軒轅小學語言文字規範化工作制度

2021-03-04 03:05:58 字數 4863 閱讀 3926

白沙鄉中心小學語言文字規範化

工作制度

(二〇一三年八月)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規範學校語言文字,總結並提高我校語言文字工作水平和語言文字應用的規範水平,進一步推動語言文字工作制度化、規範化建設,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是教育教學的單位,使用規範的語言文字是學校以及每乙個教師的法定義務和職業要求,是全面推進素質教育,樹立學校整體文明形象的重要標誌。學校明確要求校內必須要書寫規範字、使用普通話,明確倡導每個學生、每個家庭以及我們能影響到的社會環境裡的所有人書寫規範字、使用普通話。

二、使用普通話,把普通話作為學校的教學語言和校園語言,指的是除了外語教學以外,工作、教學語言為普通話,不得使用方言或者其它不規範的語言進行。使用規範字,指的是學校、教師在板書和作業批改用字中,校園的名稱、標誌、宣傳語言中和其它教學活動中,一律使用國家規定的規範字,不得出現繁體字、異體字、二簡字和錯別字。

三、學校將「普及普通話和語言文字規範化工作」納入學校培養目標,納入學校管理範疇,納入師生基本功訓練,反映在學校工作計畫和遠期規劃中,滲透到德、智、體和社會實踐等各項教育教學活動中並切實組織活動,不斷推進這項工作沿著科學、規範、有序的軌道發展。

四、學校設立語言文字規範化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長親自擔任組長,教學副校長具體組織落實,建立和明確「學校——教導處——教師——學生監督」五級管理網路機制,層層把關落實,確保責任到人。

五、學校校內設立永久性宣傳標語牌。語言文字規範化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力量,通過標語牌、宣傳櫥窗、黑板報、橫幅等宣傳手段不斷推動良好的語言文字規範化工作氛圍的形成。學校充分認識和重視語言文字規範化工作必須「長此以往、迴圈往復」的特點,重視和策劃落實語言文字規範化工作的週期宣傳。

國旗下講話中,每學期安排語言文字規範化工作的內容。

六、學校要求並積極支援教職工參加普通話培訓測試工作,教師要人人達到必達標準,並做到板書、批改作業、書寫評語等用字符合要求。堅持將普通話水平達標與教育教學中使用普通話和規範漢字情況列入業務考核、職務評聘、評優評先的條件,實現教師及各類管理人員持普通話等級證書上崗的制度。

學校語言文字規範工作獎懲制度

為推動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規範化、標準化及其健康發展,使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在校園建設中更好地發揮作用,學校規定下列獎懲制度:

一、教師要了解國家語言文字法律法規、方針政策、規範標準。師生員工有語言文字規範意識,積極爭創語言文字先進集體和語言文字規範化示範學校。

二、教師普通話水平測試合格後,憑證書由學校報銷考試報名費。

三、普通話合格應作為教師業務考核內容之一,若達不到有關檔案規定的普通話等級標準不得上崗,並按有關規定執行。

四、教職員工應把普通話作為學校工作語言,在教育教學、集體活動中自覺使用普通話和規範文字,教師備課及板書、宣傳材料文字應書寫規範,作為爭創先進教師評比的條件之一。

五、將講普通話、寫規範字納入教師教育教學水平和行為規範評估體系,並跟教師晉級、晉職、評優掛鉤。

六、將講普通話、寫規範字作為學生評選「三好學生」、優秀幹部及文明班級的條件之一,並與學生操行評定掛鉤。

七、在推普周活動或其他提高師生語言文字應用能力的各項活動中評出的先進班級和個人,學校予以表彰獎勵。

學校語言文字應用管理制度

為全面推進我校使用語言文字的標準化、規範化,依據《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教師法》、《教育法》,結合我校語言文字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 學校全面推廣國家通用的普通話(以《漢語拼音方案》為準),推行規範漢字(以《漢字簡化方案》為準)。

二、建立語言文字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長負總責,主抓教學的副校長擔任副組長,各處室負責人和語文教研組長為組員,明確職責分工,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三、學校所有專任教師必須持普通話等級證書上崗,在職教師普通話水平必須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水平,從事語文學科教學的教師必須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水平。

四、學校櫥窗、牆報、校訓、班訓、標語牌匾,以及校園網頁、校內通知、布告欄等必須使用規範漢字。

五、學校公文、教師教案、講義、課件、板書、試卷、批語、評語、學生作業等必須用規範漢字。

六、普通話是校園語言、教學語言。教師的課堂教學、學生在課上回答問題以及校園內師與師、師與生、生與生之間的交流必須用普通話;校園廣播站必須用普通話播報。

七、積極開展語言文字規範化競賽,如普通話朗讀比賽、演講、辯論賽、徵文、主題班會等,提高師生對語言文字的重視程度。

八、積極配合語委部門精心組織每年的「推普周」活動,開展豐富多彩、形式多樣的宣傳推普教育活動。

九、建立教師使用規範語言文字評比制度,將普通話合格作為教師錄用、業務考核、評優、評職、晉級的重要依據。

十、建立不規範語言文字監督制度,定期公布監督意見,促進和提高廣大師生使用規範化語言文字的自覺性。

學校語言文字工作隊伍工作職責

一、學校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職責

1.根據省、市、縣語委辦關於語言文字工作的基本要求,積極參加語言文字法規培訓學習,安排落實語言文字工作。

2.制定語言文字工作計畫,定期進行檢查評估和總結。

3.依據《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宣傳社會用字規範標準及管理政策,提高教職員工語言文字規範化的國家意識、法律意識、現代意識;認真組織開展全國推普宣傳周活動。

