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黨員五項制度

2021-03-04 02:33:53 字數 3769 閱讀 3536

發展黨員民主推薦制度

1、黨支部確定入黨積極分子和發展物件,必須經過民主推薦。

2、民主推薦的入黨積極分子必須是已向黨支部提出入黨申請、經黨組織較長時間真培養、比較成熟的積極分子;民主推薦的發展物件必須是經黨組織培養一年以上、基本符合黨員條件的入黨積極分子。

3、民主推薦入黨積極分子和發展物件由黨支部負責組織,一般每年年底或年初舉行一次。可採用黨員推薦、黨小組推薦和工會、共青團、婦女等群團組織推薦等多種形式,最後由支委會討論決定。

4、民主推薦的入黨積極分子,必須首先報黨委備案。民主推薦發展物件,一般應從備案的積極分子中擇優提出的人選中進行,然後按照有關程式確定發展物件。

5、推薦發展物件時,黨支部要在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年度考察的基礎上,組織民主推薦和民主測評,測評的內容主要包括思想品德、業務能力、工作作風、廉潔自律、模範作用、工作實績等方面。參加民主測評的黨員人數不得少於黨員總數的三分之二。同時可組織部分群眾代表參加測評。

民主推薦票數較高和民主測評情況較好的物件方可提交支委會討論決定。

6、推薦28周歲以下青年作為入黨積極分子或發展物件,一般應從團員中產生;確定團員為入黨積極分子或發展物件,必須經團組織推薦。團組織向黨組織推薦發展物件時,必須形成書面材料,同時應附團支部推薦意見表。

7、共青團、婦女等群團組織推薦工作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要求進行,堅持標準,確保質量。

8、經民主推薦並經黨支部確定的發展物件,首先需要報黨委備案,經集體研究同意後,方可列入年度發展計畫進行培訓發展。

發展發展黨員公示制

(一)公示物件

擬列為入黨積極分子的申請入黨人員;擬列為計畫發展物件的入黨積極分子;擬發展為預備黨員的發展物件;擬轉為正式黨員的預備黨員。

(二)公示內容

主要包括公示物件的基本情況(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文化程度、職業、家庭成員及主要社會關係等)、獎懲情況以及黨組織對其培養教育考察等方面的情況。

(三)公示期限和程式

公示期限為 5 個工作日。入黨積極分子和計畫發展物件的公示,在支部委員會研究之後、上報基層黨委之前進行;擬發展為預備黨員和擬轉正預備黨員的公示,在黨支部大會召開前一周進行。

(四)公示範圍和方式

公示一般在發展物件所在單位進行,也可以根據需要擴大到公示物件的居住地(社群或者行政村)。公示方式可採取張榜公告或在單位全體人員會議上公布等形式。

(五)公示的組織

由各基層黨委和黨支部共同負責。發展物件所在單位黨支部負責公示的發布,基層黨委負責監督和公示後有關問題的處理。公示期間,各基層黨委和黨支部須設立專線**或專門信箱,有專人負責接待來電來信來訪,以便黨內外群眾及時反映情況,並要做好材料的立卷歸檔工作。

(六)結果運用

對黨員、群眾無異議的公示物件,應及時批准;對黨員、群眾反映有問題的公示物件,如查無實據應及時批准;對黨員、群眾反映有一般性缺點和錯誤的公示物件,應及時進行批評教育,並酌情延長審批時間,但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對黨員、群眾反映經查不符合入黨條件或發展程式的公示物件,應不予批准。

(七)公示紀律

加強對公示全過程的監督,防止公示流於形式。一是舉報保密。對舉報人和舉報問題要嚴格保密,使舉報人不因舉報而遭到打擊報復。

二是舉報真實。要求舉報人反映的情況必須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如有故意捏造事實,誹謗他人者,一經發現,嚴肅批評教育。三是有報必查。

對舉報的問題,各基層黨委和黨支部要組織力量及時調查核實並予以實事求是的處理。未經公示,或公示不符合規定程式的,不予批准發展。

開展黨員無記名投票表決制

(一)票決物件

已填寫《入黨志願書》並對有關情況進行嚴格審查,經支委會集體討論認為合格後,提交支部大會討論的擬接受為預備黨員的發展物件。

(二)票決範圍

發展物件所在單位黨支部有表決權的黨員。

(三)票決方法

參會黨員人數達到應到會人數的三分之二方可開會。因故不能到會的黨員正式向支部提出書面意見的,應統計在票數內。參會黨員在聽取發展物件匯報、入黨介紹人和支委會對發展物件審查及徵求情況的報告後,發表意見,對發展物件能否入黨進行討論。

在充分討論的基礎上,進行無記名投票表決。表決結果當場公布。贊成票超過應到會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的半數,才能通過接受預備黨員的決議。

對票決未過半數的發展物件,半年內不得再次提交支部大會討論發展為預備黨員,但要做好思想工作,繼續跟蹤培養教育和考察。

(四)票決組織

票決由黨支部委員會負責組織。要分別設立計票員和監票員。計票員和監票員由本支部黨員中具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擔任。

計票員和監票員名單由大會主持人提名,具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舉手表決通過產生。

