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黨員公示制度

2021-03-04 02:20:53 字數 5672 閱讀 8351

發展黨員公示制度,是指在召開支部黨員大會討論吸收前,對擬發展為預備黨員的入黨積極分子的基本情況,通過一定方式,在一定範圍、一定期限內進行公示,廣泛收集各方面的意見的制度。

1、公示工作由公示物件所在黨支部負責組織進行。

2、公示內容。公示物件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政治面貌、現任職務、職稱等情況;申請入黨時間、列為入黨積極分子時間、參加入黨積極分子培訓時間、列為發展物件時間、綜合政審情況等事項;公示期限、公示單位黨支部及其上級黨組織聯絡人的姓名、黨內職務、聯絡**或電子信箱等。

3、公示時間。黨支部在召開支部大會討論決定吸收預備黨員前15天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10天。

4、公示形式和範圍。公示採用張榜公布等形式進行。公示範圍一般為公示物件工作學習的基層單位或居住地。特殊情況可適當擴大公示範圍。

5、對反映情況的處理。在公示期限內,任何單位和個人均可採用**、信函或直接來訪等方式,向負責公示的黨組織或直接向其上級黨委反映公示物件的有關情況。對群眾反映的情況,黨組織要負責地進行調查核實。

公示情況及調查結果要在支部黨員大會上進行通報。對公示期間未有人提出異議、或者有反映經調查核實後不影響發展的,方可正式提交支部大會討論通過。對公示期限內有反映,經調查核實後確有問題且不符合發展條件的,經支委會研究後,不予提交支部大會討論。

發展黨員預審制度

發展黨員預審制度,是指黨支部對擬發展為預備黨員的入黨積極分子在提交支部黨員大會討論吸收之前,將其入黨材料呈報上級黨委進行審查的制度。

1、發展黨員預審工作由負責審批發展黨員的街道黨工委組織進行,並上報開發區黨工委協審。

2、預審內容和要求。預審內容主要包括發展物件的《入黨申請書》、《自傳》、《申請入黨積極分子培養考察登記表》、《政審綜合材料》、培訓結業證書影印件、《發展黨員公示登記表》、發展28歲以下團員青年入黨的推優材料。街道黨工委組織員對上報材料進行審查,看發展物件是否符合黨員條件,培養考察時間是否符合要求,發展黨員預審材料是否齊全,確定發展物件的程式是否規範。

3、預審程式。(1)黨支部將擬發展物件名單及有關材料報街道黨工委審查。(2)街道黨工委及時組織對發展物件進行嚴格審查,並上報開發區黨工委協審。

(3)經預審合格的發展物件的發展工作,按發展黨員基本程式進行。

4、預審合格後發給《入黨志願書》。未經預審或預審不合格的不能發展入黨。

發展黨員工作責任追究制度

發展黨員工作責任追究制度,是指在發展黨員工作中,對違反黨員發展程式,未能堅持黨員標準的行為等情況,落實責任人,給予責任追究的制度。

1、責任物件。街道黨工委、黨支部及相關的責任人。

2、工作職責:

(1)黨工委及黨工委書記、分管副書記職責:認真研究分析黨員隊伍狀況,科學的制定發展黨員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切實抓好對入黨申請人、入黨積極分子、發展物件和預備黨員的培養、教育和考察工作;加強對基層黨支部發展黨員工作的培訓、檢查和指導。

(2)基層黨委組織委員職責:切實發揮參謀助手作用,深入調研,協助黨委制定發展黨員工作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審查黨支部發展黨員工作計畫;指導黨支部做好入黨積極分子的推薦確定和培養教育工作;認真做好發展物件的考察和談話工作,全面掌握發展物件的思想政治素質及各方面的表現,嚴格審查發展的程式,把好程式關;做好發展黨員檔案的收集、管理工作。

(3)黨支部書記職責:向群眾宣傳黨的政治主張,開展深入細緻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群眾對黨的認識,確保有一定數量的入黨積極分子;做好對入黨積極分子的推薦、培養、教育和考察工作;做好預備黨員的接收、教育、考察和轉正工作,嚴格履行入黨手續和程式;做好發展黨員的自查和總結匯報工作。

3、責任追究:

(1)黨委對發展黨員工作不重視,組織領導和工作措施不得力,發展黨員工作缺乏計畫性,要責成有關黨委和主要負責人認真檢查,提出整改意見。

(2)不履行發展黨員工作程式,審批把關不嚴,並造成一定影響的,給予黨組織主要負責人和有關責任人通報批評。被吸收入黨的,不予承認,必須重新辦理入黨手續。因黨組織工作上的原因拖延辦理入黨或轉正手續的要追究相關黨組織責任人的責任。

(3)違背黨性原則,對一些表現比較優秀、黨員群眾公認的入黨申請人故意排擠和阻撓,不及時培養考察或長期不召開支部大會討論發展事宜的,對支部書記及有關責任人給予通報批評,經教育不改的,予以組織調整。

