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室管理規定

2021-03-03 21:04:17 字數 4221 閱讀 3949

身及儀器裝置的安全。

4.3實驗室的儀器裝置,未經管理人員許可,任何人不得擅自開關、使用和移動實驗

室中的任何裝置。實驗室裝置租借按程式向實驗室管理人員申請。

4.4對於有規定的預熱時間的儀器裝置,使用裝置的人員必須提前24小時以上預約登

記。4.5不得將與實驗無關人員帶入實驗室。

4.6由於責任事故造成儀器裝置的損壞,要追究使用人的責任。

5.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

5.1實驗室應制定相應實驗室規則及實驗室安全制度。根據本實驗室情況制定嚴格的

操作規程及防火、防盜管理制度,實驗室內部人員要嚴格執行。進入實驗室的外

來人員都必須遵守實驗室有關的規章制度。

5.2實驗室應指定專人負責實驗室裝置及人身的安全。負責本室的安全技術監督、檢

查工作;對於貴重精密儀器裝置、危險物品,應由具有業務能力的專人負責操作。

5.3來實驗室工作的人員,必須有實驗室工作人員在場或經過上機操作培訓與考核。

與實驗室工作無關的人員不得擅自進入實驗室,外單位來訪人員如需進入實驗

室,必須經實驗室負責人批准同意後,才能進入實驗室。

5.4不得在實驗室飲食、娛樂,使用化妝品,實驗室操作用的玻璃容器、器皿不能用

來盛載食物和飲料,實驗室的冰箱、冰櫃不可存放食物。

5.5實驗室及走廊禁止吸菸,特別是在有易燃、易爆的試劑氣體場所或做有關實驗時,

嚴禁煙火。

5.6實驗工作結束後,必須關好電源、儀器開關。下班前,實驗室負責人必須檢查操

作的儀器及整個實驗室的門、窗和不用的水、電、氣路,並確保關好。清掃易燃

的紙屑等雜物,消滅隱患。

5.7若儀器裝置在執行中,實驗人員不得離開現場。

5.8實驗室根據實際情況,配備一定數量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擺放在明顯、易於

取用的位置,並定期檢查,確保有效,嚴禁將消防器材移作別用。實驗室人員必

須熟悉常用滅火器材的使用。如遇火警,除應立即採取必要的消防措施滅火外,

應馬上報警,並及時向上級報告。火警解除後要注意保護現場。

5.9嚴格實驗室鑰匙的管理,鑰匙的配發應由有關負責人統一管理,不得私自借給

他人使用或擅自配置鑰匙。

5.10如有盜竊和事故發生,立即採取措施,及時處理,必須按規定上報,不准隱瞞

不報或拖延上報,重大事故要立即搶救,保護事故現場。

5.11因人為原因造成實驗室事故的,按有關規定對當事人進行紀律處分,並根據情

節輕重追究有關人員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6.儀器安全管理制度

6.1儀器裝置的管理

6.1.1儀器裝置購入、驗收合格後,由管理員辦理入庫、出庫手續,並建立《測量裝置台賬》,質技部建立儀器、裝置技術檔案,並填入《測量裝置台賬》。

6.1.2 儀器裝置列入《檢測裝置週期檢定計畫》。有檢定規程,有授權檢定機構的儀器

裝置,應送授權的法定計量檢定機構檢定或校準;沒有檢定規程的儀器裝置,由

實驗室按自校或互校方法進行自校或互校。

6.1.3經驗收合格,並具有計量器具許可證(帶cmc標誌)、樣機試驗報告、出廠合

格證或檢測報告(鑑定證書)的測量儀器,應在儀器上加貼合格或准用標誌,方

可批准啟用。

6.1.4 實驗室管理員對儀器裝置及監測/檢測有重要意義的標準物質建立技術檔案。

6.1.5實驗室管理員至少每年2次對測量裝置進行核查,按《檢測裝置週期檢定計畫》

對即將到期的儀器裝置申請安排送檢。

6.1.6複檢(校)後的檢定(校準、檢測)證書或報告原件存入儀器裝置檔案,向使用

者提供影印件。

6.2儀器裝置的使用與操作

6.2.1儀器裝置由專人負責人保管。

6.2.2操作者必須掌握所用儀器裝置工作原理、技術效能、操作規程、維護保養等技能。

6.2.3每台儀器都裝置必須按照校準規範,監測/檢測規範、使用說明書等制定作業指導

書。6.2.4貴重儀器裝置的使用者應填寫儀器裝置使用記錄表,其內容應包括:使用時間、

開機目的、使用前後及使用過程狀況、使用人。

6.2.5凡經過載或錯誤、或顯示的結果有疑問、或通過檢定等方法證明儀器裝置有缺陷

時,應立即停止使用,並對其加以明確停用標識,如可能將其貯存在規定的地方

直至修復;修復的儀器裝置必須經校準、檢定(驗證)或檢定證明其功能指標已

恢復。6.3儀器裝置周轉

6.3.1測量裝置借出或移出實驗室使用,必須按《測量裝置借用登記表》辦理一切手續,

而儀器裝置返回實驗室時,應確認恢復到准用水平,方可使用。

6.3.2實驗室負責人負責全測量裝置調配,按調配單辦理交接手續。

6.3.3其他公司借用本公司儀器裝置,須經使用實驗室負責人同意,報公司上級主管批

準後方可借出。

