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範

2021-03-04 06:18:03 字數 5848 閱讀 1499

gbz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職業衛生標準

gbz188 -2007

guideline of occupational health surveillance

2007 發布 2007 年10 月1 日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發布

前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及職業衛生相關法律法規制訂本規範。

本規範是在對衛生部原頒布的職業健康監護管理辦法《附件》修訂的基礎上制訂的。

本規範是國家規定的職業健康監護的基本技術規範。根據不同的職業病有害因素所致健康效應的特點,本規範對職業健康檢查分為強制性和推薦性兩種,除在規範中明確註明為推薦性的健康檢查專案外,其餘均為強制性健康檢查專案。

本規範的附錄a、c、d 是資料性附錄,附錄b、e 是規範性附錄。

本規範由全國職業病診斷標準委員會提出。

本規範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批准。

本規範由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職業衛生與中毒控制所負責起草,參加單位有:上海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廣州市職業病防治院、北京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山東省職業衛生與職業病防治研究院、華中科技大學公共衛生學院。

本規範主要起草人李德鴻、江朝強、王祖兵、餘晨、王佩麗、徐孝華、周偉民、劉移民、楊磊、王建新、李霖、齊放、侯強、盧偉等。

目錄1. 範圍

2. 規範性引用檔案

3. 定義

3.1 職業健康監護

3.2 職業病

3.3 職業禁忌證

4. 總則

4.1 職業健康監護目的

4.2 責任和義務

4.3 工作程式

4.4 職業健康監護資料的應用

4.5 職業健康監護的目標疾病

4.6 開展職業健康監護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界定原則

4.7 職業健康監護人群的界定原則

4.8 職業健康監護的種類和週期

4.9 職業健康監護方法和檢查指標的確定

4.10 職業健康檢查結果的報告與評價

4.11 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4.12 常規醫學檢查的內容

5. 接觸有害化學因素作業人員職業健康監護

5.1 鉛及其無機化合物

5.2 四乙基鉛

5.3 汞及其無機化合物

5.4 錳及其無機化合物

5.5 鈹及其無機化合物

5.6 鎘及其無機化合物

5.7 鉻及其無機化合物

5.8 氧化鋅

5.9 砷

5.10 胂/砷化氫 (砷化三氫)

5.11 磷及其無機化合物

5.12 磷化氫

5.13 鋇化合物(氯化鋇、硝酸鋇、醋酸鋇)

5.14 釩及其無機化合物

5.15 有機錫化合物

5.16 鉈及其無機化合物

5.17 羰基鎳

5.18 氟及其無機化合物

5.19 苯(接觸工業甲苯、二甲苯參照執行)

5.20 二硫化碳

5.21 四氯化碳

5.22 甲醇

5.23 汽油

5.24 溴甲烷

5.25 二氯乙烷

5.26 正己烷

5.27 苯的氨基與硝基化合物

5.28 三硝基甲苯

5.29 聯苯胺

5.30 氯氣

5.31 二氧化硫

5.32 氮氧化物

5.33 氨

5.34 光氣

5.35 甲醛

5.36 一甲胺

5.37 一氧化碳

5.38 硫化氫

5.39 氯乙烯

5.40 三氯乙烯

5.41 氯丙烯

5.42 氯丁二烯

5.43 有機氟

5.44 二異氰酸甲苯酯

5.45 二甲基甲醯胺

5.46 氰及腈類化合物

5.47 酚(酚類化合物如甲酚、鄰苯二酚、間苯二酚、對苯二酚等參照執行)

5.48 五氯酚

5.49 氯甲醚[雙(氯甲基)醚參照執行]

5.50 丙烯醯胺

5.51 偏二甲基肼

5.52 硫酸二甲酯

5.53 有機磷殺蟲劑

5.54 氨基甲酸酯類殺蟲劑

5.55 擬除蟲菊酯類

5.56 酸霧或酸酐

5.57 致喘物

6. 粉塵作業人員職業健康監護

6.1 游離二氧化矽粉塵(結晶型二氧化矽粉塵)

6.2 煤塵(包括煤矽塵)

6.3 石棉粉塵

6.4 其它粉塵

6.5 棉塵(包括亞麻、軟**、黃麻粉塵)

