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土作業安全管理規定

2021-03-04 07:52:34 字數 3793 閱讀 9748

中**田

(徵求意見稿)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強化破土作業安全管理,根據集團公司《破土作業安全管理規定》(中國石化安[2008]618號)與「誰主管誰負責」、「誰組織誰負責」、「誰簽字誰負責」、「誰操作誰負責」的原則,結合油田生產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說的破土作業係指在油田所屬的煉化企業生產廠區、油田企業油氣集輸站(天然氣淨化站、油庫、液化氣充裝站、**物品庫)內部地面、埋地電纜、電信及地下管道區域範圍內,以及交信道路、消防通道上開挖、掘進、鑽孔、打樁、爆破等各種(動用機械車輛)破土作業。

第三條凡在上述區域內進行破土作業應辦理《中**田破土作業許可證》(見附件1)。破土作業涉及到用火、臨時用電、進入受限空間等作業時,應辦理相應的作業許可證。

第二章辦理與管理

第四條破土作業的危害識別

(一)作業前,針對作業內容,應進行危害識別,危害識別至少應包括下述內容:

1.施工區域是否有電力電纜或通訊電纜;

2.施工區域是否有地下供排水管線、工藝管線;

3.施工區域是否存在易燃易爆物質和有毒有害氣體;

4.施工區域是否存在坍塌危險;

5.是否應設定圍欄、警戒線、警告牌、夜間警示燈等;

6.是否配備必要的防護器材。

(二)根據危害識別制定相應的作業程式及安全措施,並將安全措施填入《中**田破土作業許可證》內。

第五條破土作業許可證由施工單位填寫,工程主管部門根據情況,組織電力、電信、生產、機動、公安保衛、消防、安全等有關部門、破土施工區域所屬單位和地下設施主管單位聯合進行現場地下情況交底,根據施工區域地質、水文、地下供排水管線、埋地燃氣(含液化氣)管道、埋地電纜、埋地電信、測量用永久性標樁、地質和**部門設定的長期觀測孔、不明物、沙巷等情況向施工單位提出具體要求。

第六條施工單位根據工作任務、交底情況及施工要求,制定施工方案,落實安全施工措施。經施工主管部門現場負責人和油田基層單位現場負責人簽署意見,有關部門確認會簽後,由施工區域所在油田直屬單位的工程管理部門負責人審批。

第七條作業安全措施

(一)破土前,施工單位應按照施工方案,逐條落實安全措施,並對所有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後方可施工。破土作業涉及到電力、電信、地下供排水管線、生產工藝埋地管道等地下設施時,施工單位應設專人進行施工安全監督。

(二)在破土開挖前,應先做好地面和地下排水,嚴防地面水滲入作業層面造成塌方。破土開挖時,應防止鄰近建(構)築物、道路、管道等下沉和變形,必要時採取防護措施,加強觀測,防止位移和沉降;要由上至下逐層挖掘,嚴禁採用挖空底腳和挖洞的方法。在破土開挖過程中應採取防止滑坡和塌方措施。

(三)作業人員在作業中應按規定著裝和佩戴勞動保護用品。

(四)在施工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報告建設單位,採取有效措施後方可繼續進行作業:

1.需要占用規劃批准範圍以外的場地;

2.可能損壞道路、管線、電力、郵電通訊等公共設施的;

3.需要臨時停水、停電、中斷道路交通的;

4.需要進行爆破的。

(五)在道路上(含居民區)及危險區域內施工,應在施工現場設圍欄及警告牌,夜間應設警示燈。在地下通道施工或進行頂管作業而影響地上安全,或地面活動影響地下施工安全時,應設圍攔、警示牌、警示燈。

(六)在施工過程中,如發現不能辨認物體時,不得敲擊、移動,應立即停止作業,上報建設單位有關部門,待查清情況採取有效措施後,方可繼續施工。

(七)在雨期和解凍期進行土方工程作業時,應及時檢查土方邊坡,當發現邊坡有裂紋或不斷落土及支撐鬆動、變形、折斷等情況應立即停止作業,經採取可靠措施並檢查無問題後方可繼續施工。

(八)在破土開挖過程中,出現滑坡、塌方或其他險情時,應做到:

1.立即停止作業;

2.先撤出作業人員及裝置;

3.掛出明顯標誌的警告牌,夜間設警示燈;

4.劃出警戒區,設定警戒人員,日夜值勤;

5.通知設計、建設和安全等有關部門,共同對險情進行調查處理。

(九)使用電動工具應安裝漏電保護器。

第八條許可證管理

(一)《中**田破土作業許可證》一式三聯,第一聯由生產基層單位留存,第二聯交施工單位,第三聯交施工單位現場管理人員隨身攜帶。

(二)乙個施工點乙個施工週期應辦理一張作業許可證。

(三)《中**田破土作業許可證》儲存期為1年。

第三章附則

第九條本細則自印發之日起實施,由油田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條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執行,油田原有與之相牴觸的相關規定同時作廢。

