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檢查整改意見

2021-03-03 21:14:07 字數 1739 閱讀 3565

關於威寧縣教育局對迤那教輔站財務檢查的整改

報告教育局檢查組2023年5月9日對我站財務工作進行了檢查,針對檢查情況,現將整改情況匯報如下:

一、領導高度重視

組織學習教學育局有關財務檔案,提高認識。要求財務人員,掌握財務制度,查詢問題,認真反思,找差距,尋原因。使財務工作做到精、準、細、嚴。

二、存在的問題,及整改情況

1、財務人員沒有從業資格證。

2、未完全執行中小學生公用經費使用辦法。

3、財務票據不規範。

4、固定資產登記手續不規範。

5、資金管理不規範。

6、存在購置裝置30000元以上,未履行向教育局領導審批程式。

7、貧困生補助資料不全。

三、針對實際情況,進一步規範財務管理,嚴格按照有關會計制度核算收支,認真整改存在問題。

1、財務人員沒有從業資格證。準備參加培訓,接受專業知識培訓,取得從業資格證。

2、杜絕福利、獎金、津貼、加班等人員費用支出。公用經費不能用作對其教師的任何勞務費支出。

3、對於寄宿生生活補助費用,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制度。

4、規範固定資產登記手續,隨時發生,隨時登記,作到不積累,不遺漏任何一筆手續。

5、規範資金管理,對於上級撥款資金,專款專用。嚴格遵守財務制度,堅決杜絕使用大額現金支付,收款收據、白條報賬等現象發生。首先要知道發票的定義:

發票是記錄經濟業務,明確經濟責任的一種書面證明。

①用款計畫不規範。對於辦公經費和購買實物的報告要報多少拔付多少,對於工程類的報告不能全部支付,要到工程驗收完成後才全部拔付,以免造成大量資金流入學校而跨期間不結帳。(用款計畫是在校長的帶領下,有財務、總務、教務和教師代表。

要經這五類人員的商討後所得出的用款計畫,方為有效合法的計畫。)

②簽字不規範:三簽字和領導簽字不規範,三簽字是指經辦人簽字、實物接收人或保管人簽字和領導簽字,經辦人要簽明用途,領導要根據不同的發票要簽明同意報銷、同意支付、同意匯款、同意轉賬等字樣。簽字的同時一般不允許出現代簽字現象,當出現需要代簽字的時候要寫明經×××同意×××代簽。

③發票金額和清單金額不相符;對於購買辦公用品的發票,當發票金額與清單金額不相等的情況,將作為作廢發票;對於就餐發票,當發票金額大於清單金額時以清單金額為準,當發票金額小於清單金額時以發票金額為準,簡單說就是就低不就高。

④工程類發發票要付雙方所簽定的合同、會議記錄、預算報告、驗收報告等;大規模的購買物品要有銷售方和購買方所簽定的合同,預算報告、物品清單,保管人要在清單上一一鉤對。其中購置電腦類電器發票,要有配置清單,要用配置的材料來評估物品的**。

⑤不能出現湊票報賬,發票和清單上的單位名稱要一至,在一次經濟業務中,面額相同的發票該連號的一定要連號,該斷號的一定要斷號。

⑥白條是我站存在的乙個重大問題,大多為勞務費。自2023年起,要向稅務部門交納勞務費稅金,取得相應的發票,得以規範資金的管理。

⑦外出培訓學習或團體出行等上級所組織的活動,應嚴格按出差的標準執行。

⑧財務公示要成為各校的一種制度,每一月末要向教師公示出本月的收支明細賬,公示欄下要寫明監督**:6222355。並照**存檔,以**作為公示的證明,希望廣大教師監督。

6、在購置裝置時,凡使用資金超過3000元,堅持向教教輔站打報告,上3萬以上的報告要經教育局領導簽字,學校方可實施。杜絕採用分割方式使發票不滿3萬元。

7、對於貧困生資料問題,要嚴格按照規範要求,收齊資料,存檔備查。

今後,我們將按照財務制度管理經費,按照教育局要求嚴格把關,加強管理,不斷進取、使工作規範化、制度化。

迤那鎮教育輔導站

2023年5月10日

財務檢查整改報告

整改報告 青島總部檢查組2016年1月28日對我公司財務工作進行了檢查,針對檢查情況我單位對檢查中涉及到的問題進行了認真的整改和完善。現將整改情況匯報如下 一 部門經理高度重視 組織學習有關財務檔案,提高認識。要求財務人員,掌握財務制度,查詢問題,認真反思,找差距,尋原因。使財務工作做到精 準 細 ...

督導整改意見

多著並舉做大做強學校寫字教育品牌 我校從04年起把寫字教育作為特色來建立,經過8年實踐,目前我校因寫字教育而聲名鶴起,成為落實素質教育的一張名片。2010年5月成為 中國寫字特色學校 2011年成為 泰州市首批 三進 工作 書法特色學校 但目前我們深感後勁不足,舉步維艱。一 加大培訓力度,提高寫字指...

財務檢查總結

2 會計核算基礎工作環節薄弱。很多單位在填製會計憑證時未能按照規定進行 複核,並未按規定定期編制財務報告,在裝訂會計憑證時不能保證裝訂乾淨 整齊。3 財務管理水平有待提高。每個單位都建立了完善的財務制度,但在執行中並沒有認真遵守,很多單位受到人員的限制,使經辦人與記賬人 審批人的職責分工不明確,相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