7. 接觸有害物理因素作業人員職業健康監護

7.1 雜訊

7.2 振動

7.3 高溫

7.4 高氣壓

7.5 紫外輻射(紫外線)

7.6 微波

8. 接觸有害生物因素作業人員職業健康監護

8.1 布魯菌屬

8.2 炭疽芽孢桿菌(簡稱炭疽桿菌)

9. 特殊作業人員職業健康監護

9.1 電工作業

9.2 高處作業

9.3 壓力容器作業

9.4 結核病防治工作

9.5 愛滋病防治工作

9.6 肝炎病防治工作

9.7 職業機動車駕駛作業

9.8 視屏作業

9.9 高原作業

9.10 航空作業

附錄a 正確使用本規範的說明(資料性附錄)

附錄b 職業健康監護中醫學常規檢查方法(規範性附錄)

附錄c 無機粉塵作業勞動者呼吸系統症狀調查問卷(資料性附錄)

附錄d 棉塵作業勞動者呼吸系統症狀調查問卷(資料性附錄)

附錄e 加壓試驗和氧敏感試驗方法(規範性附錄)

1. 範圍

1.1 本規範規定了職業健康監護的基本原則和有關職業病危害因素開展健康監護的目標疾病、健康檢查的內容和監護週期。

1.2 本規範適用於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勞動者的健康監護。

2. 規範性引用檔案

下列檔案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註明日期的引用檔案,其隨後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於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檔案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註明日期的引用檔案,其最新版本適用於本標準。