(4)考察失真,介紹失實或弄虛作假,把一些不符合入黨條件的人吸收到黨內來,對黨委主要負責人實行誡勉,對黨支部書記和相關責任人視情節給予通報批評或必要的黨紀處分,並取消所發展的預備黨員或正式黨員資格。

(5)基層黨組織和黨務工作者受到責任追究的,相應地取消其當年被評為「先進基層黨組織」、「優秀黨務工作者」資格。

發展黨員工作程式

為進一步規範發展黨員工作,根據《黨章》、《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試行)》和中組部《關於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發展黨員工作的意見》,特制定本程式。

一、個人申請

1、申請入黨人自願向所在黨支部遞交入黨申請書(列印的入黨申請書,申請人一定要親筆簽名或按手印)。黨支部書記或委員與申請人談話並進行初步培養教育和考察。

2、申請入黨人向黨支部遞交個人自傳(最遲在被確定為發展物件前提交)。

二、確定入黨積極分子

3、入黨積極分子,是指申請入黨人經黨組織討論研究,被列為培養教育和考察的物件。

確定入黨積極分子的基本程式:(1)所在單位(部門)黨小組討論推薦;(2)支委會(不設支委會支部大會,下同)聽取團組織(限共青團員)和群眾意見;(3)支委會討論研究決定,並將確定的入黨積極分子名單報上級黨委備案。

黨支部一般要在接到申請入黨人遞交的入黨申請書後三個月內確定是否將其列為入黨積極分子。

三、對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教育和考察

4、確定培養聯絡人。黨支部指定1—2名正式黨員擔任培養聯絡人。培養聯絡人至少乙個季度與入黨積極分子談一次話,並向黨支部匯報培養情況。

5、黨小組、黨支部要吸收入黨積極分子聽黨課、參加黨內活動和有關培訓,做好培養考察工作。

6、入黨積極分子每季度向黨組織遞交本人書寫的思想匯報。

7、黨支部每半年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一次考察,並召開支委會,培養聯絡人和黨小組長列席參加,形成考察意見,實事求是地填入《中國共產黨入黨積極分子考察表》相關欄目。

四、確定發展物件

8、發展物件,是指入黨積極分子經過一年以上的培養教育和考察,黨支部對其中基本具備黨員條件、準備近期發展的物件。

確定發展物件的基本程式:(1)所在單位(部門)黨小組討論研究,提出意見;(2)黨支部聽取培養聯絡人和黨內外群眾意見;(3)支委會綜合各方面的反映和意見討論決定,並報上級黨組織備案。

確定28周歲以下的共青團員為發展物件,要經團組織推優,履行推優手續,填寫《推薦優秀團員作黨的發展物件登記表》。

9、集中培訓。列入計畫發展物件的入黨積極分子在入黨前要進行集中的系統培訓。培訓時間一般為5—7天(或不少於40個學時)。凡是沒有經過培訓的,除個別特殊情況外,不能發展入黨。

五、政治審查

10、黨支部通過派人同發展物件本人談話、查閱有關檔案材料、找有關單位和人員了解,以及必要的函調、外調,對發展物件進行政治審查,形成綜合性政審材料。政治審查的主要內容包括: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態度;本人在政治歷史和在重大政治鬥爭中的表現;直屬親屬和與本人關係密切的主要社會關係的政治情況。

沒有經過政審的物件一律不得發展。

六、公示

11、在正式提交支部大會討論決定前,黨支部要通過一定方式,在一定範圍、一定期限內對發展物件的基本情況進行公示,廣泛聽取黨內外群眾的意見。

七、上級黨委預審

12、黨支部在確定的發展物件在填寫《入黨志願書》之前,將發展物件的入黨申請書、《中國共產黨入黨積極分子考察表》、思想匯報材料、支部對發展物件的政審材料、發展物件為共青團員的團組織推薦表、《州直發展黨員公示表》等有關材料報送上級黨委預審。

八、召開接收預備黨員的支部大會

13、確定入黨介紹人。上級黨委預審原則同意後,由黨支部指定或由申請人約請兩名正式黨員作為入黨介紹人。介紹人一般由培養聯絡人擔任。

14、填寫《入黨志願書》。發展物件在入黨介紹人的指導下,實事求是地逐項填寫《入黨志願書》。

15、討論接收預備黨員。召開接收預備黨員的支部大會,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到會人數超過應到會人數的一半,會議有效。對到會人數雖超過半數,但缺席人數較多的,支部大會應改期召開。

贊**數超過應到會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的半數,才能通過接收申請人為預備黨員的決議。支部大會討論通過兩個以上的人入黨時,必須逐個討論和表決。表決採取無記名投票方式。

16、填寫支部大會決議。決議內容包括:(1)到會黨員及表決情況;(2)根據《黨章》規定的黨員條件簡要說明發展物件的基本情況;(3)支部大會的意見;(4)支部決議及通過日期。

