煅燒車間高空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2021-03-04 07:52:34 字數 925 閱讀 4339

編號:q/yka-zha-l-ds-zd-28-2008c

編制:趙榮審核:閆紹軍審批:陳霄

1目的確保從事高空作業人員的安全。

2 適用範圍

適用於煅燒車間各崗位人員高空作業時的安全管理。

3 規定要求

3.1 一般注意事項

3.1.1 凡在離地面2m及以上的地點進行的工作都視為高空作業,必須按照本措施執行。凡能在地面上預先做好的工作,都必須在地面上做,儘量減少高空作業。

3.1.2 高空作業必須搭建腳手架或採取防止墜落措施,方可進行。

3.1.3 高空作業人員必須身體健康,患有精神病、高血壓、心臟病等不宜從事高空作業病症的人員,不准參加高空作業。

3.1.4 上崗前飲酒、精神不振者,禁止進行高空作業的相關工作。

3.1.5 在沒有腳手架或者沒有欄杆的腳手架上工作,高度超過1.5m時,必須使用安全帶,或採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

3.1.6 安全帶在使用前要進行檢查。

3.3.7 安全帶的掛鉤或繩子要掛在結實牢固的物件上,或者掛在掛安全帶用的鋼絲繩上。禁止掛在移動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3.1.8 高空作業一律使用工具袋。較大的工具要用繩栓在牢固的物件上,不准隨便亂放,以防止從高空墜落。

3.1.9 在進行高空作業時,除了工作人員,不准其他人在工作地點的下面通行或逗留,工作地點下面要有圍欄或裝設其他保護裝置,防止落物傷人。

如果在格柵式的平台上工作,要鋪設木板,防止工具和器材掉落。

3.1.10 嚴禁將工具及材料上下投擲,要用繩繫牢後緩慢吊運,以免打傷下方工作人員或擊毀腳手架。

3.1.11 上下層同時進行工作時,中間必須搭設嚴密牢固的防護隔板、罩棚、或其他隔離設施。工作人員戴好安全帽。

3.1.12 在6級及以上的大風以及暴雨、打雷、大霧等惡劣天氣的情況下,要停止露天高空作業。電氣線路作業要按照《電工作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線路部分)的規定執行。

高空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4 高處作業人員必須按要求穿戴整齊個人防護用品,安全帶的栓掛不得低掛高用,不得用繩子代替。5 六級強風或其他惡劣氣候條件下,禁止登高作業。搶險需要時,必須採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分管副總要現場指揮,確保安全。6 高處作業應設專人進行監護,監護人應堅守工作崗位。7 高處作業所用的工具 零件 材料等必須裝入...

高空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4 高處作業人員必須按要求穿戴整齊個人防護用品,安全帶的栓掛不得低掛高用,不得用繩子代替。5 六級強風或其他惡劣氣候條件下,禁止登高作業。搶險需要時,必須採取可靠的安全措施,要有管理人員現場指揮,確保安全。6 高處作業應設專人進行監護,監護人應堅守工作崗位。7 高處作業所用的工具 零件 材料等必須裝...

高空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4 高處作業人員必須按要求穿戴整齊個人防護用品,安全帶的拴掛不得低掛高用,不得用繩子代替。5 六級強風或其他惡劣氣候條件下,禁止登高作業。搶險需要時,必須採取可靠的安全措施,要有管理人員現場指揮,確保安全。6 高處作業應設專人進行監護,監護人應堅守工作崗位。7 高處作業所用的工具 零件 材料等必須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