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員教育管理五項制度

2021-03-04 03:00:05 字數 3545 閱讀 4494

管組發〔2011〕25 號

中共管城回族區委組織部

關於建立黨員教育管理五項制度的通知

各鄉鎮黨委、街道黨工委,區委各部位,區直各單位黨組織,各人民團體黨組織:

為加強對全區黨員的教育管理,強化黨員意識,提高黨員素質,樹立黨員形象,激發黨員幹事創業激情,經研究,決定建立《黨員學習考試制度》、《黨員走訪調研制度》、《黨員亮身份設崗定責制度》、《黨員議事幹事制度》和《黨員志願者服務制度》等黨員教育管理五項制度,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自身實際,認真遵照執行。

中共管城回族區委組織部

2023年3月31日

管城回族區黨員教育管理制度

一、黨員學習考試制度

為切實發揮黨員帶頭學習的表率作用,提高全體黨員的整體素養,推進學習型黨組織建設,使每位黨員堅定理想信念,通過認真學習科學文化知識,成為本職工作的行家裡手,制定本制度。

1、學習方式。各級黨組織要在認真貫徹執行「三會一課」制度的基礎上,結合在職黨員、流動黨員、建國前老黨員等不同黨員的特點和身體狀況,採取集中講學、網上選學、業餘自學、組織送學等靈活多樣的方式,引導全體黨員學習黨的相關理論知識,建立黨員學習檔案,提高全體黨員的黨性修養。

2、考核驗收。各級黨組織要對自管黨員的學習情況進行考核驗收,每兩周自行組織一次考試,考試情況要以資訊演示文稿的形式上報區委組織部;區委組織部每月隨機抽取1-3個黨支部組織一次集中考試,考試情況將作為全年基層組織建設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

3、結果運用。對連續兩次考試成績不及格的黨員,年度考核時不得確定為優秀等次;對連續三次考試不及格的黨員要寫出書面檢查,並進行集中培訓;對組織學習不力、弄虛作假、黨員總體考試成績排名後3位的黨組織,不得評為當年先進基層黨組織。

二、黨員走訪調研制度

為密切黨群關係,體查社情民意,傾聽群眾呼聲,更好地解決轄區群眾普遍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更好地服務於轄區群眾,制定本制度。

1、調研走訪任務。科級黨員幹部每人每年至少走訪30戶,一般黨員幹部每人每年至少走訪20戶。

2、主要走訪物件。訪小康戶、致富戶和經濟能人,問致富經驗;訪老黨員、老幹部、復轉軍人,問發展良策;訪上訪戶、意見戶和矛盾糾紛戶,問願望訴求;訪困難戶、低保戶、殘疾人和軍烈屬,問幫扶措施;訪返鄉農民工、返鄉流動黨員,問增收渠道。

3、做好走訪記錄。各黨(工)委要統一印製《黨員手冊》,設黨員學習考試情況、走訪調研情況、承諾履諾情況、議事幹事情況、參與志願服務活動情況和其他情況等內容。黨員的上述工作表現要及時、詳細、規範地記錄在《黨員手冊》中,自下而上由各級黨組織審核把關,黨員參與的每項活動最終以黨(工)委蓋章確認生效。

4、結果運用。各黨(工)委每年要組織一次《黨員手冊》評先推優活動,每個黨(工)委每年要推薦2-3名優秀《黨員手冊》,報區委組織部審定,作為年度優秀共產黨員評選的參考依據。

三、黨員亮身份、設崗定責制度

為進一步轉變黨員工作作風,提高黨員素質,樹立黨員隊伍良好形象,發揮黨員先鋒模範作用、永葆黨員先進性的機制,制定本制度。

1、亮明身份。黨員要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亮明身份,做到「四公開」。即:

公開崗位職責、公開服務承諾、公開形象**、公開專業特長。真正把黨員的義務和責任置於群眾的監督之下,切實發揮黨員先鋒模範作用。

2、設定崗位。各黨(工)委可依據黨員的工作性質和特點、特長設定不同的崗位。農村黨員可設定黨建工作崗、創業示範崗、招商資訊崗、科技服務崗、參政議政崗、民主監督崗、結對幫扶崗、文明新風崗、村容管理崗、維護穩定崗、生態維護崗等;社群黨員可設定黨建工作崗、參政議政崗、民主監督崗、公益服務崗、文明新風崗、環境美化崗、治安維護崗等;非公企業黨員可設定黨建工作崗、生產經營崗、革新發明崗、職工維權崗、建言獻策崗等。

3、承諾履諾。每名黨員可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向黨組織提出崗位申請,做出崗位承諾,經所屬黨組織審核同意後,以承諾書的形式固定、公示出來,接受群眾監督。

4、做好培訓。各級黨組織要做好上崗黨員的崗前培訓,引導黨員明確「設崗定責」的目的、意義、方法和要求,自覺履行崗位職責。

5、結果運用。各黨(工)委要採取個人述崗自評、群眾民意測評、黨組織綜合評定相結合的方式,對黨員履崗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考核評議;對崗位職責履行好的黨員,及時給予表彰獎勵;將黨員履行崗位職責情況作為黨員民主評議工作的重要內容和依據。

