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室廢物處置管理規定

2022-09-27 21:51:08 字數 1458 閱讀 8103

按照醫院醫療廢物的管理規定制定檢驗科醫療衛生機構應當根據《醫療廢物分類目錄》,對醫療廢物實施分類管理。

一、檢驗科垃圾分類及包裝要求:

(一)生活垃圾:包括廢紙、一次性生活及辦公用品、以及其他未被病人體液、試劑以及藥物等汙染的物品。用黑色垃圾袋裝。

(二)醫療廢物:

1、感染性廢物—攜帶病原微生物具有引發感染性疾病傳播危險的醫療廢物。

⑴被病人血液、體液、排洩物汙染的物品如棉球、棉籤、紗布、一次性醫療用品與器械等要黃色垃圾袋包裝;⑵被隔離傳染病人或疑似傳染病人產生的生活垃圾和醫療垃圾要用雙層黃色垃圾袋包裝;⑶廢棄的病原體的培養基、標本和菌種、毒種、和血液血清,要在產生地採用高壓滅菌後,置黃色垃圾袋內包裝。

2、損傷性廢物—能夠刺傷或割傷人體的廢棄的醫用銳器。要用利器盒包裝。

⑴醫用針頭、縫合針;⑵各類醫用銳器手術刀片等;⑶載玻片、玻璃試管、安瓶等。

3、化學性廢物—具有毒性、腐蝕性、易燃易爆性的廢棄的化學物品(按相關法規執行)

⑴實驗室廢棄的化學試劑;⑵廢棄的過氧乙酸、戊二醛等化學消毒劑;⑶廢棄的汞血壓計、汞溫度計。

(三)醫療廢液

1、全自動儀器下排液經消毒處理後方可排入汙水處理系統。

2、廢棄標本如尿、胸水、腹水、腦脊液、唾液、胃液、腸液、關節腔液等用含有效氯500mg/l的消毒液消毒30分鐘後排入下水道

二、醫療廢物收集的分類、包裝及運送工作規定

檢驗科工作人員將產生醫療垃圾按照上述標準分類放置,由總務科派專人收集並登記,

(一)根據醫療廢物的類別,將醫療廢物分置於符合《醫療廢物專用包裝物、容器的標準和警示標識的規定》的包裝物或者容器內;

(二)在盛裝醫療廢物前,應當對醫療廢物包裝物或者容器進行認真檢查,確保無破損、滲漏和其它缺陷;

(三)感染性廢物、病理性廢物、損傷性廢物、藥物性廢物及化學性廢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藥物性廢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廢物,但應當在標籤上註明;

(四)放入包裝物或者容器內的感染性廢物、病理性廢物、損傷性廢物不得取出;

(五)運送人員在運送醫療廢物前,應當檢查包裝物或者容器的標識、標籤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將不符合要求的醫療廢物運送至暫時貯存地點;

(六)運送人員在運送醫療廢物時,應當防止造成包裝物或容器破損和醫療廢物的流失、洩漏和擴散,並防止醫療廢物直接接觸身體;

(七)運送醫療廢物應當使用防滲漏、防遺撒、無銳利邊角、易於裝卸和清潔的專用運送工具,每天運送工作結束後,應當對運送工具及時進行清潔和消毒;

(八)盛裝醫療廢物的每個包裝物、容器外表面應當有警示標識,在每個包裝物、容器上應當系中文標籤,中文標籤的內容應當包括:醫療廢物產生單位、產生日期、類別及需要的特別說明等;

(九)運送人員每天從醫療廢物產生地點將分類包裝的醫療廢物按照規定的時間和路線運送至內部指定的暫時貯存地點;

(十)盛裝的醫療廢物達到包裝物或者容器的3/4時,應當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裝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緊實、嚴密;

(十一)包裝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廢物汙染時,應當對被汙染處進行消毒處理或者增加一層包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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