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體系統開發合同標準

2021-03-04 04:33:40 字數 4887 閱讀 7908

***x公司

***************系統

開發合同

甲方:************公司

乙方:秦皇島海帝軟體開發****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 公司(下簡稱甲方)與秦皇島海帝軟體開發****(下簡稱乙方)本著精誠合作、公平合理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開發一事簽訂本協議,協議如下:

一、 專案名稱

***************xx

二、 專案實施內容

***xx

詳細的功能需求以雙方共同確認的《***x系統建設方案書》為準,系統方案書作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三、 甲方權利與義務

1. 甲方負責提供業務需求資料。

2. 甲方負責軟體執行所需的軟硬體裝置、通訊線路、系統安全設施等執行所依賴的環境,如需乙方提供前述裝置、設施,應另立合同。

3. 甲方須及時配合乙方對軟體進行測試和試執行,並及時反饋修改意見給乙方。

4. 甲方保留在專案的關鍵點對專案進行質量檢查的權利。乙方應協助甲方完成質量檢查,並提供甲方需要的材料和資訊。

5. 甲方與乙方共同對專案實施結果進行驗收,出具驗收結論性報告。

6. 甲方應配備乙方維護人員進行日常性系統管理和資料維護,與乙方技術人員一起完成維護工作,以保持系統執行在最佳狀態。

7. 甲方應在約定的時間內向乙方支付軟體開發費用和維護費用。

四、 乙方權利與義務

1. 乙方負責根據甲方的具體需求進行設計,並及時與甲方溝通,確保設計的功能符合實際操作和管理需要。

2. 乙方負責軟體**的編寫,確保軟體質量,提供高質量的執行軟體;並確保執行可靠、資料準確、實用、簡捷、介面友好。

3. 乙方負責培訓甲方人員,提供操作說明文件。

4. 乙方負責軟體的後期維護,並持續跟進系統運**況,及時解決執行中的問題。

5. 乙方負責根據甲方的需求變更,在本合同界定的功能範圍內適時進行軟體的修改、公升級工作。

6. 乙方應當保證其交付給甲方的研究開發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權益。如發生第三方指控甲方實施的技術侵權的,乙方應當承擔相應責任。

7. 乙方需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外洩資料,避免給甲方帶來損失;並在軟體交付使用時向甲方提交的軟體產品包括含有軟體**的載體(光碟或磁碟)和相應的文件。軟體載體中包括可安裝的程式執行檔案和以下文件:《使用者需求說明書》、《系統概要設計說明書》、《系統詳細設計說明書》、《測試報告》、《使用者使用手冊》、《資料字典》。

8. 機房工作:甲乙雙方參與本專案的工作人員應嚴格遵循各方安全制度,共同保障各方資料和裝置的安全。乙方如需進入甲方機房工作,乙方只能在甲方規定的工作區域內對專案涉及的裝置進行操作,嚴禁觸動與專案無關的任何裝置(包括任何操作行為),如需跨區操作必須得到甲方專案聯絡人確認。

9. 乙方為甲方提供的產品不加密,不限制安裝次數和安裝的終端數量。

10. 乙方須提供滿足本專案正常開展的人員配置,包括(但不限於):專案經理、測試人員、研發人員等。並須指定一名專業人員作為代表與甲方配合,定期與甲方代表對本專案的進度進行溝通,及時解決專案實施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問題。

乙方應提供如下的專案管理服務:對本專案的所有任務和活動提供全面的管理,有效的溝通;提供專案工作計畫。專案工作計畫應包括:

a)任務的描述;b)估計需要的工作量,專案人員;c)期望的開始和結束的時間;d)預估本專案的風險,籌畫應對策略;提供專案進展報告。乙方應每個月向甲方提供由乙方專案經理簽名的專案進展報告。進展報告應包括:

乙方在上乙份進展報告以來的工作成果(包括已交付的軟體模組);出現的問題以及解決的辦法;下一步工作計畫;要關注的主要問題(特別是那些會影響服務範圍、專案費用、工作成果等的問題)

11. 乙方保證開發出來的軟體完全符合本合同的要求,不能與甲方的資訊保安防禦體系有任何衝突(包括甲方要求打上的程式補丁以及安裝的任何裝置),如發生衝突乙方必須負責完全解決,以適應甲方的資訊保安防禦體系;在保障期內,乙方有義務對所有不符合要求的部分予以修正。所有這類工作在保障期內都是免費的。(功能重大增加或調整以及安全防禦體系與系統終驗時發生改變的情況除外)。

12. 安全防禦體系包括:防病毒軟體 norton、symantec、kaspersky等企業版客戶端;windows作業系統補丁,主要是針對win server2003、win server2008、winxp、win7、win8作業系統。

13. 隱蔽功能:乙方保證在其交付的軟體中,不包含任何以下的部分:「後門」(black door);時間炸彈(time bomb);自動根據時間的控制而停止系統執行的功能(不包括甲方因為技術支援的需要而授權的設計);沒有計算機病毒(virus):

特洛伊木馬(trojan horse)、蠕蟲(worm)、或其它的允許非法對系統進行訪問(包括刪除,關閉等)的功能。

14. 網路資訊保安:未經甲方公司的同意不得利用甲方公司的網路及平台進行簡訊、彩信傳送,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15. 賬號資訊保安:乙方對甲方提拱的臨時使用賬號要保密,不得公開,對元件開發的賬號密碼需進行加密,避免資訊保安的洩露。

