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車管理規定

2021-03-04 06:42:45 字數 626 閱讀 7933

(1)、每行上班前必須檢查一次,檢查裝置是否良好。

(2)、開車作業人員必須嚴格遵守,行車安全操作規程,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等。

(3)、行車只能由專業操作員操作,非本工種人員或非專業人員不准操作裝置,專業操作人員嚴禁疲勞和酒後操作。

起動和停止要慢,嚴禁突然變速

吊重物與長物時,應特別注意平衡,應先進行試吊,稍一離地應及時停止,經檢查確無問題再行吊起與運送。

(4)、司索人員指揮行車使用時,要仔細檢查行車的金屬結構,機械與電氣部分,以及鋼絲,吊鉤,吊具等是否完好,方可指揮行車起重作業。

(5)、嚴禁吊物從人頭頂上或重要裝置上通過,嚴禁人員從吊物下面通過。

吊物時不許用手抓車輪,鋼絲繩、鏈環,以防止傷手,在綁物、持物件人未離開鏈環、鋼絲繩以前,不得開車。

吊車吊物時,嚴禁衝擊或突然施加載荷,以免過載造成事故。

(6)、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定,以「安全第一」為宗旨,認真作業,以防事故的發生。

(7)、禁止吊物超過兩噸,禁止吊動鋅合金。

(6)、違反以上制度者,根據情節輕重,對相關人員給予如下處罰:

反違章指揮行車者,每人/次罰款50元,班長及作業人員違章指揮,加倍處罰。非操作人員動用行車者,罰款50元。(責任人:當班班長)。監督檢察人;裝置主管(張春榮)。

自行車管理規定

一 總則 1.為加強公務自行車管理,更好的服務2014年大檢修,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規定。2.公務自行車由總值班室統一發放,作為大檢修指揮部各職能組日常工作使用。總值班室負責公務自行車的統一發放,各職能組負責本職能組自行車日常管理。3.5月?日大檢修完成之後,各職能組需將公務自行車及時歸還總值班室,...

學校自行車管理有關規定

為了加強自行車管理 確保學生自行車安全,學校自行車管理規定如下 1 各班自行車管理員準時到崗,早上7 50前,中午13 50前,放學時提前5分鐘 準時清點本班到校自行車情況並做好登記上報工作。2 自行車管理員不准本班未騎自行車的學生進入自行車停放處。3 自行車隊長每天對各班自行車到校情況登記好,並上...

行車管理制度

為了確保行車使用安全,維修,特制訂如下管理制度 1行車只限於熟悉使用方法並經培訓懂得操作方法的人員使用 有行車證 2行車的工作負荷,不准超重載重規定。行車檢修時,必須將吊鉤降放在地面。3每台行車由車間負責人指定責任人,在沒有得到責任人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使用行車。4起吊工作有統一的訊號,起吊操作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