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第六章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2021-03-04 04:27:42 字數 5091 閱讀 7354

1、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即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是發包人和承包人為完成商定的建築安裝工程,明確相互權利、義務關係的合同。是建設工程合同的一種,是雙務有償合同。

標的是:將設計圖紙變為滿足預期投資目的的建築產品。

特點有: 合同標的的特殊性;

合同履行期限的長期性;

合同內容的複雜性。

2、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字簡介

建設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於2023年印發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字)》【gf-1999-0201】。

示範文字中的條款屬於推薦使用。

示範文字由協議書、通用條款、專用條款三部分組成,並附有三個附件:承包人承攬工程專案一覽表、發包人**材料裝置一覽表、工程質量保修書。

1)協議書。是施工合同的總綱性檔案,經過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後合同即成立。

2)通用條款。只要屬於建築安裝工程均可使用。

3)專用條款。只為當事人提供編制具體合同時應包括內容的指南。

3、合同管理涉及的有關各方:

(一)合同當事人

發包人承包人

(二)工程師

施工合同示範文字定義的工程師包括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或者發包人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負責人。

施工過程中,如果發包人需要撤換工程師,應至少於易人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後任繼續履行合同檔案約定的及前任的權利義務。

4、訂立施工合同應具備的條件:

初步設計已經批准

工程專案已經列入年度建設計畫

有能夠滿足施工需要的設計檔案和有關技術資料

建設資金和主要建築材料裝置**已經落實

招投標工程,中標通知書已經下達

5、對雙方有約束力的合同檔案:包括簽訂合同時已形成的檔案和履行過程中構成的兩大部分。

訂立合同時已形成的檔案:施工合同協議書中標通知書投標書及其附件

施工合同專用條款施工合同通用條款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檔案

圖紙工程量清單工程**單或預算書

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檔案也構成對雙方有有約束力的合同檔案,將其視為協議書的組成部分。

上述檔案的順序號就是合同的優先解釋順序。

6、工期:在合同協議書內應註明開工日期、竣工日期和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

7、合同價款:通用條款規定有三類可選擇的計價方式:固定**合同;

可調**合同;

成本加酬金合同。

8、發包人的工作:

使施工場地三通一平具備施工條件,並在開工後繼續解決;

施工所需的水、電等接至指定地點,並保證施工期間需要;

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公共道路的通道及施工場地內的主要交通幹道,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向承包人提供現場地質和地下管線資料,並對資料的真實準確性負責;

辦理施工許可證和施工期間的各種批准手續及其他施工所需證件。

確定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並進行現場交驗;

組織承包人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

協調處理施工現場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古數名木的保護工作,並承擔費用;

專用條款中約定的其他發包人應作的工作。

9、承包人的義務:

在其設計資質範圍內完成發包人委託的設計;

向工程師提供進度計畫及相應的進度統計報表;

提供和維修非夜間施工使用的照明圍欄設施,並負責安全保衛;

按專用條款的約定,向發包人提供施工現場辦公和生活的臨時設施;

遵守施工場地環保和安全管理規定;

負責已完工程的成品保護;

負責施工現場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古數名木的保護工作;

負責施工現場的文明卫生工作;

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承包人應完成的去他工作。

10、施工準備階段的合同管理

、施工圖紙

(一)發包人提供的圖紙

施工圖紙經工程師審核簽認後,在合同約定的日期前發放給承包人。發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份數免費**承包人圖紙。

(二)承包人負責設計的圖紙

經過工程師簽認後才可使用。但工程師對承包人設計的認可,不能解除承包人的設計責任。

、施工進度計畫

承包人應當在專用條款約定的日期,將施工組織計畫和施工進度計畫提交工程師。

工程師接到承包人提交的進度計畫後,應當予以確認或者提出修改意見。工程師對進度計畫和對承包人施工進度的認可,不免除承包人對施工組織設計和工程進度計畫本身的缺陷所應承擔的責任。

三、開工

承包人應在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開工。但在特殊情況下不能按期開工,應按合同的約定區分延期開工的責任。

(一)承包人要求的延期開工

如果是承包人要求的延期開工,則工程師有權批准是否同意延期開工;

(二)發包人原因的延期開工

工程師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發包人應當賠償承包人因此造成的損失,相應順延工期。

四、工程分包

通用條件規定,未經發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將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的任何責任和義務。

發包人控制工程分包的原則是主體工程、主要工程量不允許分包。

經過發包人同意的分包工程,承包人選擇的分包人需要提請工程師同意。

11、施工過程的合同管理

一、對材料和裝置的質量控制

(一)材料裝置的到貨檢驗

無論是發包人還是承包人採購的材料裝置,都應按照有關標準採購,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材料裝置的質量負責。

到貨前24小時通知對方共同進行到貨清點。

當採購的材料裝置與設計或標準不符時採購方負責其善後處理,並承擔由此造成的所有費用及工期責任。

(二)材料和裝置的使用前檢驗

採購的材料裝置在用於永久工程施工前,應進行必要的檢查試驗。由承包人負責檢查試驗,費用由採購方承擔。

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採購方承擔費用及工期延誤的責任。

檢查試驗通過後,仍不能解除採購方對**材料裝置存在的質量缺陷責任。

二、對施工質量的監督管理

(一)工程質量標準

承包人施工的工程質量應達到合同約定的標準。

工程師依據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對承包人的工作質量進行檢查,達到或超過標準予以質量認可;達不到要求時,則予拒收。

