰,及時解決他們的困難。

縣農村離婚案件調查報告

是乙個總面積2391平方公里的農業大縣,全縣總人口130.5萬人,其中農村人口113.2萬人。近年來,縣法院受理的離婚案件逐年增加,2003年,全年受理離婚案件648件,佔民事案件數的39 佔全院受理案件數的19.6 今年1至9月份,共受理離婚案件557件,佔民事案件數的39.8 佔全院受理案件數的...

關於離婚案件的調研報告

和諧社會已成為當前主導我國國家建設和人們生活的主旋律,而家庭是構成社會的基本元素,家庭的和諧才能造就社會的和諧。然而隨著改革開放以來,經濟的迅速發展,使得各種思想與傳統觀念發生改變,家庭的和諧問題也已經上公升為社會問題,曾經甜蜜生活 共同創造美好家庭的夫妻,今日也已曲終人散 劇終離場,對構建和諧社會...

案件調查報告

調查報告的標題 調查報告標題的格式一般為 關於 被調查人職務 嚴重 違紀 違法 問題的調查報告 其中 被調查人職務 部分,可只寫被調查人擔任的主要職務,如已退休或在調查期間已被免職的,可寫明其原任主要職務 另根據實際情況,此部分也可不寫。嚴重 違紀 違法 部分,單純違犯黨紀的案件,可表述為 違紀 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