gbz 3 職業性慢性錳中毒診斷標準

gbz 4 職業性慢性二硫化碳中毒診斷標準

gbz 5 工業性氟病診斷標準

gbz 6 職業性慢性氯丙烯中毒診斷標準

gbz 7 職業性手臂振動病診斷標準

gbz 8 職業性急性有機磷殺蟲劑中毒診斷標準

gbz 9 職業性急性電光性眼炎(紫外線角膜結膜炎)診斷標準

gbz 10 職業性急性溴甲烷中毒診斷標準

gbz 11 職業性急性磷化氫中毒診斷標準

gbz 12 職業性鉻鼻病診斷標準

gbz 13 職業性急性丙烯腈中毒診斷標準

gbz 14 職業性急性氨中毒診斷標準

gbz 15 職業性急性氮氧化物中毒診斷標準

gbz 16 職業性急性甲苯中毒診斷標準

gbz 17 職業性鎘中毒診斷標準

gbz 18 職業性**病診斷標準總則

gbz 19 職業性電光性皮炎診斷標準

gbz 20 職業性接觸性皮炎診斷標準

gbz 23 職業性急性一氧化碳中毒診斷標準

gbz 24 職業性減壓病診斷標準

gbz 26 職業性急性三烷基錫中毒診斷標準

gbz 27 職業性溶劑汽油中毒診斷標準

gbz 28 職業性急性羰基鎳中毒診斷標準

gbz 29 職業性急性光氣中毒診斷標準

gbz 30 職業性急性苯的氨基、硝基化合物中毒診斷標準

gbz 31 職業性急性硫化氫中毒診斷標準

gbz 32 職業性氯丁二烯中毒診斷標準

gbz 33 職業性急性甲醛中毒診斷標準

gbz 34 職業性急性五氯酚中毒診斷標準

gbz 35 職業性白內障診斷標準

gbz 36 職業性急性四乙基鉛中毒診斷標準

gbz 37 職業性慢性鉛中毒診斷標準

gbz 38 職業性急性三氯乙烯中毒診斷標準

gbz 39 職業性急性1,2-二氯乙烷中毒診斷標準

gbz 40 職業性急性硫酸二甲酯中毒診斷標準

gbz 41 職業性中暑診斷標準

gbz 42 職業性急性四氯化碳中毒診斷標準

gbz 43 職業性急性擬除蟲菊酯中毒診斷標準

gbz 44 職業性急性砷化氫中毒診斷標準

gbz 45 職業性三硝基甲苯白內障診斷標準

gbz 47 職業性急性釩中毒診斷標準

gbz 48 金屬煙熱診斷標準

gbz 49 職業性聽力損傷診斷標準

gbz 50 職業性慢性丙烯醯胺中毒診斷標準

gbz 51 職業性化學性**灼傷診斷標準

gbz 52 職業性急性氨基甲酸酯殺蟲劑中毒診斷標準

gbz 53 職業性急性甲醇中毒診斷標準

gbz 54 職業性化學性眼灼傷診斷標準

gbz 56 棉塵病診斷標準

gbz 57 職業性哮喘診斷標準

gbz 58 職業性急性二氧化硫中毒診斷標準

gbz 59 職業性中毒性肝病診斷標準

gbz 61 職業性牙痠蝕病診斷標準

gbz 62 職業性**潰瘍診斷標準

gbz 63 職業性急性鋇中毒診斷標準

gbz 64 職業性急性鉈中毒診斷標準

gbz 65 職業性急性氯氣中毒診斷標準

gbz 66 職業性急性有機氟中毒診斷標準

gbz 67 職業性鈹病診斷標準

gbz 68 職業性苯中毒診斷標準

gbz 69 職業性慢性三硝基甲苯中毒診斷標準

gbz 70 塵肺病診斷標準

gbz 71 職業性急性化學物中毒診斷(總則)

gbz 72 職業性急性隱匿式化學物中毒的診斷規則

gbz 73 職業性急性化學物中毒性呼吸系統疾病診斷標準

gbz 80 職業性急性一甲胺中毒診斷標準

gbz 81 職業性磷中毒診斷標準

gbz 82 煤礦井下工人滑囊炎診斷標準

gbz 83 職業性慢性砷中毒診斷標準

gbz 84 職業性慢性正己烷中毒診斷標準

gbz 85 職業性急性二甲基甲醯中毒診斷標準

gbz 86 職業性急性偏二甲基肼中毒診斷標準

gbz 87 職業性慢性鉈中毒診斷標準

gbz 89 職業性汞中毒診斷標準

gbz 90 職業性氯乙烯中毒標準

gbz 91 職業性急性酚中毒診斷標準

gbz 92 職業性高原病診斷標準

gbz 93 職業性航空病診斷標準

gbz 94 職業性腫瘤診斷標準

3. 定義

下列定義適用於本標準:

3.1 職業健康監護(occupational health surveillance)是以預防為目的,根據勞動者的職業接觸史,通過定期或不定期的醫學健康檢查和健康相關資料的收集,連續性地監測勞動者的健康狀況,分析勞動者健康變化與所接觸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的關係,並及時地將健康檢查和資料分析結果報告給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本人,以便及時採取干預措施,保護勞動者健康。職業健康監護主要包括職業健康檢和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管理等內容。

職業健康檢查包括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和離崗後醫學隨訪以及應急健康檢查。

3.2 職業病(occupational disease)是指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以下統稱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它有毒、有害物質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3.3 職業禁忌證(occupational contraindication)是指勞動者從事特定職業或者接觸特定職業病危害因素時,比一般職業人群更易於遭受職業病危害和罹患職業病或者可能導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作業過程中誘發可能導致對他人生命健康構成危險的疾病的個人特殊生理或病理狀態。

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1 相關概念 1.職業健康監護是以預防為目的,根據勞動者的職業接觸史,通過定期或是不定期的醫學監看檢查和健康相關資料的收集,連續性地檢測勞動者的健康狀況,分析勞動者健康變化與所接觸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的關係,並及時地將健康檢查和資料分析結果報告給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本人,以便及時採取干預措施,保護勞動者健康...

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編號 上海 姓名性別 男 女 出生年月 年月 所在車間 崗位工種 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名稱 一 職業史及職業病危害因素接觸史 二 既往病史 三 急慢性職業病史 病名診斷日期 診斷單位是否痊癒 其它補充說明 四 歷年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及處理情況 五 歷年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與評價情況 六 職業病診療...

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編號唐山 職工個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 姓名性別 出生日期 工作單位 建檔日期 職工個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目錄 一 基本情況 二 職業史 既往史和職業病危害接觸史 三 相應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結果 四 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及處理情況 五 職業病診療等相關資料。一 基本情況 二 職業史 既往史和職業病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