發展黨員預審制

(一)適用範圍

入黨積極分子經過一年以上培養考察,並經過民主測評、公示、確定為發展物件、政審、培訓等過程,擬提交支部大會研究接收為預備黨員的發展物件。

(二)預審程式

1、黨支部將發展物件名單及有關材料報基層黨委審查(設黨總支的,應先報黨總支審查。黨總支應於7日內審查完畢,並報基層黨委審查)。

2、基層黨委應在收到上報材料的15天內,認真進行審查,將審查意見填寫在《入黨積極分子考察表》的「上級黨委審查意見」欄內,並據實填寫《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預審表》,連同發展物件的《入黨申請書》、《入黨積極分子考察表》、綜合政審材料、自傳、培訓情況、民主測評及徵求意見情況、公示情況等材料報送上級黨委(黨工委)組織部門預審。

3、黨委(黨工委)組織部門對基層黨委上報的材料進行嚴格審查,在收到上報材料的15天內形成審查意見,簽署在《入黨積極分子考察表》和《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預審表》內,並及時將有關材料返還給基層黨委、黨支部。

4、經預審合格的發展物件,由黨支部召開黨員大會進行討論和表決,形成是否同意接收預備黨員的決議。

(三)預審內容

組織部門要對發展物件的《入黨申請書》、《入黨積極分子考察表》、政審情況、自傳、培訓情況、民主測評和徵求意見情況、公示情況以及基層黨委的考察情況、審查意見等材料進行嚴格、認真的審查,主要看發展物件是否按規定向相應黨支部提出申請,培養考察時間是否符合要求,綜合表現是否符合黨員條件,發展黨員材料是否齊全,發展程式是否規範等。

(四)預審方法

1、預審一般由縣級黨委(黨工委)組織部門負責。黨建工作基礎較好、黨務幹部力量較強、發展黨員工作比較規範的基層黨委,經上級黨委組織部門研究並授權,可負責預審工作。授權預審要十分慎重、嚴格掌握,並以正式檔案形式確定。

如發現授權的基層黨委發展黨員工作出現問題、黨務幹部力量跟不上、無法勝任預審工作時,要及時收回授權,以確保發展黨員工作質量。

2、預審單位根據預審內容,視情況採取審閱資料、個別談話、調查了解、組織考察等辦法,對發展物件進行嚴格審查。未經預審或預審不合格的發展物件不能發展入黨。

發展黨員責任追究制

(一)基本原則

對發展黨員工作實行「誰介紹、誰考察、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哪乙個環節出現問題,就追究哪乙個環節責任人的失職責任。

(二)具體責任

對出現下列情形的,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1 、對因入黨介紹人和考察人沒有如實向黨組織匯報發展物件真實情況,致使發展黨員工作出現錯誤的,追究入黨介紹人和考察人責任;

2 、對因黨小組向黨支部推薦不慎重,造成發展黨員質量有問題的,追究黨小組長責任;

3 、對確定入黨積極分子、發展物件、接受預備黨員和預備黨員轉正不按發展黨員制度要求和程式規定進行的,追究黨支部書記責任;

4 、對發展黨員手續不全、政審不嚴和違反規定發展黨員及基層黨委沒有按規定召開黨委會研究的,追究基層黨委分管副書記和組織幹事的責任;

5 、對沒有特殊情況,三年以上不發展黨員,致使黨員年齡老化、結構不合理的,追究黨支部書記的責任。

(三)責任追究。

對違反黨章規定而被吸收入黨的,不予承認,並在支部大會上公布;對失職者,由上級黨組織及組織部門按責任大小,採取批評教育、談話誡勉、限期改正、免去黨內職務等措施進行處理,並在一定範圍內通報;對違反黨紀的,由紀律檢查機關給予黨紀處分。

發展黨員五項制度

附件1發展黨員測評制工作方案 一 適用範圍 入黨積極分子經過黨支部一年以上培養考察,在確定為發展物件前,必須由所在黨支部召開民主測評大會,組織全體黨員和本單位群眾代表對其表現進行民主測評並徵求意見。二 測評標準 對入黨積極分子的表現進行民主測評,衡量的標準 一是 黨章 規定的黨員標準 二是從本單位實...

建立健全五項制度提高發展黨員質量

一是發展黨員計畫審批制。基層黨委運用本單位黨員資訊管理系統對入黨積極分子和黨員隊伍的性別 年齡 族別 學歷 身份等結構進行認真分析。在農村,注重從優秀村幹部 返鄉創業青年 致富能手 退伍軍人以及大中專畢業生中培養發展物件,並自下而上 上下結合進行充分討論醞釀,提出本黨委年度發展黨員工作計畫,上報組織...

發展黨員十項制度

一 領導責任制 各級黨組織要切實加強對發展黨員工作的領導。黨組織書記作為本單位黨建工作第一責任人,要把發展黨員工作作為重要內容列入本單位黨建工作議事日程,定期聽取發展黨員工作匯報,及時研究解決發展黨員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切實增強責任意識,對發展黨員工作做到思想上重視 工作上到位 程式上規範。區委組織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