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法如何理解連續三年停止使用的正當理由

2021-03-03 20:27:29 字數 570 閱讀 6482

原告的主張並不屬於上述「註冊商標未使用的正當理由」4種情形中的前3類情況,因此,原告此項主張能否成立,關鍵在於該案複審商標於指定期間內未使用的原因是否不可歸責於商標註冊人。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首先,在複審商標「連續三年停止使用」的指定期間內,該商標的權利人仍為原註冊人。在商標撤銷複審期間,儘管原告積極聯絡原註冊人蒐集使用證據,然而根據在案證據,仍不足以證明複審商標的原註冊人在指定期間內對複審商標進行了實際使用,亦無法證明該「三年不使用」係因不可歸咎於原註冊人的任何原因。

其次,註冊商標在有效期內有償轉讓的情形較為普遍,然而商標的受讓人在與商標原註冊人就轉讓該商標進行磋商時,很少注意到該商標的在先使用情況,商標原註冊人通常亦不會主動披露。一旦該商標因原註冊人連續三年怠於使用而被撤銷,便會出現如該案中的原告重金購入的是具有效力瑕疵的商標的情況。至於此種情形是否屬於商標原權利人在轉讓商標時存在隱瞞重要事實的過錯而導致商標轉讓合同的效力存在瑕疵,需要個案判斷,但法院認為,在註冊商標有償轉讓時,商標原權利人應本著誠信原則將該商標的使用狀況和效力狀態如實告知,商標受讓人亦應在磋商中主動查實上述情況,否則,除非商標受讓人能夠證明商標原權利人存在明顯過錯,商標受讓者只能自行承擔由此帶來的不利風險。

撤銷連續三年不使用註冊商標申請書

申請人名稱 申請人位址 郵政編碼 聯絡人 機構名稱 商標註冊人 商標註冊號 商標 類別 撤銷商品 服務專案 撤銷理由 申請人章戳 簽字 機構章戳 人簽字 填寫說明 1.辦理撤銷連續三年不使用註冊商標申請,適用本書式。申請書應當打字或印刷。申請人應當按照規定填寫,不得修改格式。2.申請人名稱 申請人章...

撤銷連續三年停止使用註冊商標申請書

申請人名稱 申請人位址 郵政編碼 聯絡人 含地區號 傳真 含地區號 組織名稱 商標註冊人 商標註冊號 商標名稱 類別 撤銷商品 服務專案 撤銷理由 申請人章戳 簽字 組織章戳 人簽字 注 請按背面說明填寫 填寫說明 1.本書式為申請人提交撤銷連續三年停止使用註冊商標申請時使用的書式。申請人應當按照要...

06撤回撤銷連續三年不使用註冊商標申請書

申請人名稱 北京修典智財權 申請人位址 北京市海淀區羊坊店路18號2幢5層522 郵政編碼 100038 聯絡人 楊方成 88155180 機構名稱 北京修典智財權 商標註冊人 北京修典智財權 商標註冊號 商標 漢字 修典 類別 35 商品 服務專案 3501 廣告 3502 商業管理輔助 3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