五、 開發時間

合同簽訂之日起,90天內完成軟體開發工作,投入試執行。詳見附件三《***x實施計畫》。乙方須嚴格執行進度計畫要求,如因乙方原因而造成總工期的延誤,則乙方須承擔由此造成的相應責任和損失。

六、 維護條款

1. 乙方負責本專案的維護工作,確保系統安全、穩定、正常地執行;提供7日*24小時響應維護服務;

2. 服務專員: 張志強**: 133

3. 乙方負責本專案所涉及的技術性維護,其工作範圍為:軟體版本公升級和錯誤更正;合同所界定的功能範圍內的區域性調整。

4. 當出現故障時,甲方應立即通知到乙方。如屬於嚴重故障,乙方立即委派工程師進行處理;如屬於一般故障,乙方委派工程師在一小時內開展問題處理工作;必要時到現場進行緊急處理,甲方提供必要的協助。

5. 由甲方負責日常性管理工作,包括資訊更新、資料維護和系統管理,乙方提供必要的技術性協助。

七、 專案造價

1. 開發費用:人民幣 ¥20000.00元,大寫:人民幣貳萬元整;

2. 維護費用:第一年免維護費;維護起始期從軟體通過終驗之日起計算。

八、 專案驗收

1. 驗收標準:本專案採用現場驗收方式驗收,驗收標準以符合相關附件所提供的功能和甲方的要求為準。

2. 驗收由雙方人員共同參與。系統開發或配置完成後,經乙方內部測試通過,即可按照專案進度配合甲方進行系統初驗,所有系統功能模組符合本協議要求,能夠正常執行。同時乙方須提供軟體文件(包括《使用者需求說明書》、《系統概要設計說明書》、《系統詳細設計說明書》、《測試報告》、《使用者使用手冊》、《資料字典》、《系統部署文件》)以及可安裝的程式執行檔案,軟體文件部分的驗收通過後,即視為初驗通過。

3. 初驗完成後,系統整體試執行三個月後,初驗遺留問題已解決,乙方確認系統具備正常執行條件,即通知甲方系統已準備就緒,等待最終驗收。當系統通過測試時即終驗完畢,甲方向乙方簽發終驗報告。

4. 系統達到驗收條件後,由乙方提出驗收申請。

5. 甲方根據乙方提交的驗收申請進行確認。

6. 甲方驗收不合格,應出具書面的異議;甲方怠於通知或者自驗收申請收到之日起15日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為自動驗收合格。

7. 驗收分初驗和終驗兩次,初驗通過後系統至少試執行三個月以上才能進行終驗。驗收可進行多次,如不合格,乙方應及時加以修改糾正,直到驗收合格為止。

九、 付款條件

1. 預付款:合同簽訂後一周內,自甲方收到乙方開具符合國家財務規定的相應數額的正式發票後10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開發費用的30% ,即¥0.00元,人民幣大寫:零元整。

2. 初驗款:系統開發或配置完成後,專案初驗收合格後一周內,自甲方收到乙方開具符合國家財務規定的相應數額的正式發票後10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開發費用的20% ,即¥0.00元,人民幣大寫:

零元整。

3. 終驗款:系統試執行三個月後進行專案終驗,終驗合格後一周內,自甲方收到乙方開具符合國家財務規定的相應數額的正式發票後10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開發費用的20% ,即¥0.00元,人民幣大寫:

零元整。

4. 質保維護款:專案終驗合格並且一年免費維護期後, 自甲方收到乙方開具符合國家財務規定的相應數額的正式發票後30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開發費用的10%, 即¥0.00元,人民幣大寫:

零元整。

5. 乙方賬戶資訊如下:

一十、 違約責任

1. 如因甲方的業務需求產生較大的變更、外在不可抗力因素等原因,致使專案期限需要延長的,乙方應及時知會甲方,在取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工期可以適度順延,但累計延期不得超過30天。

2. 如因甲方人員不積極配合、不能滿足試用或使用條件,而導致專案延誤,乙方有權適當順延專案期限,直到滿足條件為止。甲方應承擔由此引起的延期責任。

3. 剔除以上因素,如果乙方不能按甲方的需求完成專案,或專案質量達不到要求,乙方如數向甲方退回所收款,本合同自動失效。

4. 如甲方拖欠乙方的開發費或維護費,從應付款截止日起,乙個月後開始計收滯納金,每月按應付款的2%加收滯納金。

5. 如乙方無正當理由逾期交付軟體,從應交付之日起,乙個月後開始計收逾期罰款,每月按專案造價的2%加收罰款。

6. 如因甲方無正當理由拒絕接收乙方交付的軟體,甲方應支付給乙方全額的開發費用。

7. 如乙方維護消極,甲方有權扣減維護費10%~20%。

一十一、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如**、洪水、火災)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一十二、 爭議的解決

1. 如因軟體的質量問題發生爭議,由法定的質量技術鑑定機構進行質量鑑定,雙方應當服從該鑑定的結論。

2. 若執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當事人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則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之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一十三、 無效合同

甲乙雙方如因違反法律和有關規定,合同被宣告無效的,有過錯的一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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