4.把提高學生語言文字規範意識和語言文字應用能力的要求納入素質教育培養和發展目標,納入學校五年發展規劃和常規管理,滲透到德育、智育、體育、美育等活動中。

5.建立規範、健康的校園語言文字應用環境,努力營造「人人講好普通話,個個寫好規範字」的良好氛圍。

二、團委、少先大隊部管理職責

1.認真組織開展全國推普宣傳周活動,負責有關資料的積累。

2.組織開展校內外常用字糾錯、街頭推普活動等工作。

3.負責校園廣播站語言文字規範知識宣傳。

三、教務主任管理職責

1.按期檢查教師上課用語(100%做到使用普通話)和教案(正確使用規範漢字)。

2.落實教師板書、批改作業、測試試卷等100%做到使用規範漢字的要求。

3.把提高語言文字規範意識納入教學管理,滲透到智育、體育、美育等教育活動之中。

四、語文教研組長管理職責

1.組織語文教師開展普通話和規範文字活動。

3.加強課堂教學中講普通話、寫規範字的監督檢查力度。

3.負責學校語言文字日常工作的組織和牽頭工作。

五、語文教師職責

1.抓好「聽、說、讀、寫」教學和學生的規範用語和規範用字。

2.協助學校組織好每年「全國普通話宣傳周」各項活動。

3.抓好班級規範用字和規範用語的日常管理、負責推普黑板報製作等。

4.指導、督促教職工交談用語使用普通話。

學校校園用字管理制度

一、學校的校牌、標誌牌、警示牌用字禁止使用繁體字、異體字、二簡字、錯別字。

二、學校櫥窗、專欄、公示欄用字禁用繁體字、異體字、二簡字或錯別字。

三、教室黑板報、標語、課程表、值日表、作息時間表等應使用規範字。

四、教師板書、批改作業、書寫評語使用規範字。

五、學生能正確分辨規範字和不規範字並做到使用規範字。

學校校園推廣普通話工作制度

一、每學年組織教師進行普通話培訓,並做好培訓記錄。

二、每學年組織教師進行一次普通話比賽。

三、學校領導率先垂範,做推廣普通話的模範,時時處處使用普通話。

四、教師無論課上、課下,無論與同事交談,還是與學生交談,或是在其他場合,要自覺使用普通話。

五、各班充分利用好每週的說話課,為學生創造實踐機會,訓練學生說普通話的能力。

六、通過校園廣播站、宣傳欄等,激發學生學習、使用普通話的興趣,使普通話成為校園語言。

教師教學常規要求

遵守教學時間,按時上、下課。上課前候課,下課不拖堂。

課上堅守崗位,不接待家長,不看書、雜誌,不接打**等。上課過程中不得離開教室,不做與教學無關的事。

科學利用教學時間,精心組織教學活動,運用現代教學技術,優化教學過程。

注意為人師表,做到衣著整潔,語言規範,態度自然平和,不得坐著講課。

要注意教書育人,注意對學生良好的學習品質和學習習慣等非智力因素的培養,注重教學衛生。

上課面向全體學生,調動全體學生積極性,提供不同層次學生的練習機會。

堅持正面教育,不准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堅持使用規範字,講普通話。

作業批改制度

一、教師給學生布置課內外作業,對於鞏固和消化所學知識,並使知識轉化為技能技巧,培養學生良好的學習和生活習慣,具有重要意義。按學校要求,教師只在語文、數學、英語三科給學生布置作業,其他學科一般不布置作業。

二、語文科的配套練習,一二年級的生字、三--六年級的作文、寫字必做必閱,數學科的配套練習,教材中的課後練習兩類作業必做必閱。作文每學期至少8篇,寫字每週至少1篇。三--六年級學生課外要寫周記或日記。

三、為了減輕學生課業負擔,家庭作業量高年級每天不超過1小時,中年級不超過30分鐘,低年級一般不布置作業。節假日要給學生布置適量的讀、寫、算作業,也要多安排一些家務勞動和社會實踐活動。

四、對學生的作業不僅要從書寫上要求,而且在作業封面和內容的整潔程度上也應提出規範,真正達到書寫工整、捲麵整潔。凡不合乎要求的要重做,未做的要補做,但不要罰抄罰做。

五、教師批改作業要認真、及時,全收全改,批改符號要統一規範。無論語文、數學作業,凡需要打正確符號的地方,一律劃「√」,凡需要打錯誤標記的地方,一律劃「×」,閱完後要恰當評分,註明日期。作文類作業批改要細,批語要準要精,以正面引導為主。

不准有錯判、誤判現象發生。

六、學校委託教研組長負責對作業批閱一月一檢查,學校領導不定期抽查。為形成良好學風,學校也定期舉辦作業展評,以激勵先進。

教師備課制度

一、備課是教師進行教學的重要環節、是上好課的前提。教師備課一般要利用暑、寒假寫好教案,開學後交給教導處檢驗。經檢驗合格者,在課堂教學中運用,並予以補充、修改、完善。

同級同科老師要互相參閱教案,互相學習交流。語、數、英教師必須做到無教案不能上課。

二、教師備課必須按照新課改、新教法、新學法的要求,按統一編制的教案**填寫相關內容。「教學過程」50歲以下教師必須詳寫,50歲以上教師可以略寫。

三、新授課教案必須有科學、嚴謹、富有藝術性的板書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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