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土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2021-06-10 21:29:47 字數 1986 閱讀 5723

第一條為確保本公司破土作業施工安全,根據《土方與爆破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gbj201-83)、《建築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改擴建、檢修施工作業安全管理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華勝公司,同時也適用於進入公司作業的外來施工單位和人員以及臨時性界區外動土作業。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內部的地面開挖、掘進、鑽孔、打樁、爆破等各破土作業。

第四條破土作業施工前應辦理破土作業許可證。破土作業許可證由施工單位填寫,由施工主管部門、生產、安全部門審批。重大專案應由施工主管部門,組織電力、電信、生產、機動、公用事業、安全部門、破土施工區域所屬單位和地下設施的主管單位開審查會,聯合進行現場地下情況交底,根據施工區域地質、水文、地下供排水管線、埋地燃氣(含液化氣)管道、埋地電纜、埋地電信、測量用的永久性標樁、地質和**部門設定的長期觀測孔、不明物、砂巷等情況向施工單位提出具體要求。

第五條施工單位根據工作任務、交底情況及施工要求,制訂施工方案,落實安全施工措施,經有關部門確認後籤後,報施工主管部門和施工區域所屬單位審批。施工主管部門現場責任人和施工區域所屬單位責任人要簽署意見。破土作業許可證的有效期在執行的生產裝置、系統界區內最長不超過3天,界區外不超過一周。

第六條破土施工單位應明確作業現場安全負責人,對施工過程的安全作業全面負責。在開工裝置、罐區內施工,應設專人進行施工安全監督。

第七條破土前,施工單位應逐條落實審核單位意見及有關安全措施,並對所有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後方可施工。破土作業涉及到電力、電信、地下供排水管線、生產工藝埋地管道等地下設施時,施工單位要設安全監護人。安全監護人應逐條對安全措施進行落實,確認無誤後,方可通知作業人員進行作業,並在作業過程中加強檢查督促,防止意外情況的發生。

嚴禁作業過程中破壞電力、電信、地下供排水管線、生產工藝埋地管等地下設施。移動電纜和懸吊電纜時,必須停電。

第八條作業人員在作業中必須按規定著裝和佩戴勞動保護用品。

第九條在施工過程中,遇到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立即停止施工並報告本單位有關部門,經審查同意採取有效措施後方可進行。重大危險破土作業要制定施工作業方案,並經本單位主管領導審查批准。

1、需要占用規劃批准範圍以外場地的。

2、可能損壞道路、管線、電力、郵電通訊等公共設施的。

3、需要臨時停水、停電、中斷道路交通的。

4、需要進行爆破的。 第十條在道路上(含居民區)及開工裝置、罐區內施工,應在施工現場設圍欄及警示燈。如挖地下通道而影響地上安全或地面活動影響地下施工安全時,也應設圍欄、警告牌、警示燈。

第十一條在施工過程中,如發現不能辨認物體時,不得敲擊、移動,應立即停止作業,報有關部門查清情況採取有效措施後,方可再施工。

第十二條在坑、溝、槽、井、地道內施工應嚴格按《進入裝置作業安全管理制度》辦理進入裝置作業許可證,施工時,必須保持通風良好,注意對有毒氣體和易燃易爆物的檢查檢測工作,遇有可疑情況,應立即停止作業,向上級報告,查清情況定出防範措施,方可再施工。

第十三條在破土開挖前,應先做好地面和地下排水,嚴防地面水滲入到作業層面,造成塌方。破土開挖,應防止鄰近建、構築物、道路、管道等下沉和變形,必要時採取防護措施,加強觀測,防止位移和沉降。挖掘破土是應由上至下挖出的土方距溝邊至少0.

8公尺,堆土高度不得大於1.5公尺。

第十四條在雨期和解凍期進行土方工程作業,應及時檢查土方邊坡,當發現邊坡有裂紋或不斷落土及支撐鬆動、變形、折斷等情況應立即停止作業,經採取可靠措施檢查無問題後方可再施工。

第十五條在破土開挖過程中,出現滑坡、塌方或其他險情時,應做到:

1、立即停止作業。

2、先撤出作業人員及裝置。

3、掛出明顯標誌的警告牌,夜間設警示燈。

4、劃出警戒區,設定警戒人員,日夜值勤。

5、通知設計、建設和安全等有關部門,共同對險情進行調查處理。

第十六條施工人員應隨身攜帶《破土作業許可證》,對違章指揮,審批手續不齊全以及安全措施不落實,有權拒絕施工。

第十七條開挖過程中的渣土需外運時,應按上海市有關渣土外運規定,由施工單位到有關部門辦理。開挖的土方應堆成整齊的長梯形,並有可靠的保護措施不因下雨而造成水土流失堵塞下水道。

第十八條本規定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破土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確保破土作業施工安全,根據 土方與爆破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 bgj201 83 建築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 煉油 化工安全規程 hcj233 87shj505 87 改擴建 檢修施工作業安全管理規定 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石化集團公司 股份公司所屬各單位,同時也適用於進入以上單位作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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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生產區域內的破土作業,即挖土 打樁 地錨入土深度在0.5公尺以上及地面堆放負重在50kg m2以上或使用推土機 壓路機等施工機械進行填土或平整場地的作業。2 職責 本制度由安全管理部負責監督實施。3 動土作業安全管理規定 3.1 從事破土作業的單位必須辦理 危險作業審批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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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確保破土作業施工安全。2.適用範圍 適用於膠帶廠所有科室。3.內容 3.1破土作業施工前應由破土作業科室到公司安全生產部辦理破土作業許可證。3.2破土作業科室根據工作任務及施工要求,制訂施工方案,落實安全施工措施。3.3破土施工科室應明確作業現場安全負責人,對施工過程的安全作業全面負責。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