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病防護用品管理制度

2021-03-04 02:40:54 字數 794 閱讀 5944

為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監管總局【2012】第47號令)、《各體防護裝備選用規範》(gb/t11651)、《呼吸防護用品的選擇、使用與維護》(gb/t18664)、《護聽器的選擇指南》(gb/t323466)的相關規定,規範職業病防護的配備、採購、發放、領用和使用,切實保護員工職業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1、個體防護用品是單位免費發給員工各人保管使用的勞動防護用品,是保護員工生產過程中免遭或減輕職業病危害的一種補助措施,必須以實物形式發放,不得以貨幣或者其他物品替代。

2、職業衛生管理部門負責職業病防護用品的採購和發放。

3、單位應當按《各體防護裝備選用規範》(gb/t11651)、《呼吸防護用品的選擇、使用與維護》(gb/t18664)、《護聽器的選擇指南》(gb/t323466)等相關標準的要求,結合本單位工種和實際作業需要,根據接觸不同職業危害因素發放相應種類和數量的勞動防護用品。

4、單位應當按有關規定對職業危害防護用品進行更換,確保防護用品有效。不得使用不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者已經失效的職業危害防護用品。

5、對於從事多種作業的員工,應當按其主要作業工種發給個體防護用品。

6、防護用品的購置,應根據實際需要編制計畫,購置的防護用品必須符合國家和行業標準中的相關規定以及具有合格檢驗證書。

7、對於在易燃、易爆、燒灼及有靜電發生的場所作業的人員,禁止發放使用化纖防護用品。

8、個體防護用品採購審批、採購和驗收入庫登記應當安排專人負責,並簽字。採購審批、發票、驗收入庫登記、各人領用簽字記錄等應當歸檔儲存。

9、財務部應當確保配備個體防護用品所需的資金及時到位。

職業病防護用品管理制度

1 目的 明確公司在勞動防護用品採用標準 採購 保管 發放流程中的職責,保證勞動防護用品符合國家標準並定期發放。2 適用範圍 適用於勞動防護用品在採用標準 採購 保管 發放流程中的管理。3 職責 3.1公司 x根據國家勞動保護條例 結合公司生產實際情況,擬定公司勞動防護管理的相關檔案 3.2各部門負...

職業病防護用品管理制度

1 職業病防護用品是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免遭事故傷害或職業危害,保證勞動者安全和健康所必須配備的,帶有防護功能的用品。2 接觸有害因素的所有人員都應按時發放職業病防護用品。3 職業病防護用品的選定應遵循 安全 實用 經濟 美觀 的原則。4 由人力資源部負責,根據不同工種對職業病防護用品的需要制定 ...

職業病防護用品管理制度

一 使用防護用品要求。用人單位存在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應當為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勞動者提供符合國家標準和衛生要求的防護用品。二 防護用品分類 根據防護用品對職業病危害因素的防護功能和作用,用於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個人防護用品主要有以下五類 一 呼吸器官防護用品類 二 眼 面防護用品類 三 聽覺器官防護用品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