(二)施工過程中的檢查和返工

承包人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設計要求及工程師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工程師及其委派人員的檢查,並提供便利條件。工程質量達不到要求的部分,承包人承擔返工費用及工期延誤的責任。

經工程師檢查合格後,又發現因承包人原因的質量問題,仍由承包人承擔責任,賠償發包人的直接損失,工期不予以順延。

(三)使用專利技術及特殊工藝施工

使用專利技術及特殊工藝施工的費用由要求或提出方承擔。不論哪一方要求使用專利技術及特殊工藝施工,一旦發生侵權等情況,由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三、隱蔽工程與重新檢驗

(一)檢驗程式

承包人自檢

對於達到要求的中間驗收部位,承包人進行自檢,並在驗收前48小時通知工程師參加驗收。

共同檢驗

工程師接到承包人要求驗收的通知後,應在規定的時間與承包人共同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工程師在檢查記錄上簽字,承包人可進行隱蔽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承包人負責在規定的期限內整改,承擔相應的費用,工期不予以順延。

(二)重新檢驗

無論工程師是否參加了驗收,當其對某部分的工程質量有懷疑,均可要求承包人對一隱蔽的工程進行重新檢驗。

重新檢驗質量合格,發包人承擔相應的費用,工期順延;質量不合格,承包人承擔發生的所有費用,工期不予以順延。

四、施工進度管理

(一)施工進度計畫

開工後,承包人應按照工程師確認的計畫組織施工,接受工程師對進度的檢查監督。

當實際進度與計畫不符時,工程師有權通知承包人修改進度計畫,經工程師確認後執行。

工程師不對確認後改進措施的效果負責,這種確認不是對工程延期的批准,承包人仍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二)暫停施工

工程師指示的暫停施工

(1)暫停施工的原因:外部條件變化;發包人原因;協調管理原因;承包人原因。

(2)管理程式

不論發生上述何種情況,工程師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暫停施工。並於48小時內提出處理意見。

停工責任在發包人,由發包人承擔由此造成的費用損失,工期相應順延;停工責任在承包人,承包人承擔相應的費用,工期不予以順延。

由發包人不能按期支付的暫停施工

以下兩種情況,給予承包人暫停施工的權利:

(1)延誤支付預付款。

(2)拖欠工程進度款。

以上兩種情況,承包人可以暫停施工,由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三)工期延誤

可以順延工期的條件:(非承包人原因)

發包人不能按專用條款的約定提供開工條件;

發包人不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款,致使工程不能正常進行;

工程師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致使工程不能正常進行;

設計變更和工程量變化;

一周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不可抗力;

專用條款約定或工程師批准的其他情況。

(四)發包人要求提前竣工

施工中如果發包人出於某種考慮要求提前竣工,應與承包人協商。雙方達成一致後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作為合同檔案的組成部分。

五、設計變更管理

工程師在合同履行中應嚴格控制變更。施工中承包人未得到工程師的同意不允許對工程設計隨意進行變更,否則承包人承擔相應的費用和損失及工期延誤的責任。

工程師可以就專用條款約定事項發出變更通知;

發包人需對工程設計進行變更,應提前14天通知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相應順延;

承包人可以向發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議,若被採納,發生的費用有發包人承擔,工期相應順延。

六、變更價款的確定

變更價款的程式:

承包人在變更確定後14天內,提出變更價款要求報告;

工程師收到報告後14天內,予以確認或答覆;

經工程師確認的變更價款與工程進度款同期支付。

七、工程量的確認

發包人應按照經計量的承包人實際完成工程量進行支付。

承包人提交工程量報告;

工程師接到報告後7天內,按設計圖紙核實已完工程量,並在實際計量前24小時通知承包人共同參加。

工程量的計量原則:按照設計圖紙,只對承包人完成的永久工程合格工程量進行計量.

八、支付管理

(一)可以調集成同價款的原因:

法律、法規的規定;

工程造價部門公布的**調整;

一周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發生上述事件後承包人應在14天內書面通知工程師。

第六章施工合同管理

施工承發包的模式 施工承發包與物資採購合同 施工單價合同 總價合同 成本加酬金合同 施工合同執行過程的管理 施工合同的索賠 一 施工承發包的模式 1 施工平行承發包模式 合同管理特點 業主負責所有施工承包合同的招標 合同談判 簽約,招標及合同管理工作量大,對業主不利 業主在每個合同中都會有相應的責任...

第六章合同管理

第一節工作任務與方法 一 工程變更 任何形式 質量 數量和內容上的變更,必須在接到監理工程師工程變更令後,承包人方能實施。凡由業主提出的變更專案,監理應根據合同有關規定通知承包人,並監督承包人實施。二 工程延期 如有發生,應要求承包人按程式提供詳細的證明資料,經總監理工程師審查,提出審查意見,呈報業...

合同管理習題第六章工程合同索賠

第六章工程合同索賠 一 單項選擇題 每題的備選項中,只有1個最符合題意 1 依據施工合同示範文字的規定,下列關於承包商索賠的說法,錯誤的是 a 只能向有合同關係的對方提出索賠 b 工程師可以對證據不充分的索賠報告不予理睬 c 工程師的索賠處理決定不具有強制性的約束力 d 索賠處理應盡可能協商達成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