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作業管理制度

2021-03-04 09:29:52 字數 1049 閱讀 9522

3.5高處拆除工作,必須提前作好方案,並落實到人。

3.6鋪設易折、易碎、薄型屋面建築材料(石棉瓦、石膏板、薄木板等)時,必須***施工安全的措施。

3.7高處作業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須裝入工具袋,上下時手中不得拿物件,且必須從指定的路線上下,禁止從上往下或從下往上拋扔工具、物體或雜物等,不得將易滾易滑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腳手架上,工作完畢時應及時將各種工具、零部件等清理乾淨,防止墜落傷人,上下輸送大型物件時,必須使用可靠的起吊裝置。

3.8進行高處作業前,應檢查腳手架、跳板等上面是否有水、泥、冰等,如果有,要採取有效的防滑措施,當結冰、積雪嚴重而無法清除時,應停止高處作業。

3.9在易散發有毒有害氣體的房上部及塔頂上作業時,要設專人監護,發現有毒有害氣體洩漏時,應立急停止工作,工作人員馬上撤離現場。

3.10高處作業地點應與架空電線保持規定的安全距離,距普通電線1公尺以上,距普通高壓線2.5公尺以上,並要防止運輸的導體材料觸碰電線。

3.11高處作業所用的腳手架,必須符合《建築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的規定。

3.12高處作業必須設專人監護。

3.13夜間高處作業應有充足的照明。

3.14進入有限空間進行高處作業,在辦理《進入有限空間作業許可證》後,辦理特殊高處作業許可證。

4、高處作業相關人員的職責

4.1作業負責人職責:負責按規定辦理高處作業許可證,制定安全措施並監督實施,組織安排作業人員,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確保作業安全;

4.2作業人員職責:應遵守高處作業安管理標準,按規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保護用具,認真執行安全措施,在安全措施不完善或沒有辦理有效作業許可證時應拒絕高處業;

4.3監護人職責:負責確認作業安全措施和執行應急預案,遇有危險情況時命令停止作業;高處作業過程中不得離開作業現場;監督作業人員按規定完成作業,及時糾正違章行為;

4.4作業所在生產車間負責職責:會同作業負責人檢查落實現場作業安全措施,確保作業場所符合高處作業安全規定;

4.5生產辦職責:負責監督檢查高處作業安全措施的落實,簽發高處作業許可證。

4.6其他簽字領導的職責:對特殊高處作業安全措施的組織、安排、作業負總則。

5、其他

1高空作業管理制度

1目的 為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方針,規範作業現場安全行為,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保護員工的生命和財產安全,特制訂本制度。2範圍 適用於登高作業。3定義 高空作業 距地面2公尺以上,工作斜面坡度大於45 工作地面沒有平穩的立腳地方或有震動的地方,應視為高空作業。4內容4.1年滿18歲,經體檢合格後方可從事高...

高空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4 高處作業人員必須按要求穿戴整齊個人防護用品,安全帶的栓掛不得低掛高用,不得用繩子代替。5 六級強風或其他惡劣氣候條件下,禁止登高作業。搶險需要時,必須採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分管副總要現場指揮,確保安全。6 高處作業應設專人進行監護,監護人應堅守工作崗位。7 高處作業所用的工具 零件 材料等必須裝入...

高空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4 高處作業人員必須按要求穿戴整齊個人防護用品,安全帶的栓掛不得低掛高用,不得用繩子代替。5 六級強風或其他惡劣氣候條件下,禁止登高作業。搶險需要時,必須採取可靠的安全措施,要有管理人員現場指揮,確保安全。6 高處作業應設專人進行監護,監護人應堅守工作崗位。7 高處作業所用的工具 零件 材料等必須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