附件:中**田破土作業許可證(參考)

附件:破土作業許可控制

一、作業流程和關鍵控制點

確認破土作業 1)破土作業應有任務單或檢修施工作業票。

開展危害識別2)依據任務單或檢修施工作業票進行危害識別和確認。

制定作業程式、安全防範

措施和應急預案

工況查驗和

作業程式、措施審查

3)電力、電信、生產、機動、公安保衛、

消防、安全生產(轄區)單位主管向施

安全技術措施交底工單位主管進行施工交底。

4)施工單位向所有參與作業(監護)人員

書面交底並簽字確認。

作業許可申請

5)確認施工人員、方案(措施)、現場環境、工機具和防護器材、現場應急準備等符合性。

no措施確認6)電力、電信、生產、機動、公安保衛、

許可審批消防、安全和作業、監護人員,落實並

查驗措施,簽字確認。

7)施工單位現場負責人、生產單位現場負

yes責人、有關部門和工程管理部門領導確

認風險控制措施,簽發許可證。

現場作業8)施工人員嚴格執行作業程式。

9)監護人員履行職責、查驗措施。

完工確認

二、作業步驟及控制要求(說明)

三、關鍵控制點說明

1、破土作業應有任務單和作業票。

破土作業一般包含在新建等施工作業中,如果沒有任務單和施工作業票,其內容中沒有明確破土作業要求,容易造成任務不明確,責任不清晰,可能造成作業施工方案(措施)不完善,現場監管缺失,從而導致人員傷害等人身事故的發生。

生產和施工單位在任務單或施工作業票中,應明確作業任務。施工作業單位技術人員依據任務單或施工作業票,分解破土施工任務,提出技術安全要求。

2、依據任務單或施工作業票及分析檢測資料,進行危害識別和確認。

在辦理破土作業許可證前,生產和施工單位應根據作業內容需要,從施工作業條件、作業環境和作業人員等方面入手,分析工況、裝置、環境、機具和防護設施等危害因素。對地下設施、各作業環節進行充分的危害識別,制定相應的作業程式、安全防範和應急措施。專案主管技術人員應確認作業任務存在的風險,組織落實風險控制措施,可有效避免人員傷害、破壞地下設施等事故的發生。

3、向所有參與作業(監護)人員書面交底,並簽字確認。

在破土作業過程中易出現不交底、口頭交底或交底不全面、不明確,從而導致作業人員對作業程式、安全防範和應急措施理解不清楚,在作業過程中出現偏差,影響施工作業,還可能引發事故發生。

生產(轄區)單位應對破土作業的作業內容、可能存在的風險以及作業環境狀況、地下設施情況負責向施工單位進行交底。破土作業前技術人員應向現場作業人員交代工作任務、人員分工、聯絡訊號和作業程式,交代作業環境和工況條件,交代施工作業存在的危險因素及採取的控制措施和應急措施,並要求所有現場作業人員簽字確認。參與作業人員必須熟知作業程式、安全防範和應急措施,應急措施包括作業人員緊急狀況時的逃生路線和救護方法,監護人員與作業人員之間的聯絡約定,並在作業現場配備必要的救護器具和滅火器材等。

保證現場作業按規定的程式和要求進行,避免程式不明、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

4、措施確認、許可審批

破土作業專業性強,作業中的疏忽大意、違章作業和隨意變更作業方式等都可能導致人身傷害或地下設施破壞事故。因此,辦理破土作業許可證,能起到落實「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強化了作業前安全風險控制的作用。

破土作業安全管理規定

第一條破土作業係指在油庫 加油加氣站 內部地面 埋地電纜 電信及地下管道區域範圍內,以及交信道路 消防通道上開挖 掘進 鑽孔 打樁 爆破等各種破土作業。第二條凡在上述區域內進行破土作業應辦理 中國石化破土作業許可證 第三條破土作業涉及到用火 臨時用電 進入受限空間等作業時,應辦理相應的作業許可證。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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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總則 為減少破土作業過程中事故的發生,確保施工安全,特制定本規定。2 參照檔案及定義 2.1參照檔案 廠區動土作業安全規程 hg23017 1999 土方與爆破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 gbj201 83 中國石化西北石油局西北油田分公司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制度 2009 石化股份安 2008 47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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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為了確保破土作業施工安全,防止地下設施遭到損壞和避免事故發生,特制定本規定。2 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本公司所有地面開挖 掘進 鑽孔 打樁 爆破等各種破土作業。本規定適用於本公司所屬各單位,同時也適用於進入以上單位作業的外來施工單位和人員。3 職責 3.1 電工車間負責埋地電力電纜現場交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