6.3.4因工作需要借用外公司測量裝置,應由公司上級主管與借出單位協商同意後,經

公司上級主管批准,由擬使用者辦理借入交接手續。

6.4儀器裝置的維護與維修

6.4.1實驗室所有儀器裝置應得到正常維護,儀器裝置應由專門人員按使用說明書和維

護程式的要求給予維護。

6.4.2送檢的監測儀器裝置取回驗收後,應給予維護和檢查。

6.4.3儀器裝置應建立儀器裝置使用維修檔案,記錄裝置投入使用以來執行狀況、包括

交接、檢定、校準、使用情況、故障、維修等所有資訊。

6.4.4儀器、裝置需要維修時,由使用人員填寫測量裝置維修申請,經實驗室負責人審

核,上級主管批准後,及時送生產廠家或具有相應修理計量器具許可證的單位維修。

6.4.5長期不用的測量裝置應每週開機通電半小時,以達到除濕的目的,或以其它方式

定期維護保養,使它們一直處於良好狀態。

7.化學危險物品、易燃易爆劇毒物品管理制度

7.1本制度所稱化學危險物品、易燃易爆劇毒物品,是指國家標準gb/t12268-90《危

險貨物品名表》中所列的各種化學危險性、易燃、易爆和劇毒的氣體、液體、固體。

7.2化學危險物品、易燃易爆劇毒物品應存放在專門庫房中,且由專人管理,與實驗無

關的易燃、易爆物品不得隨意帶入實驗室。化學危險物品、易燃易爆劇毒物品隨用

隨領,剩餘及時退庫。

7.3化學危險物品、易燃易爆劇毒物品存放庫房應當配備防盜、防火、放水設施。閒雜

人員不得進入庫房內,未經管理人員准許,領用人不得進入庫房。

7.4各種盛裝有毒化學物品的容器,一律要有標誌明顯的「毒物」字樣,並使標誌向外。

7.5化學危險物品、易燃易爆劇毒物品在入庫時,管理人員必須檢查登記,任何領用化

學危險物品、易燃易爆劇毒物品者,必須持有主管領導簽字的審批單,並辦理登記

領用物品名稱、數量、用途、領用人簽字等手續。劇毒物品領用時需準確登記用量,使用時應妥善保管,嚴格處理廢液,防止中毒事故。劇毒化學藥品庫,應備有專用的稱量工具,該工具不得兼作他用。

庫內不得存放其它任何物品。劇毒化學物品必須放於密閉的金屬或玻璃容器內。稱量工作須有人在旁監護,並應在通風櫥中進行。

工作人員應穿戴必要的防護用具。劇毒化學物品領回後,應立即在監護下使用。如未用完,應返回劇毒化學物品庫。

7.6劇毒物品,除按上述規定外,還有下列要求:使用人員應熟知性質並需經過專門業務訓練。

應***毒設施和急救設施。劇毒物品的使用工具、容器用完後消毒。**有破損的人員,嚴禁操作劇毒物品。

劇毒物品的溶糟應有通風裝置,非操作時間應加蓋加鎖。經過劇毒物品溶液處理過的工具,應用清水沖洗,並放在通風的地方。

7.7化學危險物品、易燃易爆劇毒物品自然失效,需要報廢,管理人員必須事先提出請

示申請。經主管部門審核、查驗、確認可以報廢時,由主管領導簽字,做好帳冊登

記,方可報廢。

7.8對不按規定使用、存放化學危險物品、易燃易爆劇毒物品的,要視情節給予教育、

處罰、限期整改,由此引發事故的,追究當事人責任。對因工作不慎、管理不當,造成不良後果的管理人員,要追究其責任。

8.衛生工作制度

8.1實驗室工作必須保持嚴肅、嚴密、嚴格、嚴謹;室內保持整潔有序,不准喧嘩、打

鬧、抽菸。

8.2嚴格衛生責任制,實驗室有專人負責衛生管理工作,室內衛生要定期打掃,保持實

驗室窗明台淨、地面無可見汙漬、儀器擺放整齊、實驗檯面潔淨。每日實驗結束後清理廢物和水池管道等,下免影響下次正常使用。

8.3實驗中產生的「三廢」按相關規定妥善處理,劇毒廢棄物由實驗室統一處理,不得

私自傾倒。

8.4實驗室、門口及走廊不准堆放雜物,要求整潔通暢。保證實驗室無塵、無震動、通

風良好。

9.附則

9.1本制度由質技部起草,最終解釋權及修訂權歸質技部所有;

9.2本制度自2023年01月01日起開始執行。

實驗室管理規定

一 指導老師要提前到實驗室,做好實驗課準備工作,並要求學生按學號就座。指導教師未到,不得提前開啟實驗室。二 學生做實驗前,指導老師應通知學生檢查每個座位的實驗裝置和實驗器材,如發現損壞,應立即上報實驗室管理老師,否則由該座位的學生以原價的雙倍賠償,並上報實訓中心辦公室。三 學生進入實驗室必須衣著整潔...

實驗室管理規定

1.外來人員必須在實驗室工作人員的帶領下進入實驗室,實驗室工作人員負責做好外來人員的登記及安全責任交底工作。2.外來人員只能在實驗室工作人員指定的區域內停留和工作,未經許可不得擅自進入實驗室其他區域。3.實驗室工作人員堅決杜絕外來人員單獨在實驗室工作的情況。4.實驗室工作人員應拒絕外來人員以非正規形...

實驗室檔案管理規定

1 歸檔要求 1 歸檔的資料要求完整 齊全 分類準確便於保管 查閱 2 歸檔時須對歸檔資料的內容和份數進行核查,並填寫 檔案和資料管理登記一覽表 按表內各項逐一填寫清楚 3 歸檔的資料要用碳素墨水或藍黑墨水填寫 4 歸檔資料應按歸檔資料的種類分類整理 分類立卷 分類存放 5 對每類歸檔資料應編制總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