黨支部作出接收預備黨員的決議後,必須在1個月之內報上級黨委審批。

九、上級黨委談話

17、黨委在審批之前,要派專人(一般為兩人)對《入黨志願書》和有關材料進行審查,廣泛聽取黨內外群眾的意見,並同申請人進行談話,作進一步的考察,對申請人進行必要的教育,幫助他提高對黨的認識。

18、談話人將談話情況和自己對申請人能否入黨的意見,

如實填寫在《入黨志願書》上。

十、上級黨委審批

19、黨委審批預備黨員,必須集體研究,逐個討論、表決。經討論同意,黨委審批意見填寫在《入黨志願書》上,註明預備期的起始時間,並通知報批的黨支部,黨支部應及時通知本人。對未批准入黨的,也要通知黨支部和本人,做好思想工作。

黨委對黨支部上報的接收預備黨員的決議,必須在3個月內審批,如遇特殊情況可適當延長審批時間,但不得超過6個月。凡無故超過規定時間而未予審批的,應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十一、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

20、編入組織。黨委審批後,黨支部召開支部大會,宣布黨委的批覆,支部書記向新黨員介紹支部情況,提出工作要求,並將其編入黨小組。做好28周歲以下保留團籍青年工作。

21、預備期的教育和考察。黨支部通過黨的組織生活和實際工作鍛鍊,對預備黨員進行教育和考察。

入黨介紹人繼續擔負培養聯絡人的責任,督促和教育他們按照共產黨員標準嚴格要求自己。

預備黨員每3個月應向黨支部匯報一次思想、工作、學習等方面的情況。

黨小組(黨支部)每3個月在聽取預備黨員匯報後,對其進行一次評議,提出鑑定意見。

支委會每3個月要對預備黨員的表現情況討論一次,發現問題要及時同本人談話。

十二、入黨宣誓

22、黨組織應及時組織預備黨員進行入黨宣誓,不得轉正後才進行宣誓。入黨宣誓儀式,一般由基層黨委或黨總支部負責組織,也可以由支部組織。由黨支部組織入黨宣誓儀式時,上級黨組織應派人參加。

十三、預備黨員轉正

23、預備黨員的預備期為1年,從支部大會通過接收其為預備黨員之日算起。預備黨員不能提前轉正。預備期滿,具備黨員條件的,按期轉正;不完全具備黨員條件、需進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長一次預備期,延長時間不能少於半年,最長不超過一年;不具備黨員條件的,取消其預備黨員資格。

預備黨員預備期滿,應主動向黨組織提出轉正申請,寫明在預備期間的表現以及今後的努力方向。

24、支部委員會審查預備黨員的轉正申請,綜合黨小組、培養聯絡人和黨內外有關群眾的意見,分別提出按期轉正、延長預備期、取消預備黨員資格的意見,提交支部大會討論。

25、討論決定預備黨員轉正。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到會人數超過應到會人數的一半,會議有效;贊**數超過應到會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的半數,才能通過預備黨員轉為正式黨員的決議。表決採取無記名投票方式。

26、上級黨委審批。對黨支部上報的預備黨員轉正決議,上級黨委應在三個月內召開會議集體討論審批,審批意見填寫在《入黨志願書》上,註明黨齡起始時間或延長預備期的起止時間。

27、與新黨員談話。黨支部接到上級黨委的審批結果後,黨支部書記要與新黨員談話。審批結果在黨員大會上宣布。

28、入黨材料歸檔。預備黨員轉正後,應將其《入黨志願書》、入黨和轉正申請書、自傳、政審材料、《入黨積極分子考察登記表》存入本人人事檔案。無人事檔案的,建立黨員檔案,由所在黨委儲存。

以上程式如與上級有關規定不一致之處,按上級黨組織的規定執行。

發展黨員公示制度

1.發展黨員是黨的建設的一項基礎性工作。嚴把入口關,是確保發展黨員質量,提高黨員隊伍整體素質的關鍵環節。發展黨員實行公示制,擴大基層民主,加強群眾監督,把黨員的條件 標準 發展程式及發展物件等及時向群眾公示,增強發展黨員工作的透明度,避免少數人關起門來搞黨員發展和在發展黨員工作中的不正之風。2.公示...

發展黨員公示制度

一 公示物件 擬發展為中共預備黨員的發展物件 擬轉為中共正式黨員的預備黨員。二 公示內容 1 發展黨員工作程式,以便黨內外群眾對照監督。2 公示物件的姓名 性別 年齡 文化程度 現任職務 培訓情況 申請入黨時間 入黨介紹人 被吸收為入黨積極分子 發展物件或預備黨員的時間及現實表現。三 公示時間 範圍...

發展黨員公示制度

為了進一步規範我站發展黨員公示程式,嚴格發展黨員工作,增強發展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防止和克服發展工作中的不正之風,確保發展黨員的質量,根據相關檔案的要求,結合我站實際,特制定本規定。一 公示的物件 提交支部大會討論的擬發展物件和擬轉正物件。二 公示範圍 公示物件由站支部在本局範圍內進行公示,徵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