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濱區學校安保人員管理辦法和門衛職責

2021-03-04 01:55:59 字數 868 閱讀 1997

伊濱區學校安保人員管理

暫行辦法

為確保學校師生生命、財產安全,保證安保經費的使用效益,結合我區實際,特制訂本辦法。

1、 各單位根據撥付的經費,安排不低於教育中心預設的安保人員職數。

2、 安保人員的年齡:中學不大於60歲,小學不大於65歲,身體健康,無肢體殘疾,無精神病史,無違法犯罪記錄。

3、 安保人員必須著裝上崗,二十四小時在崗,節假日在崗。會正確使用**報警、防暴器材。

4、 上崗期間嚴格執行《伊濱區學校門衛職責》,正確履職。

5、 學校對聘用的安保人員每年體檢一次、對不適宜擔任保安工作的安保人員要及時勸退,主動為安保人員購買保險。

6、 學校和中心校切實加強對安保人員的管理,發現校門失管的,扣除當月的保安經費,並在全區內點名通報。

附件:《伊濱區學校門衛職責》

伊濱區學校門衛職責

1.學校門衛應由專門人員擔任。

2.門衛應忠於職守,履行職責,遵守紀律,著裝上崗;熟練操作校內監控、防暴器械、報警等設施裝置。

3.學校禁止外來人員隨意入內。對來訪人員(家長)須進行身份登記,經核實並徵得被訪者(班主任)同意後,方可允許進入校內。

4.外來機動車輛不得進入校園。對確因工作需要進入校園的車輛,經相關部門同意後,引導其限速停放到指定地點。

5.在學校正常教育教學期間,對離校的學生,應查驗班主任或學生主管部門負責人簽字同意的請假條後,方可放行並將請假條留存。

6.對外來人員進出校園攜帶的可疑物品應進行查驗,防止校園財物被盜。嚴禁各種易燃易爆、劇毒、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進入校園。

7.上學和放學期間,應在學校門前協助疏導師生有序出入,確保門前暢通。對在學校門前佔道、滋事、取鬧等行為,應當及時制止,對不服從管理、危及校園師生人身及財產安全的行為,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警。

安保人員聘用合同

涇川大雲興盛物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甲方 涇川大雲興盛物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身份證號 戶籍地現居住地 聯絡 甲方因實際工作需要,決定聘用乙方負責安全保衛工作。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及相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一 合同期限 1 合同期為固定期限年 2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

安保人員現場工作紀律

一 目的 有效落實上級各項指令,強化隊伍執勤素質 二 適用範圍 安保部全體人員,三.工作紀律 1.每班到崗後,由領班負責檢查儀容儀表,要求工作期間必須保持工作服乾淨整潔,個人精神面貌良好。2.所有人員在得到崗位安排後,必須及時上崗交接。3.交 期間,移交物品不清或由損壞需及時提出可拒絕接收,及時上報...

安保人員崗位職責

1 安保人員承擔著學校師生人身財產安全職責,必須時刻提高警惕,認真履行崗位責任,嚴防不法分子混入學校進行違法犯罪活動。保證良好的教育教學秩序。2 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忠於職守,做到嚴守崗位,工作時間不辦私事,在崗期間嚴禁飲酒 睡覺或從事娛樂活動。實行輪換值班制度,按時交 做好記錄,執行24小時值班...