四、黨員議事幹事制度

為發揚和擴大黨內民主,切實保障黨員民主權利,充分發揮黨員在黨的建設和經濟社會發展中的帶頭和帶動作用,提高基層黨的工作的科學化、民主化和有效性,制訂本制度。

1、各黨(工)委要充分發揮黨員議事會的作用,在實際工作中做到「三先」:重大事項黨員先知道,尊重黨員主體地位;重大問題黨員先討論,增強黨員主體意識;重大決策黨員先行動,發揮黨員主體作用。

2、黨員要深入開展走訪調研,廣泛聽取和收集居民群眾的意見和建議,掌握駐轄區單位和居民群眾的需求,及時向本級黨組織反映民情民意。

3、黨員要參與討論涉及全體居民利益的重大問題,協助本級黨組織和居委會進行民主決策,定期聽取本級黨組織和居委會的工作通報,提出意見和建議。對本級黨組織、黨務工作者和居委會的工作進行民主評議和民主監督。積極參與討論精神文明建設有關事宜,積極參與各項文娛活動,弘揚和諧互助的社會氛圍,倡導文明新風尚,增強本級黨組織的社會動員力。

4、黨員參與議事幹事要遵照《黨章》規定,服從黨的決議,在本級黨組織決策形成後,要帶頭認真落實,在完成任務上做出表率。要團結和帶領轄區內各類黨員和居民群眾共同參與建設和管理,形成推動各項事務的工作合力。

5、結果運用。各級黨組織要每季度組織一次黨員參與議事幹事情況的綜合排序,由各黨(工)委負責通報,對參與議事、幹事有熱情,能夠切實幫助解決社群、村重大事務的黨員進行表彰、獎勵,充分激發黨員的議事幹事熱情。

五、黨員志願者服務制度

為使黨員志願者服務活動經常化、制度化,更好地發揮共產黨員在創先爭優活動中的先鋒模範作用,加強對黨員志願者的管理,制定本制度。

1、服務程式。各鄉鎮街道辦成立「管城回族區志願服務站」,黨員志願者按照所屬鄉鎮街道辦參加志願服務登記或註冊。各服務站根據實際,設定政策宣傳、扶貧助殘、環境保護、醫療服務、治安巡邏、家政服務等若干小隊,受管城回族區志願服務中心統一管理和調配。

黨員志願者及團體以區志願服務中心名義組織開展志願者活動時,須報經中心批准,未經批准,不得擅自組織活動或對外提供相關內部資料。

2、服務紀律。黨員志願服務活動以自願、公益、實效和規範為準則,開展活動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法規,遵守社會道德風尚。參加志願服務的黨員應注意樹立共產黨員良好形象和志願者社會形象,要維護集體榮譽,顧全大局,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

3、服務方式。黨員志願者服務活動採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活動方式,開展公共服務、公益服務、便民利民服務等志願者活動。平時服務活動採取「小、散、靈」的活動形式,由需要服務的個人或單位向志願服務中心提出服務申請,中心在受理服務申請後,根據服務物件的申請和志願者的特長及實際情況,協調志願者開展服務活動。

4、管理方式。黨員志願者實行星級管理。推行「計**星、五星激勵」的志願者星級服務認證制度,根據服務認定的時間長短,分別授予星級志願者稱號,頒發星級志願者服務證章,會員每年累計服務達10小時,為一星級;累計服務達20小時,為二星級;累計服務達30小時,為三星級;累計服務達40小時,為四星級;達50小時以上的推薦參與全區五星級黨員評選。

5、結果運用。各鄉鎮辦黨(工)委對志願者服務站工作推進負有組織和領導責任,黨組織書記為第一責任人。區委組織部對各鄉鎮辦黨(工)委推進情況實行半年檢查、年終考核,並納入基層黨建工作年度績效考核內容。

主題詞: 黨員教育管理制度通知

(共印100份)

發展黨員五項制度

發展黨員民主推薦制度 1 黨支部確定入黨積極分子和發展物件,必須經過民主推薦。2 民主推薦的入黨積極分子必須是已向黨支部提出入黨申請 經黨組織較長時間真培養 比較成熟的積極分子 民主推薦的發展物件必須是經黨組織培養一年以上 基本符合黨員條件的入黨積極分子。3 民主推薦入黨積極分子和發展物件由黨支部負...

發展黨員五項制度

附件1發展黨員測評制工作方案 一 適用範圍 入黨積極分子經過黨支部一年以上培養考察,在確定為發展物件前,必須由所在黨支部召開民主測評大會,組織全體黨員和本單位群眾代表對其表現進行民主測評並徵求意見。二 測評標準 對入黨積極分子的表現進行民主測評,衡量的標準 一是 黨章 規定的黨員標準 二是從本單位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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